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

时间:2022-11-24 16:55:02 来源:网友投稿

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6篇)

篇一: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系统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实践新成果,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指明了方向。目前,中央巡视组对中央国家机关基本实现了巡视全覆盖,各部门正在根据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激发改革创新动力,通过解决巡视发现的机关党建共性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落到实处。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有一些党组织、党员干部在“四个意识”上还存在偏差,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上还不到位。比如,一些党员干部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挂在嘴上,当作口号喊,做“两面人”,没有真正落实;有些部门对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履行部门职责担当不够等。对这些问题,要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研究解决。一是要深化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和重大举措。“四个意识”不强,党的政治属性就难以保持,党的组织力量

  就难以体现。“四个意识”不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问题,是必须达标、强化的问题。我们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解决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底色问题。二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四个意识”强不强,关键看行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体现在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上,体现在敢于担当、恪尽职守上,体现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上,用具体行动来诠释“四个意识”。三是要强化监督问责。增强“四个意识”,源于思想自觉,也需外在督促约束。机关党组织要把“四个意识”作为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来看待,进一步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所属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四个意识”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处理。

  二、不断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抓党建作为主责主业

  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我们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出发,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总体上是好的,但与中央要求相比,还存在层层弱化、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比如,有的部门党组(党委)从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党组(党委)书记全年没有听取过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一些部门机关“两委”委员职责、任务、分工不明确,成了“挂名”委员等。对这些问题,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要上下联动,共

  同发力解决。一是要督促部门党组(党委)把党建责任履行好。工委将根据中央要求,督促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尽快促成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这方面,地方已经走在了前面,中央国家机关不能落在后面。二是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抓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承上启下,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环节,不能出现“中梗阻”。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发展,不断细化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清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考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有些部门把党建考核纳入单位工作整体考核,提高分值和权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三是推动机关纪检组织加快聚焦主业、强化主责。机关纪检组织要进一步加大“三转”力度,挺纪在前,运用好“四种形态”。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向纪工委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和述职述责制度,督促各部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

  三、不断提高完成“两大核心任务”质量,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职责和核心任务。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部门中心任务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抓党建,为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证。但与形势任务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两大核心任务”虚化、机关党建工作实效性不足的问题。比如,一些党组织就党建工作抓党建,与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结合不紧,服务中心

  质量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理解不够、研究不深,单纯业务工作思想、党建工作负担论根深蒂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从组织和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一是服务中心具体化。总的看,服务中心,就是要通过保证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来把准中心工作的正确方向,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凝聚党员干部力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来正风肃纪、防范风险。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深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在哪些方面服务中心、如何服务中心等问题,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在中心工作中的功能定位、服务载体。二是建设队伍组织化。机关党建工作把建设队伍职责真正履行实、履行好,必须走管党建与管人事相结合、管思想与管晋升相结合、管服务与管监督相结合的路子,实现建设队伍组织化。如何组织化,就是实现部门机关党委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由同一名党组(党委)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等部门合署办公、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叉任职、机关司局和支部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这是大势所趋,是方向。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论述,强调“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推行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一个部门抓,分属两个部门的要由一个领导管”。这一重要论述对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三是工作融合机制化。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需要有机融合,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也需要有机融合。要着力构建工作融合常态长效机制,比如建立党建工

  作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不同层面的“一岗双责”制度,等等。

  四、积极克服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两个领域”党建短板,切实做到“全覆盖”

  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灯下黑”现象突出,成为明显的短板。去年6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把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组织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抓,用一、两年时间达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下一步,工委要和各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加强协调联动,尽快解决“两个领域”的“两个覆盖”问题。一是把“两个领域”的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同等重要、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决防止出现“木桶效应”。二是创新组织形式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针对社会组织不同情况,要积极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组织关系挂靠、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有效方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三是强化党组织功能作用尽快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组织覆盖是基础,工作覆盖是根本。要围绕有效发挥“两个领域”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来开展工作,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引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中央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五、着力补强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弱项,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机构、编制、人员“三大保障”问题,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机关党建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制约因素很多,但也不能知难而退、畏惧不前,我们要努力有所突破。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来努力。一是深化对机关党建基础保障研究。比如,要通过调研,搞清楚到底如何设置党建工作机构,才更有利于发挥党组织作用、推进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如何根据部门干部职工数量确定科学的机关党委编制,以确保机关党委正常有效运转;如何根据党建工作需要科学选配党务干部,如何建设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等等。二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组织创新。近两年,一些部门已经做了一些新探索。比如,高法院在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选任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专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织书记落实日常党建工作任务;审计署把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成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为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组织保障;安监总局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工作机构增设组织机构和领导职数,增配相应人员,在直属单位推动建立党群工作部门和纪委办公室,按在职党员人数百分之二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力度得到大大增强。各部门机关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争取党组(党委)支持,创新机构设置、增加工作力量。三是深入推动机关党建

  制度创新。比如,即将印发的《部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就是指导和规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的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局等部门为解决机关纪委编制力量薄弱的问题,建立了党员干部到机关纪委挂职锻炼制度,达到了强化纪检工作力量和锻炼使用干部的双重目的。各部门要善于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制度创新改进工作的具体路径。四是大力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素质能力。工委将继续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各部门要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干部到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上锻炼成长,建立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确保党务干部带队伍的活力。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机关党建工作正面临难得的机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给我们提供了深层动力,十八届六中全会给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机关党建重要论述给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以全面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深刻理解、深入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关系,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贯通到全面从严治党中,把改革和法治思维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实现机关党建的新突破、新进展,不断开创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五、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树立大抓基层的导向,努力扩大组织覆盖、建强骨干队伍、强化基础保障,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第一,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各领域的党建工作。

  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加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选派300多万名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担任第一书记,推动970多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新建、扩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5.8万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加强农村、社区党的建设,总结推广浙江、吉林等地的经验,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扩大党在社会组织领域的影响力凝聚力。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确保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加强。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村党组织5.8万个,已整顿转化94%;排查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5200多个,已整顿转化95%。

  第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对每个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上。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对党员队伍总体规模的调控,适当控制党员数量增长过快势头,切实提升发展党员的质量。党员总数净增幅从2012年的3.1%下降到的1.28%,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知识群体党员占比增幅明显加大,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比明显回升。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制定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综合运用远程教育、共产党员网和微信易信等信息化平台,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和及时性。三是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纯洁党的队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地共认定不合格党员7.9万多名,其中作出组织处置的6.2万多名。四是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各地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重点做好流动党员特别是农民工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向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第三,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他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为了推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从去年开始,各地自上而下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通过述职评议考核,真正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使基层党建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许多参加述职的书记表示,述职评议考核让自己明确了主责、回归了主业,增强了谋党建、抓党建的主角意识。

  六、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取得重大进展。

  党中央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立案查处中管干部超过100人,对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郭伯雄、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山西省、中石油等地方和单位多年积累的严重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彰显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注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经费以及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

  败案件。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

  第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发挥反腐“利剑”作用。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央巡视工作五年规划,确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修订颁布巡视工作条例,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巡视工作,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推动巡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一是巡视针对性更强。聚焦中心、攥紧拳头,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巡视覆盖更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55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全覆盖,并对16个中央部门、12个事业单位、1家中管金融企业和2个中管高校进行了巡视。三是巡视方式更灵活。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带着问题去巡视,下沉一级到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探索灵活机动的专项巡视,创新“一托二”巡视方式,冲着具体人、具体事,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去巡视。巡视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有效起到了震慑、遏制和

  治本作用,成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支撑。

  第三,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腐败现象之所以滋长蔓延,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与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非常直接的关系。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突出强化“两个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子担起来。大力推动纪检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纪检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对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负有责任的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严肃处理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的结果向全党公布。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极大地提振了全党的信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国家统计局在22个省区市开展入户调查,结果显示,88.4%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许多干部群众说,不反腐败就会亡党亡国,真反腐败才能兴党兴国,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

篇二: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XX市XX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

  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20**年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

篇三: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党支部治理“灯下黑”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结合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择优选配64名机关党组织书记,并组织他们外出学习借鉴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通过专题培训提高了机关党组织书记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建立“责任清单”,有效形成抓机关党员干部教育责任落实机制,力促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是强化日常学习。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二五”学习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抓学习教育,使每周集体学习“雷打不动”。结合重点工作和形势教育,举办领导干部“理论大讲堂”9期,听课人数达到2700余人次。依托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和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抓紧抓好抓实机关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习,每年参学率在99.5%以上。

  三是强化“三会一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把党组织生活与党员大会相结合,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1次支部会议,坚持每个季度上1次党课。今年,全区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共计上党课210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四是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控制机制,以反面典型作为镜鉴,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各机关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固原监狱、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20余次,进一步树牢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坚决做到

  不越思想道德“防护线”、不碰规章制度“警戒线”、不触法律法规“高压线”。

  五是强化督查整改。开展“短板在哪里、怎样补短板”专题研讨,深入查摆机关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采取定期督查和明察暗访方式,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整改,推行党员教育积分制,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灯下黑”的问题。

  党支部治理“灯下黑”整改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教育专项整治,使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党性观念;使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执行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员教育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整治时间

  2016年9月底至10月底。

  三、整治内容

  结合市委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办发〔2016〕15号),专项整治内容如下: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讨论等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2.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落实情况及效果。

  3.领导干部作表率情况。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建立学习教育联系点,到联系点讲党课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4.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情况,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负责。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

  2.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排查整改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存在的突

  出问题的通知》(安组发〔2016〕39号),对照基层党建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工作推进表要求,分类整理工作台账,认真梳理

  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入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内容。问题清单要明确涉及支部、重点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整改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汇总,为监督检查、评优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

  3.开展集中培训。以机关党建特别是支部工作为主要内容,对所辖党支部书记、党务骨干进行全员培训。开展党建民调专项培训,与机关每名党支部书记、每名县“两代表一委员”谈心谈话,思想统一到位。

  4.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等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5.强化督促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直机关工委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党组织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党建基本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6.加强宣传推广。将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的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上报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县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择优向省、市推荐。

  7.组织述职考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也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突出问题纳入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员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11月1日前,各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工作报告,上报至县委组织部(邮箱:***************,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全面反映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基本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严重的,将进行问责。

  党支部治理“灯下黑”整改措施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解决学校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

篇四: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政府办党支部班子组织对照检查材料例文

  (二)班子成员干劲不足。工作满足于完成交办的任务,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多。创新工作方法和支部工作的形式上还有欠缺。

  (三)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班子成员在决策的落实和执行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的学习,不断加深对“中国梦”“四个自信”“四个伟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永保奋斗初心。深化对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实行)》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义务权力,全面熟知规定内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通过三会一课、党日活动,远程教育,加强理论知识学习。(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增强服务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篇五: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精品文档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414杂形势在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角力的拉锯战中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经常处于风口浪尖涉足高危地带担负职业风险受到恭维奉迎有之拉拢腐蚀有之造谣中伤有之由于仍缺乏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系统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刚性约束加上个别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外界诱惑的能力不高容易产生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一些特权现象特权思想随之滋生

  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重庆市梁平县探索建立机关党建“三张清单”,理清了工作职能,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有效解决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建立“责任清单”,逐级理清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机关党建隶属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一是划清隶属关系。县直机关工委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管理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主管部门未设党委(党工委)的县属国有重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梁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管理所辖机关党组织,并独立开展党建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直机关工委、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支部)各责任主体,分类制订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各责任主体党建工作具体职能。其中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制定全县机关党建工作规划、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等;部门行业党委(党工委)负责研究指导所属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所属机关党组织考评监督等。三是落实党组责任。从严落实部门党组指导职责,要求部门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帮助解决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建立“项目清单”,逐项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上级有关

  要求,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党的思想、组织、队伍、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按照强化组织功能、扩大组织覆盖要求,责成符合组建机关党组织的单位及时组建;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截止2015年12月底,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已全部完成;明确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党员行政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干部专任,并推行委员分工负责制,形成了抓党建工作合力。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明确机关党组织必须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支部联线等制度,促进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党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目标清晰的责任制度体系。配齐配强机关工委委员,明确由组织部副部长兼任机关工委书记,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选配工委委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明确县直机关工委留存党费比例不低于20%,用于机关党的建设,保障机关党建需要。

  建立“考评清单”,逐类细化工作考核。量化、细化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一是明确考评对象。实行分级考评,县级考评对象包括14个部门行业党委,各党组(党

  委、党工委)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县委常委会对其综合考评;党总支(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述职,上级党组织对其综合考评;县直机关工委听取下辖5个党委、13个党总支、39个支部的述职,对其进行综合考评。二是创新考评方式。把年度党建任务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重要指标,建立季度督查通报、半年巡查考评、年度述职考核“三段联考”模式。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分批分期听取党组(党委、党工委)书记述职,组织部部务会分批分期听取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测评内容,按照30%的权重计入班子和书记个人综合目标考核得分。对党建工作考核排名同类别倒数第一、二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县委进行约谈,取消倒数第一名参评综合目标考核评奖资格;对考核为优秀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激励、提拔重用。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一、工作目标

  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解决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部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

  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二、整治重点结合中央部署要求和《关于在司法部直属机关全体党员

  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重点确定如下: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支部手册等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情况。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的情况。

  (五)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情况和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

  三、工作内容(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在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抽调专门力量,及时部署安排。(二)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

  单位党组织要建立《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清单》和《机关党支部学习教育工作台账》。问题清单要明确重点问题、涉及支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等内容;工作台账要根据“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有关专项检查工作和支部日常运行情况,及时填写,每月汇总,为监督检查、评选表彰、考核问责提供依据。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的内容填入支部工作手册中。

  (三)集中整顿宽松软党组织。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换届选举不及时、组织活动不经常不认真、“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不严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由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四)认真开展内部督导。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重点督促检查部直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度、质量,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以及党员干部掌握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应知应会内容等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全面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五)加强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坚持把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作为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要重点围绕严格组织生活总结支部工作法。部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司局、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

  情况,择优向工委推荐支部工作的先进典型。(六)组织好年底述职评议考核。要把解决党员学习教育

  “灯下黑”等问题作为年底各支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围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直属机关党委,全面反映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有关要求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各司局、各单位自查和直属机关党委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直属机关党委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按照“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灯下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利的党组织,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必要时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请各司局、各单位于11月底前将本司局、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直属机关党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fbzsjggh@163.com,邮件名称请标注为“单位名称+专项整治材料”。党员干部灯下黑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或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舆论对“灯下黑”问题的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高度

  重视。结合近年来的一些案例,对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现象进行剖析,并提出治理对策建议。

  一、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的主要表现和特征中央、省级纪委在“打虎拍蝇”的同时,也盯准了“灯下黑”问题。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网站通报(含省级纪委报送)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至少已有41起;广东省仅今年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至少有18起。从公布的案例分析,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和特征:(一)主要表现一是以案谋私。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出现利用职务之便****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在41起案件中,纪检监察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23起。其中,落马厅级以上官员有9人,占近四成。从这些案件分析,利用办案之机受贿,是这些纪检监察干部落马主因。有的为被调查对象打探说情、通风报信,甚至帮助出谋划策,逃避追究;有的利用职权,借查办案件之机敲诈勒索、谋取私利。如:梅州市司法局主任科员吴汉林,在梅州市纪委工作期间,利用其查办案件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名办案对象共计人民币1029万元、港币22万元,此外,吴汉林还曾收受梅州市拍卖行副处级干部魏某球贿赂4万元;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工作人员朱明义,竟借中央纪

  委信访室对大兴安岭林管局原副局长王某的问题进行了解、王某请求其帮忙之机,假装为王某到上级疏通关系,笑纳了王某所送的60万元。

  二是挟私裹权。一些纪检监察机关没有做到公平公正执纪,有的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核查避重就轻,有的对干部的处分畸轻畸重,有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利用职权,随意打击报复泄私愤行为。如重庆市纪委驻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黄良学,到下属的武隆县法院检查工作时,因为该院院长雷某没有亲自出面接待奉陪心存怨恨。于是便与该院对雷不满的副院长徐某等人勾结,策划了一幕诬告陷害雷某“强奸妇女”的丑剧。黄指使徐等人以发廊妹蔡某的名义向他主管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举报。黄收到“举报材料”后,向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然后进行“调查取证”,利用纪检职权,按照办案程序精心炮制了一起诬陷“强奸”案。真相大白后,黄良学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监守自盗。作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者,纪检干部本该是廉洁奉公的典范,但也存在监守自盗的情况。除了办案,案件资金管理也成为个别人牟利的渠道。2013年春,湖南湘潭市纪委纪检员金亮负责某案件违纪资金收缴、管理时,就多次挪用了其中的36.05万元。还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41起案件的23名落马的纪委干部中,有6人是派驻纪

  检组负责人。他们被查,与其过去深度介入驻在部门的业务有关。如驻广西国土厅纪检组长罗卫国,9年间帮人打招呼获得土地整理项目等,受贿1682万余元;山东莒县计生局派驻纪检组长郑启亮,亦帮人规避二胎审批等。如今,二人均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四是作风失范。在41起案件中,因犯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未移送司法的纪检干部有18人。这些人大多身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犯事原因多较常见,如不守工作纪律、大操大办宴席等。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以“管人者”自居,以为进了“保险箱”,优越感强,盛气凌人,耍态度、摆架子、讲排场,作风粗暴,甚至顶风违纪;有的对各项廉政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麻痹松懈现象,参加各种场合,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宴请,甚至收受礼品;有的不注意身份,不注意场合,不注意小节,交友过多、过滥,超越职权随意表态,等等。如2013年5月17日,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纪委副科级纪检员、监察员申万灏带队到临漳县工商局和孙陶镇检查工作,中午违规接受该县工商局纪检组长王建忠等人安排的宴请并饮酒,午餐后与配合其检查工作的孙陶镇纪委书记王佳璐发生争执并互殴,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调离纪检监察队伍;2013年11月,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时任山西临汾市检察院纪检组长段新红为其父办丧事,收了143名同事礼金,组织调查之初,段

  还在隐瞒真相,最终丢了官;山西河津市纪委的任建刚与兄长任建诚为其父大办丧事,办170桌,收7900元,被查实后,除收缴礼金外,任建刚被党内警告。

  (二)主要特征一是主体具有特殊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党纪政纪、专司党内监督的职能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监督执纪的重要职责,是反腐的主力军,被公众视为特殊单位和特殊公务人员,被称为“反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履职情况关系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社会关注度高。二是表现具有隐蔽性。由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面对党员干部,与社会公众接触较少,工作透明度还不够,社会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权力如何行使、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如何进行等,知之甚少,一直以来给人“神秘”的感觉,目前没有专门机构能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本身存在监督的盲区,干部违纪违法很难被发现。要自查自纠就如自断双臂一样难,碰到“护犊子”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党的十八大之前,即使有纪检监察干部因作风问题或纪律问题被处理,鲜见有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自曝“家丑”。三是危害具有双重性。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惩恶扬善神圣职责,如果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滋生腐败,所

  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远远大于其他领域,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必然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给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也很容易蜕变成为贪官的保护伞,从而侵蚀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动摇社会对反腐败的信心,严重影响反腐倡廉进程。

  二、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原因分析一是公开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使外界人士和群众的监督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很难介入和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查案办案等监督权力,基本上在内部封闭状态下进行,似乎很忌讳对外公开透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哪些事项应当公开、以何种形式公开等,缺乏明确规范和要求,造成社会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了解尤如“雾里看花”,使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事务的处理有了“暗箱”操作的便利。查不查谁,查什么,查到什么程度,怎么处理,全凭少数“监督者”内部说了算,其结果也可不需对谁交待,社会和广大群众基本上不对其形成有效约束压力。如对一些重大案件处理情况的公开,缺乏制度规范,造成纪检监察机关以案件“秘密”、党内“机密”为由,不用公开有关情况,其本质是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特别对一些窝案、串案,以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干部队伍稳定为借口,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该移送司法的不移,该立案的放一马,搞法不责众,不公开案情及处理情况,实际上是怕受到社会

  的监督,受到群众的质疑。这种现象,反而助长了违纪违法的风气,无益于反腐倡廉建设,是对党纪国法权威性的实质伤害。

  二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等核心权力缺乏程序规范,尤其是调查处理量纪弹性大,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容易造成权力行使得不到有效制约,工作失误得不到及时纠正。同时,由于人情因素、利益驱动、干扰压力、维护单位形象和“面子”等各方面原因,个别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不能做到认真履职,公平公正对待干部违纪问题,对系统内部的违纪违法干部存在徇私包庇行为,甚至以“内部消化”了事。

  三是监督制度不完善。在外部监督方面,从理论讲,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大约10个方面:党代会,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同级政府(对监察),党代会代表、党委委员,公检法司(对办案的监督),审计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监督对象,人民群众、媒体、网络等。但在现实中,这些监督如何实现,缺乏可操作性、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在内部监督方面,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缺乏有针对性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以紧急事务、保密事项等为由,将常委会民主决策制度变成摆设,以书记会代替常委会、以小范围决策代替集体决策,搞密室政治,造成一人决策失误、集体负责买单;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以分管线条“划地盘、拉圈子”,不容别人染指,不愿接受别人监督。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案发后,在向湖南省纪委写的检查中说:犯错误的原因除了本人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之外,还在于“自己是搞纪检监察工作的,又是市纪委的一把手,没有人敢监督我,想说不敢说,有意见不敢提,致使问题越来越严重,身边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为了讨得我的好感,从来不说一个‘不’字,也帮了我的倒忙”。

  四是查处惩戒不及时。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愿意“揭短亮丑”,对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徇私包庇,存在以组织调离或谈话教育等方式代替党政纪处分,或以党政纪处分代替法律追究等问题。有的对被网络公开或实名举报的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低调”处理,或以“鸵鸟心态”视而不见,或不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没有回应社会关注。如2005年底,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在北京出差时,与一外国女子进行色情活动。案发一年多后,2007年4月11日,湖南省纪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公众宣布:湖南省纪委原副书记杜湘成由于在北京嫖宿一外国女子,严重执纪违纪,已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同时指出:中央纪委下令“彻查杜湘成”,“并调查其经济情况”。几年过去了,究竟“彻查”了什么?没有任何结果,不了了之!

  五是教育管理不到位。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

  形势,在腐败与反腐败较量角力的拉锯战中,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的纪检监察队伍,经常处于风口浪尖、涉足高危地带、担负职业风险,受到恭维奉迎有之、拉拢腐蚀有之、造谣中伤有之,由于仍缺乏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系统的制度规范和严格的刚性约束,加上个别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外界诱惑的能力不高,容易产生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一些特权现象、特权思想随之滋生。此外,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较松散,忽视对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家庭状况、业余活动等的了解掌握,缺乏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措施。

  三、治理纪检监察机关“灯下黑”问题的意见建议一是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分层级公开干部个人信息、工作内容,规范案件公开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厘清权力边界。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引入外部监督、异体监督。四是建立严格的教育管理制度,制订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党内法规,适时纳入法律范畴。五是建立严厉的查处曝光机制。

篇六:机关党建灯下黑对照检查材料

  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情况报告集合3篇

  第1篇: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情况报告乡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促进机关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XX县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使党员身份亮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服务功能强起来,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作格局,使机关党建在全乡基层党组织中走在前、作表率。二、整治对象XX乡机关党支部。三、整治内容(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是否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是否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所辖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是否对所属党组织开展联述联评联考;是否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对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作出“好、较好、一般、差”的总体评价,实行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评先挂钩。(二)建设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否严守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委成员是否参加民主生活会、党

  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开展“学党章、戴党徽、护党旗”活动,每年至少进行1次红色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

  (三)思想建设情况。党委是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是否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是否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党员教育活动;是否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五)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七项规定;是否深入推进“护根行动”;是否发挥党组织引领助推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党建与业务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是否建立完善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常态化认真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帮扶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是否全面执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等规定;是否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把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廉重要内容。

  (六)纪律建设情况。是否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党员日常管理、培养、任用等环节;是否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年度述责述廉;是否定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是否开展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是否有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第2篇: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机关灯下黑整治总结第3篇: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滁州市反馈意见和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夯实基层党建基础,7月20日下午,县统计局召开“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开展“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在县直机关开展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班子成员要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进行问题查找,整改落实。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深入查摆问题,坚持周周有调度,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月月有进步,整理好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随时备检。

  为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7月20日上午,县工商联党组召开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机关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把从严治党落在实处,切实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按照县直机关工委要求,认真梳理“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上级部署不力、组织生活不严肃、基层党建抓的不实、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会议还传达了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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