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石建平: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加快推进我省文化繁荣发展

时间:2021-10-11 17: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开拓创新

 务实进取

 加快推进我省文化繁荣发展

 ——在 2017 年全省文化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福建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

 石建平 (2017 年 2 月 15 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在全国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传达贯彻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 2016 年我省文化工作,研究部署 2017 年我省文化工作。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省政府于伟国省长、省委常委、宣传部高翔部长、省政府黄琪玉副省长对会议作了重要批示。昨天省委常委、宣传部高翔部长在全省宣传部长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持续努力,推动全省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6 年,我省文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文化建设总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强省建设目标,围绕建设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

 区,加大文化改革发展力度,推进文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实现“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良好开局。

 (一)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断加大。牢牢把握文化建设正确导向,高度重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福建省文化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抓五看”要求,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在全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一是抓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将廉政主题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促进省直文化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会同省纪委举办大道之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书画展、开展“廉政文艺走基层”公益巡演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抓制度,扎牢防范篱笆。始终坚持把“用人、用钱、用权”等腐败易发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的重中之重。制定下发《中共福建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洁工作任务清单》,有效推进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制度化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抓关键,推动责任落实。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强化责任传导,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追责问责,对 3 个厅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内部发生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问责。四是抓查处,坚决遏制腐败。坚持挺纪在前,持续纠正“四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8 起,处理 12 人,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善;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反党纪党规行为。五是抓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对 7 家厅属单位进行内部巡察,组织省直文化系统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评议,抓好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分工任务专项督查,对 5 个设区市 11 个县(市、区)38 个文物项目补助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在全省文物系统公开通报,督促整改。

 (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持续加强。以选送我省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国重大赛事(活动)为契机,一批剧目精品在全国产生影响。舞剧《丝海梦寻》由文化部和省政府共同组织在全国开展巡演活动,并在国家艺术基金的支持下拍摄《丝海梦寻》 3D 数字电影。舞剧《丝海梦寻》和芗剧《保婴记》入选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并进入第十五届“文华大奖”终评;厦门小白鹭民间舞艺术中心的舞蹈《厝里艺人》参加“十一艺节”专场展演。芗剧《保婴记》入选“国家艺术基金 2016 年度滚动资助”项目(全国仅 8 台戏剧获该资助,该剧以得票数第一的成绩名列榜首)。高甲戏《大稻埕》入选 2016 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创作剧目。舞剧《山哈魂》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剧目银

 奖。莆仙戏《魂断鳌头》入选全国首届基层院团戏曲会演。闽剧《林则徐复出》入选文化部“全国地方戏优秀中青年演员汇报演出”。闽剧《林则徐与王鼎》、莆仙戏《海神妈祖》入选参演第三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闽剧《银筝断》、话剧儿童剧《幼童留洋记》入选文化部“ 2016 年度剧本扶持工程”项目(全国 15 部剧本入选,我省占了 2 部)。重大文化活动扩大影响。在福州举办“经典百折——福建戏曲经典折子戏展演”活动;赴北京举办“福建地方戏经典折子晋京展演”,荟萃了 128 个经典传统折子戏,是省级晋京举办规模和影响较大的一次地方戏折子戏展演,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承担全国地方戏剧种普查工作组织任务,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地方戏曲剧种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受文化部和上海市政府邀请,参加第十八届上海国际艺术节举办“福建文化周”活动 11 场演出、1 场讲座。举办庆祝建党95 周年戏曲晚会和大型交响合唱音乐会,举办“永远的丰碑——福建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 80 周年文艺晚会”,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共建巩固国防”全省美术书法篆刻大赛活动。实施省财政专项经费扶持 47 个非遗地方院团开展免费或低票价演出的文化惠民项目。实施了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戏曲剧种薪传计划。经我厅积极协调,文化部配送我省28 个县级非遗院团流动舞台车 28 辆、项目资金 1120 万元,在东部地区排名第一,占比 37.8%。

 (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步伐。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统筹协调公共文化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分工和督查落实方案》《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等文件,为推进构建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快推进海峡演艺中心、海峡文化广场、省图书馆改扩建、福建大剧院改造升级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取得新进展,第二批示范区三明市和示范项目福州市的“激情广场大家唱”通过国家验收。三明市“六联六创”工作经验列入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是做好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厦门市文化馆等 40个馆被评为一级馆,马尾区文化馆等 29 个馆被评为二级馆,罗源县文化馆等 11 个馆被评为三级馆。与上一轮国家等级评估相比,四类公共文化场馆上等级数量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三是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整合取得初步效果。目前全省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六大服务功能整合的有 3509 个(全省总数为 16225 个),占总数的 21.6%。

 (四)文化改革发展大力推进。坚持统筹规划,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

 一是编制实施“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

 广电局、省社科联、省文联、省文改办等 5 家单位,共同编制《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于 5 月 27日由省政府正式颁布。《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是推进我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实施《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重点任务落实方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文化娱乐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配合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推动落实“互联网 +文化产业”、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重点园区认定管理等政策。办好第九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境内外 1708 家文化企业和机构参展,投资签约项目 103 个,总签约额 303.9 亿元,现场交易金额 10.43 亿元;组织文化企业参加首届甘肃文化博览会、 9·8 投洽会、深圳文博会。发挥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国家级平台作用,促进文化产业资源聚集、项目孵化和示范引领,至 2016 年底,闽台文化产业园入驻文化企业 3000 多家;闽台(厦门)文化产业园、海峡龙山文化创意产业园申报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支持培育壮大龙头骨干文化企业,开展 2016 年度第十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17家文化企业入选;争取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380 万元、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430 万元扶持骨干企业。美图网科技有限公司、吉比特网络公司、天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印象大红袍等企业成功上市, 44 家企业获得国家动漫

 企业认定。实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漫扶持计划、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土豆侠》等 2 部动漫作品入选文化部创意类项目,《宝宝巴士》等 2 部作品获国家动漫品牌保护计划。三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梳理和公布我厅职责 13 个方面 148 项责任清单,做好国外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审批等 16 项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文化市场开放,开展文化市场政策落实和行政审批规范化督查工作,确定行政审批示范点。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确定福、厦、泉和三明 4 个设区市为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重点城市。进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普法宣传和摸底调查,督促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狠抓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认真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平安文化综治考评和“双打”考评。扎实推进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成立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5 个案件被文化部评为 2016 年重大案件。持续抓好中西部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全面开展对口协作交流工作,省稽查总队和厦门、漳州、泉州支队获文化部通报表扬。

 (五)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继续提升。坚持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有机统一。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省现有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 137 处 291 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674 处。推进 2017 年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完成 53 个遗产核心要素的本体修缮、环境整治与遗产展示、遗产监测等工作,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派的专业机构专家的现场考察评估。全面启动 2018 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申遗工作。全面实施我省入选第一、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全省共 73 个)中的 10个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工程,启动第三批(全省共 52 个)中的 8 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了全省革命(红色)文物调查,共登记革命(红色)文物 962 处(点),其中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 518 处(点)。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规划、龙岩市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古田会议旧址群、长汀革命旧址、红九军团长征出发地、宁化凤凰山红军街红军长征出发地革命旧址等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完成为期四年的全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共登记藏品 44 万件/套。新增非国有博物馆 5 家。举办“铁血长征——福建儿女长征史迹展”纪念长征胜利 80 周年大型主题展览,并在全省九地市巡展。全年博物馆免费开放举办展览共 950 余场次,免费参观人数达 2660 万余人次。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我省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 130 项、省级非遗项目 490 项,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 109 人、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 552 人。完成《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制定出台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选,共推荐 89 项上报省政府批准公布。完成《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编制。文化部正式批准《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组织开展我省 2016 年度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研习班工作,共组织 8 个班次培训,来自本省及全国相关省市 400 名非遗项目传承人群学员参加了培训,得到文化部的充分肯定。

 (六)对外和对台港澳交流不断拓展。立足对外开放先行优势,大力推进文化走出去。

 一是认真执行部省合作计划。分别组派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赴安道尔和西班牙、福建杂技木偶艺术团赴泰国、厦门市艺术团赴新西兰参加“欢乐春节”活动;在马德里中国文化中心举办“福建文化展示月”活动。

 二是积极推动“海丝”文化品牌走出去。组织实施“海丝”文化艺术精品工程、“海丝”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和“海丝”文化遗产保护与“申遗”工程三大项目建设。组织舞剧《丝海梦寻》赴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三国巡演;组织“丝路帆远——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精品图片展”在荷兰海尔德兰省、比利时列日省的“福建周”活动中展出;省歌舞剧院《土楼回响》交响乐赴澳大利亚参加我省与塔州结好 35 周年庆典活动演出获得好评。三是积极拓展闽台和闽港澳文化交流。举办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妈祖文化旅游节等文化部、国台办年度重点涉台文化交流活动。赴台湾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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