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时间:2021-10-13 09:11:13 来源:网友投稿

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诊疗,试行,预约,管理暂行规定

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第一条加强预约诊疗管理,规范专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挂号诊疗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预约诊疗专家。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开通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主治医师

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预约诊疗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条

加强预约诊疗管理,规范专家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挂号诊疗服务,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医院所有预约诊疗专家。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开通预约诊疗的“专家”,系指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定,具备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

为保证预约诊疗的良好运行,医院成立预约诊疗的管理小组,其管理体系为:分管院长、医务科科长、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和预约管理员。

第五条

医院制定了预约诊疗在本院的具体流程,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培训,确保预约诊疗在挂号、候诊、交费、取药等多个环节的优先性,努力让患者满意。

第六条

医院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的宣传和公示,在门诊和病房等醒目位置公示预约诊疗流程、服务方式、坐诊专家等信息,方便患者就诊。

第七条

医院设立预约诊疗的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确保工作时间能够及时解答相关问题,预约管理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收发相关信息。

第八条

医院严格专家预约诊疗准入、退出制度,确保专家门诊的出诊效率和质量,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约诊疗专家。已经公示的专家坐诊时间要相对固定,不得擅自随意更改。

第九条

专家坐诊应做到准时到位、准时开诊,衣冠整洁,态度和蔼,诊疗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停诊。对每位就诊病人应仔细检查、合理用药,病历、检查单、处方书写应字体工整,字迹清楚。

第十条

严格执行预约诊疗专家的请(销)假制度,非因公不得请假。因公参加会议、培训而不能坐诊时,必须于坐诊前三天提供会议通知,由门诊部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第十一条

经院长审批,专家请假不能坐诊时,预约管理员要立即利用预约诊疗平台,在平台上取消该专家的预约安排。对已经预约的病人要立即进行电话告知。

第十二条

医院不定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预约诊专家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预约诊疗的坐诊情况作为对预约诊疗专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专家职称晋升、工资效益挂钩。对在预约诊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因迟到或随意停诊等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预约诊疗专家资格。

第十三条

预约专家的考核情况将作为该专家的医师执业注册、定期考核、专家门诊审批和特需门诊资格审批的重要依据。违反预约诊疗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将推迟或取消相关资格。

第十四条

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第一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警告,罚款50元。

2、第二次违反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

3、第三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预约挂号资格,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罚款500元。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预约诊疗咨询电话:

预约诊疗投诉电话:

篇2:人民币跨境贸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人民币跨境贸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实施细则,管理办法,跨境,人民币,贸易

人民币跨境贸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十七、跨境贸易出口使用人民币结算能否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如何办理相关退(免)税申报手续?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

人民币跨境贸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十七、跨境贸易出口使用人民币结算能否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如何办理相关退(免)税申报手续?

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十八、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否需要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试点企业无需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手续。

十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人民币出口报关是否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

试点企业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申报时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试点企业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也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十一、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对先进/出口后结算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3)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4)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

对先结算后进/出口的情形,企业办理业务的流程是:(1)企业与外方签订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贸易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和交货。(2)企业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进(出)口收(付)款说明,在银行办理收款入账或付款(进口预付或出口预收)。银行按规定将相关信息报送RCPMIS。(3)按合同规定及货物装船到(发)货的情况,企业以人民币向海关报关。(4)企业实际报关时间与预计报关时间不一致的,应通知银行,由银行向RCPMIS报送相关更新信息。(5)企业凭发票、增值税发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需要退税的需在海关打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免抵退税的申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http://www.jsfw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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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4

13:32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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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发〔2009〕212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适用《办法》及本细则。

第三条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应当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代理结算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账户开立的条件、账户变更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

境内代理银行在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时,应当要求境外参加银行提供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开户证明文件,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填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备案表》(备案表格式和内容由试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定),连同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复印件、境外参加银行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境外参加银行的同业往来账户只能用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该类账户暂不纳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但境内代理银行应在本行管理系统中对该类账户做特殊标记。

第四条境外参加银行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境内代理银行,并按开户时签订的代理结算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境内代理银行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变更信息。

第五条因业务变化、机构撤并等原因,境外参加银行需撤销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应当向境内代理银行提出撤销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书面申请。境内代理银行应与境外参加银行终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并为其办理销户手续,同时于撤销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销户信息。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之间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实行年度人民币购售日终累计净额双向规模管理,境内代理银行可以按照境外参加银行的要求在限额以内办理购售人民币业务,境内代理银行购售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境内代理银行应当单独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的人民币敞口头寸台账,准确记录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的情况。

第七条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账户融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1%,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对境内代理银行的账户融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境内代理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应以国际通行的方式确认账户融资交易。

第九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文件;

(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

(四)章程;

(五)同业拆借内控制度;

(六)负责同业拆借的人员情况;

(七)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八)近两年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

(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审核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申请。港澳人民币清算行经批准后即可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第十一条港澳人民币清算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均不得超过该清算银行所吸收人民币存款上年末余额的8%,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二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应做好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联网、询价交易等服务工作,并做好对其交易的监测、统计和查询等工作。

第十三条境内结算银行可以向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融资金额以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的贸易合同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试点企业应当在首次办理业务时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

试点企业申请人民币支付业务时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进出口报关时间或预计报关时间及有关进出口交易信息,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和进口付款说明(见附表),配合境内结算银行进行贸易单证真实性和一致性审核工作。

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后,或未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第十五条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对办理的每一笔跨境人民币资金收付进行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并将人民币跨境收支信息、进出口日期或报关单号和人民币贸易融资等信息最迟于每日日终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境内结算银行在未按规定完成相应的贸易单证真实性、一致性审核前,不得为试点企业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

对试点企业的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境内结算银行在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该笔信息时应当标明该笔资金的预收、预付性质及试点企业提供的预计报关时间。试点企业通知商业银行预收预付对应货物报关或未按预计时间报关信息后,境内结算银行应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更新信息。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实行比例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制定。试点企业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贸易合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将该合同的基本要素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开放,帮助境内结算银行进行一致性审核。

第十六条试点企业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试点企业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其境内结算银行补交下列资料及凭证:

(一)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

(二)出口报关单(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三)试点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境内结算银行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上述资料或凭证的试点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继续办理超过合同金额30%的人民币资金收付,情节严重的,暂停为该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并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

第十七条境内代理银行在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结算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办理,并随附相应的跨境信息。

第十八条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发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发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2号发布)等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十九条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对试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受益人等自然人的身份进行核查。对不能确认真实身份的境内企业,境内结算银行不得为其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第二十条境内代理银行应于每日日终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同业往来账户的收支和余额、拆借及人民币购售业务等情况。

境内代理银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应于每日日终将当日拆借发生额、余额等情况如实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一条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及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境内企业收到跨境人民币款项时,应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申报;试点企业对外支付人民币款项时,应在提交《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的同时办理申报。境内结算银行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完善其接口程序。

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申报以人民币形式发生的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

第二十二条境内代理银行按照《办法》第十一条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而产生的人民币敞口,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进行平盘。

第二十三条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暂按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由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登录现有系统办理登记,但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境内结算银行人民币贸易资金收付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的,可以向试点企业和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依法进行调查并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试点企业将出口项下的人民币资金留存境外的,应当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留存境外的人民币资金金额、开户银行、用途和相应的出口报关等信息,由境内结算银行将上述信息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境内代理银行、境外参加银行在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中,违反《办法》、本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未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如实报送人民币贸易结算有关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禁止其继续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境内结算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和试点企业在办理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办理人民币负债登记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试点企业违反《办法》及本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其试点,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2.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附表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

年月日

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金额合计:元

其中:一般贸易项下:元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元

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元

其中实际收款比例:%

其他贸易项下:元

请提供报关单号码:

预收货款项下:元

其中预收货款占合同比例:%

无货物报关项下:元

退(赔)款:元

贸易从属费用:元

人民币报关时

已报关:元

出口日期:

未报关:元

预计天后报关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表2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

年月日

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本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金额合计:元

其中:一般贸易项下:元

进料加工贸易项下:元

其他贸易项下:元

请提供报关单号码:

预付货款项下:元

其中预付货款占合同比例:%

退(赔)款:元

贸易从属费用:元

人民币报关时

已报关元

进口报关日期:

未报关元

预计天后报关

本企业申明: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视为违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规定,将承担相应后果。

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填报人:联系方式:

篇3: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学前教育,实施细则,专科,环节,实践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广东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顺利实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本专业学员均必须完成集中实践环节,不得免修。集中实践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二、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由省电大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省电大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细则并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备案。省电大成立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专门负责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包括组织指导教师队伍进行教育实习指导和毕业作业的评定、登记和终审等工作。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自己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选题,所指导的学员人数每届不得超过10人。

三、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举办的教师培训。

四、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构成和学分分配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包含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教育实习,在第五学期进行,为3学分,共54学时;第二部分是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进行,为5学分,共90学时。

五、集中实践环节的具体安排

(一)教育实习

1.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在学员修完总学分的80%

后开始安排,第五学期完成教育实习,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作为考核依据的相关材料。

2.实习要求

学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学前儿童教育工作的全面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总结等材料。

3.操作步骤

指导教师进行集中辅导后,指导学员落实习单位,做好实习计划,学员在实习过程中做好实习活动的各项记录,在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总结。

4.组织形式

学员必须到合乎规范的幼儿园或其他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专业实习。实习单位的落实可以通过自己联系或由地方电大统一安排。所接收的实习单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幼儿园必须是三类以上,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符合相关求的单位。

在实习单位,由学员自行联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结束后,由实习单位和地方电大教师根据学员实习情况进行评价,地方电大教师应加强对学员实习的过程管理。

(二)毕业作业

1.时间安排

建议在第五学期末开始布置毕业作业,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并上交毕业作业。

2.作业形式

学员可任选一个主题(相关资料见附件3),任选一个年龄段,设计一个主题方案。

3.操作步骤

在集中辅导后,电大指导教师与学员讨论并选定作业内容,在指导教师的个别指导下,按规定要求完成毕业作业。

4.毕业作业提倡各人选定题目后,在小组内进行充分研讨和交流,但必须由学生个体独立完成作业。同小组学生作业题目及内容不得雷同。毕业作业由学员独立进行,指导教师应与学员保持密切联系,以帮助学员更好地把握写作规范,澄清思路进行写作。指导教师应鼓励学员独立思考,避免抄袭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六、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的考核内容、标准以及成绩评定办法按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考核说明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进行集中实践环节教学的过程中,各地电大应把握专业特点,坚持真实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围绕学生实践过程和相关要求落实实施要素和条件,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与任务,利用一切可供利用的资源和条件,形成教育教学和研究合力,将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实践质量,达到预期培养目标。

八、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是一项重要的、具有创新性质的工作,本实施意见先试行一年,各办学单位有责任和义务随时收集和反映相关情况,以便逐步修订完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考核说明

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内容,是学员最终完成专业学习,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课程。

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包括:增进对学前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树立正确的儿童观;熟悉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和要求,获得初步的从事各项学前教育工作的能力,尤其是设计、组织教育活动的能力;形成稳定的专业认同感。

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两部分,在第五学期修完80%专业课程后开始进行,其中教育实习54学时,3学分;毕业作业5学分,90学时。

为规范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考核说明。

一、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1.考核对象

凡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习的人员,均必须参加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

2.考核依据

制定本考核说明的依据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学前教育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课程教学大纲。本考核说明是集中实践环节成绩评定的依据。

3.考核方式

本课程具有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特点,其教学活动形式、实践成果形式及成绩评定方式均不同于一般的专业课程。教育实习的考核由实习单位对学员的实习过程的成绩考核和电大指导教师对学员上交的各项材料的成绩评定两部分组成,毕业作业的考核是根据学员最终提交的毕业作业进行成绩评定,省级电大负责实施。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获得相应学分,未参加集中实践环节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4.成绩评定。考核成绩由各试点单位负责评定、审核。具体操作分为三个步骤:初评—终评—抽评。即:由指导教师根据评定标准给出初评成绩,由省电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指导小组进行终评,并登记在册,中央电大在必要时进行抽检审定。

省电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中央电大备案。中央电大在必要时时赴试点单位抽查学生的考核情况,一旦发现情况不实,将追究试点单位的责任。

二、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一)教育实习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的第一个月末上交以下材料:

(1)实习完成情况材料

实习计划1份(见附件1)、实习成绩评定表1份(见附件2)、任选1份参与保育工作、教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以及家长和社区工作这四项工作的详细记录。

(2)教育实习总结

包含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的内容与过程、实习收获及不足等,字数不少于2000字。

2.考核标准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周密、实习态度认真、实习效果明显;

(3)实习过程记录详尽,实习总结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很好地运用所学专业理论总结教育实习,有自己独到的思路。

良好: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实习计划较周密、实习态度较认真、实习效果较好;

(3)实习过程记录较详尽,实习总结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数符合要求,能尝试运用所学理论对教育实习工作进行总结。

合格:

(1)确实进行了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工作实习;

(2)有实习计划、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效果一般;

(3)有完整的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语言基本通顺,字数符合要求。

不合格:凡不符合合格的标准中所提到的任何一条要求,均视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省电大负责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实习的具体成绩评定工作(包括制定成绩评定办法、指导各地方电大组织评定小组和开展评定、审定评定结果等)。

(二)毕业作业

1.考核内容

在第六学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一个主题方案,内容包括:

(1)主题名称

(2)主题选择的缘由

(3)主题目标

(4)主题网络图

(5)本主题下的一个详细的教育活动方案(将教学材料等附在活动方案后)。活动方案应包含活动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准备、活动流程、活动延伸等部分。

(6)针对教育活动方案进行设计思路的阐述。表述方式不作统一要求。

要求每位学员独立完成毕业作业,同一小组成员所选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教学班内成员所选相同内容设计不得雷同,避免抄袭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2.考核标准

毕业作业的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

(1)主题的选择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包含有多方面的教育价值;涉及各个学习领域,可行性强。

(2)主题目标设计全面、恰当。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丰富且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活动目标准确合理;活动内容选择科学;活动过程设计优化;活动方法恰当;活动准备充分;

(5)

设计阐述条理清晰,有一定创见。

良好:

(1)主题的选择能较好地顾及幼儿的兴趣与需要,有一定的教育价值和可行性;

(2)主题目标设计较全面、较合理。

(3)主题网络设计内容较丰富、较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完整、规范;活动目标较合理;活动内容选择较科学;活动过程设计较合理;活动方法较恰当;活动准备较充分;

(5)设计阐述有一定见解。

合格:

(1)主题目标定位基本正确。

(2)有基本合理的主题网络设计;

(3)活动方案格式基本完整、规范,设计基本合理;

(4)有设计阐述,但平淡无新意。

不合格:

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可评定为不合格:

(1)内容不完整;

(2)主题目标定位不正确;

(3)主题网络设计不合理;

(4)活动方案格式不完整、不规范;

(5)设计阐述空洞无物;

(6)抄袭他人。

三、考核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资格以及所指导的人数、成绩初评与终评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必须按照《学前教育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2.应提醒学员充分重视集中实践环节的考核,强调独立自主地完成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的重要性。

3.各试点单位应该特别重视对过程的指导、监控和评价,在成绩评定时注意对过程的考核,对考核成绩一定要参照教育实习和毕业作业所要求的相关资料综合评定。

4.准确把握本专业专科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避免作过高或过低要求。

5.省电大集中实践环节工作小组在终评时要严格掌握成绩评定标准,加强研讨交流,尽量避免评定尺度不一的现象发生。

附件1: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个人教育实习计划

学生姓名

学号

学校

实习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共

学时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指导教师意见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电大指导教师意见

注:纸张不够可另行添加。

附件2: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学生姓名

学号

学校

实习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共

学时

实习地点

指导教师

电大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实习态度、实习效果:

成绩(百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

(占总评成绩的40%)*年*月*日

实习单位意见

成绩(百分制):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电大指导教师意见

上交的材料、实习报告:

成绩(百分制):

(占总评成绩的60%)

实习总评成绩(百分制):

指导教师签字:*年*月*日

地方电大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省电大抽审意见: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3:“幼儿园主题教育活动方案设计”参考资料

一、以教师计划为主的单元主题教育活动摘自《幼儿园课程》,冯晓霞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06页至第219页。

单元主题活动强调:幼儿生活中的世界是以具体的“自然事物”为本位的,而不是以抽象出来的“学科知识”为本位的。幼儿所接触的事物通常自然地包含着多个学科领域,他们需要的是对事物有一个较为整体、较为全面、教委生活化的认识,而不是虽然精神、但却相互割裂的认识。

(一)主题的选择与开发

1、选择主题的出发点

(1)从课程目标出发

(2)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出发

(3)从现有的内容或材料出发

2、选择主题的依据

(1)这个主题幼儿会喜欢吗?符合他们的兴趣和需要吗?

(2)它涵盖着什么样的教育价值?它可能有助于达成哪些教育目标?

(3)它能够涵盖哪些教育内容?可能引起哪些方面的学习?可以提供给幼儿什么样的学习经验?

(4)它的可行性如何?主题所需的材料容易获得吗?是否容易转化成让幼儿直接参与的具体活动?

(5)它与其他各单元之间的关系如何?有无有关的经验进行衔接与连贯?

3、常见主题的开发与选择

一般来说是和幼儿的主题往往是从幼儿自身(生理、心理发展)、幼儿的生活环境(社会与自然环境)中发掘的。从幼儿这个中心出发,逐渐向外扩展。

(1)幼儿自身

可以围绕幼儿自身进行探讨的内容及开发的主题有:

生理方面:身体的特征与功能;身体的发展与变化;身体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等。与之相应的主题如:“我的器官用处大”、“我在长大”、“我生病了”、“我是自己的保护神”、“小小营养师”、“小小运动员”等。

心理方面: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情绪等。也可以和其他小朋友做些友好的比较。相应的可产生的主题有:“我的本领”、“我高兴、我不高兴”、“我的宠物”、“我、你、他”等。

(2)幼儿的社会环境

幼儿的社会环境中可探讨的主要是幼儿的各种人际关系。

有关的主题可以有:“我的家”、“快乐的幼儿园”、“家乡小游”、“过年了”、“我是中国人”、“汤姆的家乡”、“中国字与外国字”、“我们一样,我们不一样”等。

另外,有关衣食住行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包括如“城市立交桥”、“我们怎样联系”、“别让垃圾弄脏公园”等。

(3)幼儿的自然环境

从幼儿的自然环境中可以探讨的内容也很丰富:动植物;水、沙、石;自然现象;季节变化;科学技术与人们的生活等。

(二)单元主题活动的设计

1、设计的流程

(1)列出单元名称、选择这一单元的理由和大体需要的时间(有助于帮助我们思考这一主题的选择是否非常必要、非常适合)

(2)确定单元活动总目标(将教育价值转写成活动目标。特别注意目标的全面性)

(3)拟定单元活动纲要(考虑组成单元的系列活动具体有哪些,内容是什么,设计哪些教育领域,每个活动可能有助于达到哪些单元总目标。如果总目标中的某些条目没有对应的活动,就必须考虑增加相应的内容)

(4)逐一设计每个活动(活动的名称、目标、准备、内容、方法、过程等)

(5)检核或评价方案(如下图)

单元名称

项目

内容

主题的选择

1.是否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要

2.是否包含多方面的教育价值

3.是否涉及各个学习领域

4.是否具有可行性

1.单元目标是否符合幼儿教育的目的和课程总目标

2.目标时否符合幼儿的发展水平

3.目标是否包含认知、情感态度、动作技能三大教育目标领域

4.单元目标与具体活动的目标是否吻合

1.内容与目标之间是否对应

2.内容是否符合幼儿的发展程度(难易度)

3.内容是否符合幼儿的兴趣与需求

4.内容是否包含主要课程领域

5.内容是否动静态的活动均顾及

6.内容是否注意到季节性与地方性

7.内容是否注意到文化的传承与介绍

8.内容是否潜在地含有歧视性倾向(性别、文化、阶层、种族等)

1.采用的教学法是否能充分反映内容的特质

2.教学方法是否符合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

3.活动流程的转换是否合宜

4.教具或资源的使用是否合宜

5.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否有所准备

二、儿童生成为主的教育活动

摘自《幼儿园课程论》,朱家雄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157页至163页。

这类教育活动以儿童自发生成的活动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在课程计划和实施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加入教师的参与和干预。

在综合性课程中,以儿童生成为主的教育活动相对较多地体现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从这种活动的性质而言,游戏在活动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由于教师难以把握每个儿童的兴趣和需要,更难以预先设计教育活动满足每个儿童不同的兴趣和需要,因此,教师往往通过活动区的形式安排教育活动,通过环境的创设,使课程内容得以综合。在各个活动区角中,活动的材料有单功能的、双功能的和多功能的;材料的陈设方式可以是单一材料的、多种类型材料的。材料的多功能性和多种材料的混合陈设有益于儿童以更贴近其真实生活的方式进行学习,有益于儿童以发展的各个方面或者知识的各个领域综合成一体的方式进行学习。儿童可以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过程中,通过自己的选择和参与,以自己生成为主的方式进行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想象和创造,积极探索,共同生活以及自由地表现和表达。教师除了创造环境以外,还可以通过观察、参与、诱导、引导和指导等各种方式影响、诱导或指导儿童的活动。

三、两种倾向的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

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两种不同倾向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并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可以在动态的过程中结合在一起的。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能较好地反映儿童与教师、儿童与儿童以及师生双方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使综合性课程具有的长处得以充分的体现。

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其要点是处理好儿童生成的学习任务与教师预定的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即处理好过程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其期望达成的结果是使社会对儿童的教育要求与儿童的需要和兴趣尽可能相符合。

方案教学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将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成一体的设计倾向。与单元教学相比较,方案教学在整个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更多地关注儿童的兴趣和需要,以主题为综合方式的网络更具动态性,整个教育活动计划的弹性也较大。

以下是上海浦东东方幼儿园的一个以“螃蟹”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案例,活动过程中,教师运用了4种不同的策略,从部分活动的展开过程中可以看到教师是如何处理儿童生成的学习任务与教师预定的教学任务之间的关系,使两种不同倾向的教育活动结合成一体的:

策略一:教师通过观察,注意幼儿的兴趣所在,在此基础上编制主题网络。

通过观察和简单的谈话,教师对孩子已有的生活经验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教师设计了一个“螃蟹”的主题网络图,并以此作为开展活动的一个依据。

螃蟹

养殖

养殖方法

生活特征

呼吸器官

产地

生长过程

产卵地

相似的动物

消化器官

外形

雌雄区别

爬行

姿

各种各样的蟹

壁虎

蝎子

蜘蛛

养殖场所

呼吸行为

图3-3:教师编制的主题网络(教师预设)

(以下内容略,详见《幼儿园课程论》,朱家雄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第157页至163页。)

设计实例一

单元主题活动:“我”

单元名称

我(大班5-6岁,大约3周)

设定理由

大班幼儿的自我意识已经开始在生活过程中、在人际交往中自发地形成。自我意识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影响幼儿对人、对事物的态度,影响他的行为方式。因此,引导幼儿全面地认识自己、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自己、学习适当地控制和调节自己的行为,形成对人、对事、对己的正确态度是十分必要的。

单元总目标

1.

知道自己的出生日期、相貌特征、兴趣爱好等;

2.了解自己随年龄而发生的变化;

3.认识自己的能力,喜欢做自己能做的事;

4.知道引起情绪的原因,能用适当的方式表达情绪;

5.了解自己与他人的异同,接纳自己,尊重和欣赏他人;

6.知道自己需要别人的关爱和帮助,也知道应关爱和帮助别人。

名称

主要目标

主要内容和步骤

备注

一、

1.知道自己的生日;

2.知道自己是妈妈生的;

3.对妈妈怀有感激之情,并会表达;

4.会做简单的统计,感受数学的用途。

1.邀请怀孕的亲友到班上,由她向幼儿说出肚子里怀有未出生的婴儿。

2.教师利用胎儿在母体里的透视图,向幼儿讲解,每个人都曾经留在妈妈肚子里,是妈妈生的孩子。

3.请幼儿回家问妈妈,她在哪年哪月哪日剩下自己的,并记下自己的出生日期,回幼儿园向小朋友报告

4.教师和幼儿共同志作生日月份统计表,统计每个月份生日的人数,班上最多人和最少人出生的月份,并安排同月出生的幼儿相互握手。

5.安排幼儿制作爱心卡片送给妈妈,向妈妈表示谢意。幼儿可在卡片上画画,或从旧杂志、报纸、包装纸上剪下他们认为美好的图画贴在心意卡片上,并从报纸上剪下“我爱你”等字一起贴在心意卡片上。

准备工作:搜集胎儿在母体里的透视图及有关婴儿成长的图书或故事书,供幼儿阅读。

二、

1.了解自己随年龄而发生的变化;

2.感受父母养育自己的艰辛;

3.领悟“以前”和“现在”两个词的含义;

4.按成长过程排序

1.举行“小时候”物品展览。请幼儿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搜集有关婴儿的用品,例如照片、玩具、衣物、奶瓶、尿布等(可以是幼儿在婴儿期用过的实物,也可以是从画报上剪下来的图片),然后把它们带回幼儿园,在教师的指导下加以分类和整理,并贴在壁报班上展览。

2.在教师墙面设“以前和现在”专栏,请幼儿向妈妈要“从前”和“现在”的照片各一张,贴在专栏内,通过对比,使幼儿觉察自己的改变,并领悟“以前”和“现在”两个词的意义。

3.让幼儿向妈妈询问有关自己婴儿时的事,请妈妈讲述自己“从前”和“现在”有什么不同,并讲一讲父母是怎样养育自己的。把询问到的资料在班上讲述。

4.制作程序画,即让幼儿按顺序排列。成长过程可以使体型上的改变,也可以是能力上的改变(例如初生婴儿由别人喂奶;一岁左右让人喂食;现在自己进食之类)。

5.讨论:爸爸妈妈养育我们很辛苦,我们现在长大了,怎样让爸爸妈妈少一点辛苦?

准备工作:

1.向家长介绍活动内容,请他们支持;

2.把从婴儿至今的成长过程制成成长程序卡若干套;不一定要教师绘图,可从报刊杂志上剪取现成的资料编制。

三、

设计实例二

摘自:甘剑梅主编,《学前儿童社会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第173页至第187页

中班社会性主题活动“温馨家园”

主题来源:

前些天有关邻居节的活动在热热闹闹地进行着,有一天,孩子们将有关邻居节的话题带进了幼儿园,有个孩子参加了社区组织的邻居节的活动,他把照片带来给另外的孩子们看,于是就有了一番讨论,有孩子说邻居就是好朋友,有的说邻居是住在楼上的人,有的说邻居是旁边的人。因为许多孩子的家与幼儿园在同一个小区,我组织孩子们去了这些小朋友的家,认识了门牌号码,他们因而也了解了什么是邻居,自己的邻居是谁。可回到幼儿园,他们的问题更多了,他们急于知道,别的小朋友住在什么小区?能不能到别的小朋友家去参观……

随着活动的深入,“温馨家园”这个主题就这样产生了。

主题目标:

1.认知层面的目标:知道自己的家庭住址与电话号码,了解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名称,能关注与家庭、社区有联系的一些人与事。

2.情感层面的目标:培养对父母、家庭、社区的情感,萌发我是家庭、社区小主人的责任意识。

3.行为能力层面的目标:学习用适当的方法表达对亲人的爱。学习与家庭有联系的人进行沟通与交往。

主题网络设计

工作单位

职业

小区里的物

小区里的人

联系电话

我住的小区

爸爸

妈妈

家庭住址与电话

爷爷奶奶

大社区

温馨家园

家庭成员

我的家

与家有联系的人

为我服务的人

邻居

朋友

在家的安全与卫生

自我服务

我是社区小主人

主题评述:

玩娃娃家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到中大班时,孩子们就经常会到各家各户去串门,一线的老师们都能感受到,一到创游时间,教室总是热热闹闹的。交往是孩子们的天性,他们喜欢热闹,喜欢朋友。许多中班的孩子还会经常向老师描绘自己家的美好,向小朋友发出邀请,你到我家来玩吧!我家有许多玩具!可现在中国的城市家庭之间串门的机会总是非常的少,独生子女们更多的时候只能自己看电视,或者独自玩玩具。高楼的封闭性使家与家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大家的沟通与交流也越来越少,这也波及到了孩子。所以本主题能敏锐地抓住“邻居节”这个社会事件,来牵引幼儿的社会教育,从认识家庭成员开始,逐步让儿童关注更多的和家庭有联系的人、事、物,把责任意识、友爱、意识、感恩意识都融入主题,使枯燥的社会性教育显得别有情趣。

由于主题活动设计方面内容很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学员可以参见自己已经学习过的各科教材,各教材中也有许多活动设计方面的议题,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定某一主题按要求完成毕业作业。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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