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时间:2021-10-17 11:53:50 来源:网友投稿

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本文关键词:奖罚,基建工程,施工安全,办法,生产

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本文简介: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各单位抓好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监察奖罚细则》、《公司关于共同启动事故联合调查和问责制度的函》等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建中

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本文内容:

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各单位抓好基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监察奖罚细则》、《公司关于共同启动事故联合调查和问责制度的函》等相关规定,结合基建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建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建中心及管辖工程相关施工和监理单位。

第二章

事故处罚

第三条

发生死亡或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四条

发生重伤或非伤亡一般C

类事故的,视情节责任轻重,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0~30万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3~5万元;对中心项目部责任领导罚款800~1000元、包点专工罚款1000~1500元;对中心监管部门责任人员罚款500~800元。发生事故由合同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且接受安全问责。

第五条

发生轻伤或一般D类事故的,视情节责任轻重,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10~20万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1~3万元;对中心项目部:考核指标内,责任领导罚款300~500元,包点专工罚款500~800元;考核指标外,责任领导罚款500~800元,包点专工罚款800~1000元,并对中心监管部门责任人员罚款500~800元。发生事故由其上一级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且接受安全问责。

第六条

发生一般D类以下及非列级事故的,视情节责任轻重,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10万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中心项目部责任领导罚款300元,包点专工罚款500元。

第七条

发生事故迟报、漏报或瞒报的,除按以上规定处理外,另对事故责任单位罚款2~3万元。

第八条

凡是年内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其上级部门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第三章

“三违”

人员处罚

第九条

对造成险情和事故的“三违”人员,每人次罚款1000~1500元,通报其上级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

对下列严重“三违”且未造成险情的“三违”人员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一)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的;

(二)

违反规程、标准、制度规定作业的;

(三)

违反劳动纪律,如酒后上岗、脱岗等行为的;

(四)

违章指挥责令员工冒险作业的。

第十一条

对一般“三违”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正。

第十二条“三违”行为重复发生的,除按照以上规定处罚外,对单位罚款5000元;屡禁不止的,通报其上级单位对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

隐患制造处罚

第十三条

对施工可能导致重伤或非伤亡一般C

类及以上事故的重大隐患制造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罚款1~2万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3000~5000元。

第十四条

对施工可能导致轻伤或非伤亡一般D类事故的较大隐患制造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2000~3000元。

第十五条

对施工可能导致非伤亡一般D类以下事故的一般隐患制造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罚款3000~5000元;对责任监理单位罚款1000~2000元。

第十六条

对隐患问题未能按照“五定”原则闭环整改的,或短期不能整改而未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的,按照以上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通报其上级单位追究问责。

第五章

安全管理处罚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予以5000~10000元罚款;对责任监理单位予以3000~5000元罚款。

(一)未办理正式手续,擅自开(复)工的;

(二)未经中心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以及《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方案》未报审、相关设施未通过中心项目部和安监部门共同验收开(复)工的;

(三)未编制和审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本质安全管理不到位,本安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防范措施制定不严细、未能编制本单位《风险管理手册》等相关文件、无相应考核办法、本安体系贯彻落实未到工队、班组的,日常工作中对危险源不能定期排查和有效实施动态管控等的;人、机、环管理不到位的;

(五)安全防护缺失、不到位且未经允许拆除或者废弃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的;

(六)未按规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演练,应急准备工作不到位的;

(七)安全内业资料整理不规范,不能按要求整改完善的;

(八)安全费、文明施工费用有效投入的;

(九)违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相关规定的;

(十)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

(十)

未能按期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的。

第六章

第十八条

基建中心通过定期组织评比活动,对下列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个人,由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基建中心安委会研究一并纳入月度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和双月考核进行奖励。

(一)

评比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

(二)在安全生产中,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隐患及险情,避免事故发生的;

(三)

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四)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敢于坚持原则,在圆满完成规定的安全生产任务的同时成绩显著的;

(五)施工工地实现标准化,现场整洁、美观,无脏、乱、差现象的;

(六)本安体系真正落实到工队、班组的。

第七章

第十九条

事故的分类及等级确定执行《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监察奖罚细则》;其中铁路板块执行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和处理规则》、电力板块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基建工程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篇2: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一、专职

车辆管理及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专职小车司机(系指为公司领导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总裁办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

岗位职责:

1、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承担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正、副)、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所安排的业务用车任务。

3、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4、对所驾车辆技术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5、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6、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7、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

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上岗。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西装、打领带。

3、热情为公司领导服务,一切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4、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5、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小车班长和总裁办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8、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与不得无故刁难乘客或与乘车人员发生任何纠纷。

9、严禁以车谋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外借,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

10、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行业规范。严守“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和驾驶作风。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11、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小车班长和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

12、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请假。出车时要做到守时、正点。回车后向小车班长报告。无行车任务时,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保证车辆随用随到。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不得发生因专职司机脱岗而延误用车的现象。

13、维护专职司机队伍的集体荣誉,树立专职司机的良好形象。在总裁办工作时间休息时要着装整齐,不粗俗轻浮、不打磕睡睡觉、打电脑游戏、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办公。

二、小车班长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小车班长负责公司小车车辆车务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有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惩罚违纪行为的责任与义务。

小车班长在保证公司领导活动用车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调度车辆。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公务用车的调派。

2、协助总裁办主任共同调派专职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相关事宜。

3、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车务手续的统一办理工作;为专职司机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服务。

4、负责车辆经费的预、决算。根据车辆状况实施科学的车辆保养、维修计划,注意节支、降低消耗。

5、负责车辆(包括公司领导的自驾公务车)汽油票购买、登记和发放。

6、负责专职小车司机的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的监督和月底审核汇总、有关补贴的核算、统计工作。

7、负责有关行车记录、车辆档案、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存。

8、负责按行车记录核定专职小车司机停车费、过桥费用。

9、负责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办理证件、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的统一审核、请款和报销工作。

10、定期进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确保公司车辆无故障出车。

11、对有关车务管理规定和条例有建议权,对已经发布的制度,要做到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工作要求:

1、小车班长要求为人热情正直、说话和气、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2、熟悉掌握专职司机的工作特点,熟练驾驶和维修保养业务。

3、小车班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办事公正、不徇私情。

5、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总裁办主任职责

总裁办主任对车辆管理工作有监督、协调、综合管理的职能。

受执行总裁直接领导。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紧急情况下的业务用车调派。

2、其他兄弟单位公司领导和上级单位等用车的报请、协调和安排事宜。

3、监督和管理小车班长的日常工作。

4、严格按相关制度和开支标准,审核、签批有关小车班长的相关统计和费用发放。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修改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和条例。

6、坚持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7、督促和检查小车班长加强车务管理;了解专职司机的思想状况,关心司机生活,帮助司机排除后顾之忧,做到司机过度疲劳不派车。

四、总裁、执行总裁权利

1、任命小车班长。

2、解决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棘手问题。

3、经总裁、执行总裁授权,高级副总裁有直接调派车辆的权利。

五、关于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相关责任

1、专职司机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车辆的各种性能,做到认真维护,合理驾驶。必须对车辆的几个关键的维护、保养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到保养期限须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申报维护。由于个人原因而疏忽、延误了维护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造成车辆损失在1000元之内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5%的奖金;车辆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6%的奖金;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后果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还将令其停驶检查(停驶期间按事假处理)。

2、车辆维修与保养。公司车辆均托管专职司机进行维修(包括代为其他公司领导维修保养的车辆),专职司机维修与保养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小车班长对需要维修车辆的故障进行验证,并作出维修车辆的方案与意见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专职司机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验试,确保维修的质量。

事前不申请,不按规定程序维修,小车班长不予签字承认,责任自负。

3、车辆维修、保养等审批权限:500元以内(含500元)的费用由小车班长签字;1500元以内(含1500元)的费用由总裁办主任签批;1500元以上的费用报请执行总裁签字审批。

六、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

惩罚制度:分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扣罚奖金、扣罚工资、纪律处分、辞退下岗。

1、专职司机应礼貌待客,如有专职司机受到乘车人投诉,小车班长和总裁办主任均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当事司机以口头警告;如专职司机遭到乘客投诉两次,扣罚当事司机20-30%奖金;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乃至停职检查。

2、专职司机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一经举报并查实,当事司机除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外,还将扣罚其当月奖金并在工资中扣罚其索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者,将令其停驶检查或调离司机岗位。

3、专职司机无行车任务,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若发生不经批准擅自用车情况,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对私自挪用车辆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4、对以各种理由拒绝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的专职司机,由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提请执行总裁对当事司机予以处分或扣罚不同比例的奖金。

5、对在申报行车公里或加班统计中弄虚作假者,扣除其当月50%或全部的公里补贴。

6、对借修车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查实,令其停职检查并处罚与之获利数额相同的奖金。情节严重者,责令调离司机岗位。

7、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工作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月报销通讯费用的资格;对执行出车任务完毕不立即返回而耽误出车任务者,扣罚其当月部分奖金。

8、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有事须事先请假并批准。病假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事假一天,扣除奖金30元,事假两天,扣除奖金70元,事假三天,扣除奖金100元。

9、对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为总裁办争得荣誉并成绩突出的专职司机,总裁办将提请执行总裁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七、关于违章

1、专职司机违章(以接到违章通知书为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多次违章给予加倍处罚。

2、专职司机严重违章(包括十种严重违章),扣罚其当月全部奖金。

3、发生交通事故时,专职司机应主动向车管班长和总裁办主任汇报,如隐瞒不报,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专职司机负全部、主要、一半责任、次要责任者,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给当事人车辆损失及事故处理费总额依此为:10%、8%、6%、4%。发生无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对方又不能赔偿足够的车辆损失修复金额,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得私下了结,否则专职司机本人承担不足的车辆损失费用。

八、行车补贴标准

为了使车辆管理工作适应公司体制等工作的需要,起到按劳取酬的目的,真正体现每个人的劳动价值,激发每位专职司机的工作积极性。总裁办特成立车辆管理部门,并实行行车补贴标准:

1、执行出车任务每行驶一公里补贴0.25元;

2、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晚21:00以后补助20元,周六、日加班补助30元,节日(国家法定休息)出车补助每天60元。

3、小车班长享受岗位津贴每月500元。

九、关于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

1、行车记录。专职司机执行任务前后,要认真、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以作为月末行车统计和发放公里补助及加班费等费用的重要依据。每月的20日,专职司机需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行车统计表等相应表格交到车管班长,由车管班长确认合格后作出统计,交至总裁办主任审核,最后由执行总裁签批,交人力资源部计入工资。除院领导和部机关领导外,其余乘车人乘车均须签字,总裁、执行总裁和高级副总裁每月签字一次。

2、专职司机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专职司机有关车辆的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车辆使用情况、汽油发放等系列表格和相关记录由车管队长管理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有关车辆的原始档案原件由总裁办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十、关于燃油发放

专职司机按核定的车辆耗油量领取汽油票,并在汽油票签领簿上写明签领日期、数量和车辆的公里表数。当月油量与核定的油量出现较大的逆差时,专职司机有义务作出解释。

十一、关于相关费用的报销

1、停车费、过桥费的报销:专职司机按行车记录核定停车、过桥费,经小车班长签字后方可计入三费报销。

2、日常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有关证件办理、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由小车班长统一组织审核,向总裁办主任沟通和请示,报请执行总裁签批。

3、小车班长的相关报销费用由总裁办主任审核、执行总裁签批。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总裁办。

附:

各类车辆的耗油量核定如下:单位:公升/百公里

序号

车种

冬季耗油辆(公升)

夏季耗油量(公升)

正常耗油量(公升)

(10月-3月)

(6月-8月)

1、帕萨特

12

12

12

2、奥迪121312

3、

桑塔纳2000、普通桑塔纳

12

12

12

4、

别克

14

15

14

篇3: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罚,评比,制度,质量月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简介: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分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考核评比一次,评比内容依据公司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及分公司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内三电建三建[2002]2号)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奖罚。项目部对班组及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本文内容:

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分公司对各项目部每月考核评比一次,评比内容依据公司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及分公司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内三电建三建[2002]2号)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待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奖罚。

项目部对班组及外用工队的评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内容按照标准、规范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评比,在施工任务书中质量员填写评定意见,当月进行奖罚。

分公司对各项目部的评比由主任工程师牵头,分公司质量科、工程科、人事科等部门参加。

项目部对班组及外用工队的评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参加。

奖罚规定按照分公司2002年下发的《关于下发三分公司做好工程质量工作及奖罚办法的通知(内三电建三质[2002]2号)文件精神执行。

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为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真正体现“干不好活不给钱、质量未达标准不给钱”的经济分配原则,特制定并制度

项目部在承接单位工程时,必须与分公司签定“工程项目承包责任状”,分公司将按照承包责任状中的条款进行积极落实。

工程质量的奖罚除按照分公司每月考核进行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外,同时还按照分公司(内三电建三质[2002]2号)文件精神对下列情况进行奖罚:

一.奖励

1.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业主要求单位工程合格,但经各方验收后,最终由市建筑业协会组织验收评比达到优良工程(金鹿杯),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1000至2000元。

2.与业主签订合同中,业主要求优良的单位工程竣工后,未被市建筑业协会评为优良工程,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处罚1000至2000元。

3.单位工程竣工后,由各方组织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后,被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评为省级优质样板工程的,给予项目部一次性奖励3000至5000元。

4.对创“鲁班奖”的项目部分公司将给予重奖,同时对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二.处罚

1.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罚,除返工费用由责任班组或个人自负外,同时对责任班组或个人处以罚款200至1000元。

2.出现质量通病的处罚,每发现一处(件)质量通病对责任班组或个人处罚200元。

3.对不加强成品保护的处罚,造成成品污染和损坏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次性罚款50至100元,特别严重的,除扣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费外,给予一次性罚款150至300元。

4.各级质量部门或人员对质量问题的罚款必须开具质量扣付通知单,将通知单送交财务科进行扣罚(付),不容许在任务书上进行扣罚。

包一电厂项目部、质量部

200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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