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时间:2021-10-19 10:30:26 来源:网友投稿

 **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工作原则 1.2.1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推动突发事件应对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2.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1.2.3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强化忧患意识,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1.2.4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

 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有效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2.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发挥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的骨干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2.6 科技支撑,提升能力。运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先进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

 1.2.7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有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4.1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1.4.2 突发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1.4.3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防敌空袭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1.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类别上易出现相互交叉关联现象,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一般分为四级:I 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5 县应急预案体系及预案衔接 应急预案即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指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科学、迅速、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县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备案、发布等,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其构成种类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2 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2.1 自然地理、气候、降水情况 ** 县处新华夏系巨型第二沉降的次一级隆起带。县境地势自东北幕阜山余脉向西南的东洞庭湖呈降阶梯状倾斜。山地主要分布在毛田、张谷英、月田、公田等乡镇的一部分地方。平原主要分布在筻口、新墙、麻塘、中洲、荣家湾、黄沙街等乡镇。境内降水变化趋势受地理位置影响,西部滨湖区水量偏少,逐步向东部中低山区递增,东部靠近平江县幕阜山暴雨中心,年平均降水量在 1500 毫米以上。

 2.2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 县辖 14 个乡镇和 1 个办事处,总人口约 72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37 万人,2019 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3.79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 8.0%。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44208 元,同比增长3.7%。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43.0%,比上年下降 0.4%。农作物总播种面积 119.25 千公顷,工业总产值 140.1 亿元,有 171 家规模企业。

 2.3 全县突发事件风险分析 一是自然灾害风险:我县东部多山的地理构造,纵横发育的溪河,中、西部复杂的江湖关系,加上湿润型气候,使得水患频发,并伴有地质灾害发生;同时旱灾、

 生物灾害、森林火灾时有发生,并有发生地震的可能性存在。二是事故灾难风险: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设工程、交通和环境污染等事故时有发生,供水、供气、供电等事故隐患存在;非煤矿山较少,地质条件复杂,安全事故也可能发生;安全生产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不齐,抢险救援能力不足;部分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不完备,群众扑救和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容易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三是公共卫生风险: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也偶有发生;疟疾、霍乱、炭疽病流行及登革热大规模流行的可能性较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鼠疫的传入和不明原因疾病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此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也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卫生事件。四是社会安全风险: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各项改革措施不断推出,开发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因土地、山林的权属而引发的群众性上访和村民械斗;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占地补偿、安置费用、项目不落实等问题引发群众的不满;劳资纠纷成为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等;这些矛盾处理不好,极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此外,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跨境犯罪和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犯罪

 也越来越多,这些都给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全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指挥机构及其成员 3.1.1 县政府设立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作为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部门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汇报,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审议、决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决定启动预警和县专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处置一般、较大的突发事件,协助配合上级政府先期处置县域内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1.2 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县长、人武部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县委办常务副主任,县直及驻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3.1.3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东管办、**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 县分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利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渔政局、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县医保局、县商粮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路建养中心、县武警中队、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人民银行 ** 县支行、县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等。

 3.2 办事机构 3.2.1 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 设置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中心”),作为我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办事机构。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 24 小时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拟定县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

 理应急工作;负责全县应急事件信息的统一收集、汇总、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应急知识、安全常识的宣传工作;负责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制定全县应急管理制度,重点实现监测监控、信息报告、综合研判、指挥调度等功能,向市级应急平台报送所需数据、图像、语音和资料等;负责县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类,县应急指挥部下设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突发事件处置牵头部门、县相关应急联动及应急保障部门负责人组成。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兼任。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负责县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各专项预案具体确定。

 各专项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相关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县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具体指挥本县相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开展相关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析总结本县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指挥部

 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4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传达和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处理需由县政府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县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提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新闻报道意见;做好本县紧急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县级负担的应急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日常应急管理费用、预案编制修订审查费用和预案大型演练费用等);大型综合演练单独按项目预算安排,一般演练在正常工作经费中列支;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建设项目资金。

 县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物资(专用、通用物资)以及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紧急生产、储备、采购、征用、调度;制定恢复重建经济政策,制定市场监控、价格紧急措施和非常措施等。

 县文旅广电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文化、旅游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县监察委:负责应急工作中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技人员帮助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方面的生产、发展工作;负责农作物疫情、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捐赠工作;承担自身无力克服因灾引起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灾民的救济工作;协同县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灾害灾情处置和灾后救助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统一协

 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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