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时间:2021-10-21 11:29:59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公司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本文简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 本文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

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

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人:

(1)

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

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

全。

3、安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

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

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

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

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

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

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

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

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

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

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

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

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

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

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

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

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

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

训教育。

二、

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

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

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

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

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

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

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

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

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

隐患内容

公司安全自查表

深圳市汇巨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备注

篇2: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关键词:奖惩,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一、为规范事故管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本司特制订了本制度。二、本制度规定的事故分成以下几类。1、生产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称为生产事故。2、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事故管理,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本司特制订了本制度。

二、本制度规定的事故分成以下几类。

1、生产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称为生产事故。

2、设备事故

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及仪表装置、运输设备、管道、建筑物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损失或减产等事故称为设备事故。

3、火灾事故

凡发生着火,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火灾事故。

4、爆炸事故

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为爆炸事故。

5、工伤事故

企业在册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受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要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者,称为工伤事故,也称伤亡事故。

6、质量事故

凡产品、半成品不符合企业标准,基建工程不按设计施工或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原料或产品因保管不善或包装不良而变质;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规格要求而造成损失,影响生产或检验计划的完成等均为质量事故。

7、交通事故

凡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程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财产损失的事故,叫交通事故。

8、其他事故

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以及自然灾害而发生的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如地震),称为其他事故。

9、人为破坏事故

凡人为蓄意制造的事故,称为人为事故。

10、未遂事故

凡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而构成发生重大事太的条件,但侥幸未成事实事故,或因及时发现,处理得当,得以避免的重大恶性事故称为未遂事故。

三、本制度规定了对事故管理的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1、公司安全员负责管理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地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并负责对这些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

2、生产部负责管理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3、生产和技术部共同管理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4、行政部负责管理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为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5、未遂事故按事故性质分别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

6、所有事故都必须做好事故记录,事故记录应详细记载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受伤者、损失、事故分析,处理过程、采取措施及以后应注意的问题。

四、本制度对发生的事故按规定划分了不同等级。

详细参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第439号国务院令

五、本制度专门制订了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

1、事故损失为直接损失和产量损失(即间接损失)之和。

2、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厂房损失。产量损失在本公司指发生事故,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生产,,需要加班生产或延缓交货期的产量。具体计算规定如下:

1)设备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应以固定资产帐面净值计算;设备能修复使用的,应以实际损失的修理费用计算;

2)材料损失应按企业材料计划价格计算为准;

3)产品(半成品)损失致成废品的,应以企业计划成本计;返工的应按返工后实际损失以及加工后材料损失为准;

4)本公司的产量损失以实际产生的加班费用或因延缓交货期而造成客户索赔产生的费用计;

5)职工的工伤损失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

6)火灾损失以损失实物的计划价格计;

7)车辆、设备、设施等损失以保险公司损失补偿计算为准。

六、本制度对事故报告及调查制订了如下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组和或产管报告,主管应立即向部门经理和公司安全员报告,安全员应立即向总经理和镇工业公司安全科报告,火灾事故应先拨打119

报警,交通事故应向行政部和交管所报告。

2、凡发生事故及伤及人身者,在报告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者,组织现场抢救,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凡发生死亡或重大火灾、爆炸、中毒、设备、生产、交通等事故,应报告镇实业公司安保科。

3、处理事故应坚“四不放过”原则。

4、轻微事故发生后,由生产主管组织人员调查,并写出事故报告单,三天内报公司主管部门;一般事故要有公司安全员参加,重大事故要由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和车间人员组成调查组,查清原因,定出防范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包括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在十天内报镇工业公司安保科,并接受检查。

5、各主管事故的部门,应按分工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分析报告、调查报告等资料应妥善保管。

七、本制度对事故责任和处罚作了如下规定:

一)责任认定

1、事故由操作者违章作业引起的,则由操作者负全责;由主管或经理违章指挥引起的,则主管或经理负主要责任,操作者负次要责任。

2、事故由原材料、机器设备、设施装置等质量引起的,则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由于维护、保养、保管责任人工作不到位,保养或保管不善而引起的,由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2)由于材料、设备、设施自身质量引起的,也可分为两种子情况:

本公司可以检测而未检的,则由质量检测人员负主要责任;

本公司无法检测而由供货方提供质量依据的则由供应商负主要责任。

3、事故是由不可预测、不可搞拒的原因而引起的则作为意外事故。

4、各分管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均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对所有事故负有间接领导责任。

5、对事故隐瞒不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二)处罚条例

1、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已涉及触犯法律的,则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未涉及触范法律的则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500元;

3、对造成重大事故的次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200元;

4、对造成重大事故的领导责任人,罚款人民币200元;

5、对造成一般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200元;

6、对造成一般事故的次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

7、对造成一般事故的领导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

8、对造成轻微事故的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

9、对造成轻微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次要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

10、对造成轻微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领导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

11、对隐瞒事故不报者,罚款人民币200元。

篇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费用,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第1条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时充足、使用合理到位,结合本公司实际,参照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第2条范围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为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时充足、使用合理到位,结合本公司实际,参照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第2条

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建立了安全开支专项费用,按公司年度的各项费用计划进行提取,对相关管理特规定如下: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和使用范围包括:

(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如:报警、安全通讯、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通道、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等设施)的完善、改造、维护、保养费用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安全风险抵押金;

(6)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所需费用;

(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第3条

提取与使用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科目,按年度用途制定费用计划计提费用,使用计划投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费用列入成本费用,其提取额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时,超支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具体掌控。其开支必须符合规定的范围、按职责权限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公司总经理对因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而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法律规定或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4)安全生产费用应首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提出的整改措施或用于企业生产条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5)采购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个体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标准,不得采购无生产资质、不符合标准、无合格证明的假冒伪劣产品。

(6)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须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由安全主任组织专业人员验收、安装,方可用于完善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安全状况。

(7)企业转产、停产或者解散,结余的安全生产费用首先用于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库存危险品的处理所需支出。

第4条

审批程序

(1)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在项目开工初期,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或施工需要制定安全措施方案,拟定安全费用支出计划,报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送公司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善与改造维修费用,由设备管理部门(工务组)或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3)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队伍、配置设备、组织演练等)所需费用,由安全主任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并批准。

(4)个体防护用品配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用品经费由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安全主任审核,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安全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由财务出纳申请,总经理审核并批准。

第5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财务部门应将安全费用台帐复制一份交予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第6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健康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7条

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8条

安全投入费用提取建账

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总经理审批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如不属于按非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项目进行审批。

X**公司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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