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27 16:40:41 来源:网友投稿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 2021 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奠定坚实基础,结合《2020 年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工作指示精神,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力保障我市春耕备耕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针对农村市场农资假冒伪劣行为易发多发的情况,从产、供、销三方面同时治理,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一是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未取得许可经营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不属于市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二是查处制售假

 劣化肥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坑农害农,欺骗农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仿冒侵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种子: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监管推动质量提升。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以法制教育提升质量意识。

 农药: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净化农药市场秩序。

 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兽药:加大对假劣兽药查处力度。重点对农业农村部通报的假劣兽药、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抗寄生虫类药物、兽用抗菌药和中兽药散剂等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

 三、工作措施 各相关单位要抓住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依法监管、全程监管,积极组织开展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促进农资质量不断提高,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农兽药和肥料非法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无证套牌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风险。

 (二)狠抓执法办案。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后续整改防范措施。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指导农民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积

 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

 (四)推进社会共治。强化投诉举报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和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会商研判、系统处置,防范出现大的问题,把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 1 日—3 月 5 日)。安排部署2021 年市农业农村领域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3 月 6 日—10 月 30 日)。加大化肥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对各类农资产品案件线索进行核查,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以达到警示、教育和规范的作用。

 (三)总结提高阶段(11 月 1 日—1 月 30 日)。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不足,有效补短补软补缺,健全相关制度,巩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

 长效机制,形成农资打假合力。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调查研究,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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