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 食堂人员晨检制度

时间:2021-10-29 14:02:52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必须进行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

(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四、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

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异常症状

检查人

发热

全身酸痛或不适

头痛

咽痛

咳嗽

流涕

鼻塞

喷嚏

呕吐

腹泻

皮疹

其他

备注:发热指采用水银体温计测量腋下体温超过37.5℃者,异常症状中“发热”一栏要有具体体温,其余症状有则打“√”,“其他”填写具体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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