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文学院纪检部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在早、晚自习期间,存在以下现象:
1、吃东西扣0.5——1分。
2、玩手机、电脑扣0.5——1分。
3、严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活动扣0.5——1分。
4、教室、走廊大声喧哗扣0.5——1分。
5、迟到、缺勤、早退予以通报批评。
6、请假条涂改、伪造予以通报批评。
7、班级整体纪律较差,警告之后没有改善予以通报批评。
8、班级负责人故意瞒报、漏报、态度差的现象量化分扣3分。
二、注意事项
1、各班纪检周成绩为平时成绩的平均分。
2、请各班负责人要积极配合纪检部的工作。
备注:对于评分细则有异议的可以联系文学院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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