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重点总结

时间:2021-10-29 15:21:4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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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经济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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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工程的概念

价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简称VE)是以提高产品(或作业)价值和有效利用资源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造性工作,寻求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

价值工程中所述的“价值”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作为某种产品(或作业)所具有的功能与获得该功能的全部费用的比值。它不是对象的使用价值,也不是对象的交换价值,而是对象的比较价值,是作为评价事物有效程度的一种尺度提出来的。

这种对比关系可以表示为一个数学公式,如式(1Z101071)

V=F/C

(1Z101071);

由此可见,价值工程涉及到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等三个基本要素。

它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工程的目标,是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使产品具备它所必须具备的功能。

(2)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

(3)价值工程将产品价值、功能和成本作为一个整体同时来考虑。

(4)价值工程强调不断改革和创新。

(5)价值工程要求将功能定量化。

(6)价值工程是以集体的智慧开展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管理活动。

价值工程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主要应用在规划和设计阶段,因为这两个阶段是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环节。

一级建造师精讲之建设工程项目周期各阶段对投资的影响

(1)投资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智力化或称知识密集性。在项目决策阶段,工作成本对投资影响极小,要素成本不构成影响。

项目决策阶段的产出是决策结果。项目决策阶段对项目投资具有决定性影响。

(2)投资项目设计阶段

项目设计阶段的基本特征是智力和技术的双重性。在投资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工作成本对投资影响较小,要素成本是一个重要控制因素。

投资项目设计阶段的产出,一般是用图纸表示的具体设计文件。项目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具有重要影响。

(3)投资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施工阶段的基本特征是资金和劳动的双重性。在项目施工阶段,成本已经成为项目投资的重要影响因素。

项目施工阶段的产出就是投资活动的最终成果——投资产品。由于投资的主要因素在此之前已基本确定下来,所以这个阶段对产出的影响较小。

(4)投资项目终结阶段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到,随着投资项目周期的阶段性变化,项目投资的四种影响因素有一定的变化规律:

工作费用是从小到大的变化趋势,变化程度很大;

项目要素费用也是从小到大的变化趋势,变化程度居中;

产出对总投资和项目使用功能的影响是从大到小的变化趋势,变化程度很大。

由此可见,建设项目最后实现的经济效果,很大程度是由设计工作决定的,而设计工作又是体现和贯彻项目决策意图的。所以在项目决策和设计上失误是重大的失误。相反,在项目决策和设计上的节约是重大的节约。

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决策前,对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和技术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拟定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在此基础上,综合研究、论证建设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和有利性,以及建设可能性和可行性。由此确定该项目是否投资和如何投资,或是就此终止不投资,还是继续投资使之进入项目开发建设的下一阶段等结论性意见,为项目决策部门对项目投资的最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作为开展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一级建造师精讲之利息与利率的概念】

1、利息就是资金时间价值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且通常用利息额的多少作为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绝对尺度,用利率作为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相对尺度。(注意绝对与相对的区别)

2、在工程经济研究中,利息常常被看着是资金的一种机会成本。(注意机会成本的概念)

3、利率就是在单位时间内所得利息额与原借贷款金额之比。(注意It

表示单位时间内所得的利息额。)

4、利率的高低由如下因素决定:

利率的高低首先取决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高低,社会平均利润率是利率的最高界限;

在平均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利率高低取决于金融市场上借贷资本的供求情况;

风险越大,利率越高;

通货膨胀对利息的波动有直接影响;

借出资本的期限长短。贷款期限长,风险大,利率高。

5、利息计算有单利和复利之分。其根本区别在于前一个计息周期所产生的利息在下一个计息周期内是否计息。单利的年利息额仅由本金所产生,其新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产生利息,此即“利不生利“.这不符合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没有反映资金随时都在“增值“的概念,也即没有完全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同一笔借款,在利率和计息周期均相同的情况下,用复利计算出的利息金额数比用单利计算出的利息金额数大。本金越大,利率越高,计息周期越多时,两者差距就越大。

6、复利计算有间断复利和连续复利之分,在实际使用中都采用间断复利。

7、利息和利率在工程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利息和利率是以信用方式动员和筹集资金的动力。

利息促进投资者加强经济核算,节约使用资金。

利息和利率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杠杆。

利息与利率是金融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条件。

篇2: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

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 本文关键词:项目经理,我省,执业资格,资质,过渡

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 本文简介: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为确保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平稳过渡,结合实际,经与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商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

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 本文内容:

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

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为确保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平稳过渡,结合实际,经与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商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

文的要求,2008年2月28日开始,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二、鉴于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全部发放到位,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仍在公示和评审阶段这一全国各省均存在的普遍情况,各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部和省建管局公告或公布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或符合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详见江苏建筑业网),为有关企业或个人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证明应注明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聘用单位、身份证号和注册公告或公布的文号。证明参考格式附后)。其中,省属企业也可直接到省建管局开具证明。企业或个人在工程建设投标或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出具该证明,各有关部门应予以认可。企业和个人在领取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后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应的手续。

我省建筑业企业因出省施工的需要,凭单位介绍信直接到省建管局开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三、外省进苏建筑业企业或个人,已经建设部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告或公布,暂不能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应注明注册建造师姓名、专业、级别、聘用单位、身份证号和注册公告或公布文号),方可办理各类工程建设手续。

四、各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和省建筑行业协会应安排专职人员,精心组织,尽快将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发放到所属企业或个人。

五、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属于企业行为,根据建设部《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由各省制定。因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还在研究起草中,为妥善解决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过渡问题,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

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等有关管理要求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各级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执行,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企业服务,确保我省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我局将根据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含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情况,统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使用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地、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告知我局施工企业管理处。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附件:

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企业名称:

注册建造师姓名:

业:

别:

身份证号:

注册公告或公布的文号:

该证明有效期壹个月。

主管部门印章

2008年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

建设

工程

资质管理△

通知

送: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委会成员单位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综合科

2008年

5

月1

3

日印发

共印

50

篇3:20XX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本文关键词:分点,债权,建设工程,建造师,法规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本文简介: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一、精准考点采集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本文内容: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债的发生根据要重点掌握并会区别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3.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并能加以区别。

二、高频答疑点

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

答:我国《担保法》第61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但这一规定并未禁止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因具体债权与抵押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从每个具体债权的合同角度看,显然债权的数额是确定的,既然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法律就没有理由认为债权人不能转让每一个具体的债权。最高额抵押权人不转让基础法律关系,而只转让某一具体债权时,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意味着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不会产生抵押权随之转移的情形,也不会发生抵押权分割给多个债权人行使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建设方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容易混淆,特别是在合同履行时,建设方是否既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

答:是的。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建设方属于债务人;建设方付了预付款,施工单位没有施工,建设方属于债权人。

3.债权是否包含物权?债权是不是泛指?

答:债权不包含物权,债权是当事人双方相对的权利义务。物权是绝对权,属于对世权,如继承财产的权利。

4.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什么意思?

答: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是指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不能由原债权人代位行使其权利。如家产继承权属于自身的权利。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1.在建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该责任在债的产生根据中属于(

)之债。【2011】

A.侵权

B.合同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A

【解析】此题很容易理解。

2.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Z007]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ABC

【解析】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得利,因此,选项A、B中甲错发设备给丙关键看丙是管理还是使用,如果是管理属于无因管理,如果使用就属于不当得利。选项C支付设备款是根据合同约定,因此是合同之债。选项D甲向乙少收1万元价款,是因为丙使用了该设备,导致乙收到的设备已经折旧,其原因是甲没有能够提供全新的设备,侵害了乙的权利,因此,乙需要向甲提出折减要求。选项E虽然丙使用该设备,但是与乙没有约定或者法定关系,因此,丙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丙应该对甲承担法定责任。

3.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有(

)。[2011]

A.甲接受委托帮助他人保养施工机具

B.乙见他人仓库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

C.材料供应商丙将施工现场因中暑昏倒的农民工送往医院救治

D.戊见门前马路污水井盖被盗,恐致路人跌伤,遂插树枝以警示

E.总承包单位结算时超付分包单位丁,丁明知该情况但未告知总承包单位

【答案】BC

【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按此定义,可以得出答案应为选项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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