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_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

时间:2022-01-08 14:11:51 来源:网友投稿

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力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 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自 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 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 对已排查出并责令整改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其按规定期限 尽快整改销案;对新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 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由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久拖 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推动落实责任,督促尽快 整改;园区企业未批先建、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擅自改变原建筑 使用功能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作为重点排查。对存在的重大火 灾隐患,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 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消 除存量、控制增量”。

二、 整治措施

(一)各级政府部门综合整治。按照X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 度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挂牌督办,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 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解决;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商贸市场、小 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组织规划、 国土、住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 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相关部门要依法查封、取缔。要 明确监管责任,集中开展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整治, 对发现工业园区建 筑存在重大隐患情况的要明确整改时间,召开协调会,落实整改措施。

 各部门要按照《X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 的要求,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全面开展行业系统重大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其中:

教育部门负责部署、组织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火灾隐患排 查整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部署、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

住建部门负责部署、组织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 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管道、设 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的火灾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经贸部门负责部署、组织商场、批发市场、餐饮住宿场所(不含 星级酒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部署、组织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 公共文化场 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部署、组织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

作。

旅游部门负责部署、组织星级酒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部署、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单位的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

(二) 严格执法铁腕整治。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重 大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在规定 期限内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 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 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单位自身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 缔。

(三) 市场经济手段整治。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

消防大队要将其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 发改、工商、旅游、

金融、保险等部门要将其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 贷款、保险费率厘定、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四) 社会舆论监督整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 博、微信等媒介,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 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 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 力。要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 极性。

三、实施步骤

(一) 全面排查。从即日起,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对已排

查出但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但未确定的要依法依规确定,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

 对 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进行分类研判, 逐个确定整

治计划,并于8月25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专项行动 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区消防大队,电话3377012 )备案,8月30日前要组织完成 本辖区或本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排查工作, 并形成火灾隐患排 查整治台帐(见附件1、2),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 收集汇总。

(二) 集中曝光。区消防大队要联合媒体策划制作重大火灾隐患

曝光系列专题节目,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并于 8月30日前向市专 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由中央、省、市级主流媒体、

门户网站曝光。

(三) 全面整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 患进行分析研判,研究隐患成因,总结形成规律。结合我区实际,突 出整治“三合一”、物流仓储、小加工作坊、商场市场、公众聚集场 所、工业园区企业等重点场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摸索治本之策, 研究制定合理的“近、中、远”阶段整治措施,会同主要职能部门签 订整改责任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 域、逐个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 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 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 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 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 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场所要坚决取缔。

(四)总结提升。集中曝光和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 总结,9月23日前,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向专项行动领导小 组办公室上报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总结。10月1日至年底,开展 总结提升“回头看”活动,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形成长效机制,对尚未 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四、工作要求

(一) 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将重大 火灾隐患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 措,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区政府成立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消防工 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区消防大队。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力口 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二) 依法依规,从严整治。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A653-X ),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不 能“避重就轻”,坚决防止“好整改的确定,整改难度大的不确定” < 提高政府挂牌督办的权威性和媒体曝光的震慑力, 应当提请政府挂牌 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向政府书面报告,应当通过媒体曝光督促 整改的,一律曝光。要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对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主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科学、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对 整治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组织专家或者消防安全评估机构 进行技术论证。

(三)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消防安全网格 化管理、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及消防安保 等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牵引和带动基础工作, 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 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 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隐患连片的地区进行集中督办,发现履 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肃通报批评。凡是应该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的不确定、应该整治的不整治、应该曝光的不曝光,发生火灾一律严 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区政府对镇(街)和区直 部门X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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