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3 08:10: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要求,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我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等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净化校外培训市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范围:

1.全镇各中小学校在校教师有偿家教;

2.经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区市监部门登记的教育培训咨询公司及未经审批的“无证无照”办学机构;

3.区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教育培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主要治理内容如下:

1.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2.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不完备,未取得办学许可开展培训以及超范围开展中小学学科辅导;

3.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不诚信,虚假(夸大)宣传、作不实承诺或模糊承诺;

4.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管理不科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5.校外培训机构竞赛管理不规范,组织中小学生语数外等学科等级测试和竞赛、以帮助中小学校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测试、将学生培训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校等;

6.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管理不严格,聘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担任外教、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担任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或管理等工作;

7.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合规,没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只收费少服务等。

8.中小学校教学计划执行不严格,开展非“零起点教学”;

9.在职教师举办培训机构、在培训机构兼职以及从事有偿家教、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成立组织,综合治理。

为确保整治校外辅导机构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依法行政,维护稳定。从实际出发,坚持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镇政府统一领导,镇总校、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卫生院、文广站、集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共同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四、主要措施

坚持执法查处和自我规范相结合,专项治理和年度检查相结合,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依法分批、分类、分阶段推进专项治理。

(一)分类排查摸底(7月15日)。建立排查协同机制,集中力量对全镇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教育部门对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聘任和招生宣传等情况,以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摸底。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资料,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

(二)执法告知(7月17日——7月18日)集镇管理办公室发放告知书。

(三)集中执法检查(7月21日——8月26日)。组织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城建所、工商分局、卫生院、文广站、集镇管理办公室、镇教育总校等部门人员参与的联合执法组,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取缔。

五、职责分工

成立全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检查内容及职责:

派出所: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的设施、设备、消防等安全鉴定及监督管理。同时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扰乱社会治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现场依法处置,维持好秩序。

工商分局:负责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证办学,无证的,下达“无证办学停办整改通知书”。

综治办:做好取证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取缔无证校外机构的相关工作。

教育总校:做培训机构的排查摸底,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下达“依证依规办学停办整改通知书”。

城建所:要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建筑质量安全与监管。

卫生院:负责检查培训机构在岗员工健康证件及卫生、消毒、防疫等方面。

下达“员工健康上岗停办整改通知书”。

安监站:加强安全检查,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下达“办学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停办整改通知书”

文广站:负责定期宣传报道整治取缔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工作情况。

集镇管理办公室:在集中强制执法阶段,负责对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进行强制清理,维持好秩序。

各村居:要健全协同机制,全面落实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属地责任,做好家长维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格执纪问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请镇纪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专项治理依法、公正进行。镇教育总校加大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的查处力度,对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校外培训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全面发展、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学生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宣传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重要性、进入无证培训机构学习的危害性,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培训机构。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不良校外培训机构和不法行为,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

镇党政办公室

镇教育总校:

二O 年七月十五日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集中执法工作安排

一、召开集中执法会议

1.会议时间:20 年7月17日

2.主持人:王宝佳(镇党委副书记

二、执法告知

1.执法告知时间:20 年7月17日——201 年7月18日

2.执法告知人员:集镇管理办、综治办、派出所、教育总校,各中小学学校

3.发放告知书:集镇管理办

4.召集人:

三、强制执法

1.强制执法人员:工商分局(3人)、安监办(2人)、集镇管理办(8人)、综治办(1人)、派出所(2人)、城建所(2人)、卫生院(2人)、文广站(1人)、教育总校(2人),各中小学学校(3人)、各村居(2人)

2.召集人:

3.强制执法时间:20 年7月21日——20 年8月26日

4.强制执法原则:随时出现。随时召集。随时整治。随时执法。

5、车辆安排:

6、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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