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审核规范和处理规定

时间:2022-06-07 12:4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档案审核规范和处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干部档案审核规范和处理规定

欢迎阅读干部档案审核标准和处理办法

序号审核

项目

审核标准处理办法

1 出

审查出生年月,应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

关规定进行查核,出具认定。

出生年月不一致的,以干部档案或户籍档案

中最早记载为准;按照不重复得利的原则,

因入伍、升学、就业等,将年龄改大的一律

不得改回;出生年月涂改后难以辨认的,应

当经公安机关鉴定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后,

按其涂改前填写的情况予以认定。没有依据

或依据不充分的认定不予承认。

更改出生年月的,应有党委(党组)或组

织人事部门的调查情况、认定意见和相关

证明材料。

没有批复或调查情况、认定意见的,不予承

认;没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按本人入学、参加工作、入党时间以及家

庭成员的年龄等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和逻辑

推算,分析出生年月是否合理。

经综合分析,存在不合理情况或逻辑错误的,

须进一步核查。

2 参

参加工作时间记载前后不一致的,须按规

定进行组织认定。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

须有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复、相关调查

及证明材料。

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没有批复的不予承认;没

有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更改不予承认。

3 入

入党时间填写准确。

要注意不同时期中共党员入党时间的计算方

法,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以支部

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须经上级党

委批准)。

不同档案材料中填写的入党单位及入党介绍人是否一致,入党后填写的规定材料中“政治面貌”栏目是否及时填写了“中共党员”,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如存在信息不一致、入党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干部本人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出认定表附于本人档案材料内。

序号审核

项目

审核标准处理办法

3 入

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

书》;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

须有审批材料。

缺少《入党志愿书》的,要认真查找;

确实找不到的,由发展其入党的单位党

组织出具证明,并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

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单位党

组织在补填《入党志愿书》中说明情况,

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

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如入党介绍人证明

等)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民主党派党员须有入党材料。

民主党派党员缺少入党材料的,应向有

关部门收集。

4 学

1.大学本、专科学历、学位:须有学生

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授予

学士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报考攻

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成绩

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

的材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的,还须有专

家推荐表;

3.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有专家推

荐书(2份)、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

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研究生登

记表、授予博士学位材料、毕业证书和

学位证书复印件。

1.缺少材料的,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

门向有关单位及学校收集;

2.一份材料能体现多份材料内容的,不

视为缺材料;

3.找不到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可到学校

复印,并加盖学校的复印确认章;

4.确实找不到任何材料的,由所在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到学校调查了解,学校出

具学籍等情况证明;

5.对学历学位有疑问的,通过查学校名

录、查证书式样、网上查询、留学服务

中心查证等手段鉴别,也可送省教育厅

下属的学历学位鉴定部门验证,并将鉴

定结果归入档案;

6.注意审核学历学位的连续性和真实

性,防止出现把培训填成学历、低学历

填成高学历、在职教育填成全日制教育、

入学条件不符合要求以及学历学位材料

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

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

位的材料、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授

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

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

造假等情况。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

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

或党校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

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

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序号审核

项目

审核标准处理办法

4 学

审查干部学历学位,主要看招生报考登

记表填写的信息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报

考条件;取得学历学位后在其新任的职

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是否被组织

(人事)部门认定使用。

如果不符合报名条件,采取弄虚作假报

名取得高学历学位的,应当提出疑问,

深入核实。如在取得学历学位较长时间

后,涉及考核、职务调整时,本人未在

考核表中填写,组织(人事)部门未按

其取得的学历学位填写《干部任免审批

表》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核实。

5 履

须有中央组织部制发的1988、1999年

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前参加工

作并是干部身份的应有1988、1999年

版干部履历表,1999年后参加工作并

是干部身份的应有1999版干部履历

表)。

1.缺1988年《干部履历表》的,由干部

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写出书面说

明;

2.缺1999年《干部履历表》的,由本人

补填,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

盖公章。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须有照片、

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所填

信息须真实、准确、清楚,本人错填信

息的须经组织审核更正。

6 干

学生直接就业材料、工转干审批表、

军转干审批表、公务员吸收录用材料、

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

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

人员登记表,2008年3月以后从其他

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

位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缺少干部身份材料的,应根据相关规定

确认其干部身份并补充完善证明材料;

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的向公务

员登记管理部门收集。

7 考

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

收集齐全,或在档案中有年度考核的证

明材料。

找不到材料的可出具情况说明,应说明

是否有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以及年度考

核材料没有归档的原因。

9 考

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

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主要表现)

材料(任免表中有主要表现或部队任免

表中有德才表现等描述可视为考察材

料)。

1.考察材料须由有干部考察权限的组织

人事部门在其任该职务前1年内形成;

2.缺考察材料的,应向有关部门收集,

未形成考察材料或确实找不到材料的,

由有干部考察权限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出具情况说明,应写清楚是否形成考察

材料和未及时归档原因。

1997年以来的干部考察材料须有形成

材料的单位盖章(或考察人)和时间。

序号审核

项目

审核标准处理办法

10 培

1997年以来参加3个月以上理论、专

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

料。

对照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和任免表

材料中的相关记载进行校对,缺少材

料的要补充。

11 职

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等材料。

1.缺少材料的向相关单位收集;

2.缺少材料确实无法找到的,可复印有

关文件、证书并由出具文件、证书的相

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归档。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

(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证书复

印件。

缺少材料的向相关单位收集。

12 科

院士、硕士、博士导师材料;博士后工

作期满登记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人

民团体等评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

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

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

着作、译着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缺少材料的向相关单位收集。

13 奖

获得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奖

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确实找不到审批表的,可找相关奖状、

证书、表彰文件代替,复印件要有复印

单位盖章确认。

14 处

任副科级以上职务后受过党纪、政纪处

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

决定)材料;解除处分的,须有相应材

料。处分决定等材料应当与本人见面并

由本人签字,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应由

组织注明。

1.缺少材料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收集

有关归档处分材料。尽量收集原件,确

实找不到的用复印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

件代替;

2.查看《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

批表》等材料是否有填写处分的记载,

如没有要补填。

15 工

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或在《工

资变动登记表》中有相应记载),工资

档次和金额要求连续。

1.记录干部工资的登记表反映工资连续

变化情况,不视为缺工资材料;

2.缺工资调标表可不作要求;

3.缺工资表无法补办的,应出具说明。

序号审核

项目

审核标准处理办法

16 任

1997年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应有

《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

表》。

缺少1997年以前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可用任免通知代替。

1997年以来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须

有《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

批表》须按规定逐项正确填写,注明任

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

加盖组织印章。

1.对于正式任职前不发文的过渡性职

务,可不制作任免表;

2.缺挂职锻炼的任免表可用挂职通知代

替;

3.2003年以前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应尽量保持档案材料原貌,在报送单的

遗留问题栏目中反映存在问题;

4.2003年后的任免表,应按规定逐项正

确填写,制作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由

所在单位补充完善。由于原单位机构变

更等原因无法完善的,可由变更后的单

位按照当时的任免发文补办任免表或出

具情况说明。

17 材

干部档案材料不能涂改造假。

档案材料有涂改的,特别是对“三龄二

历一身份”等信息进行涂改的,要深入

核查,作出专门说明。

18 信

《干部任免审批表》中所填的出生年

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

位、简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

家庭成员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最新形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出现关

键信息错误的,须重新制作。

19 手续

完备

填写材料时因笔误造成更改或经组织

批准对材料内容进行更改的,须有相应

的组织说明。

1.材料手续不完备的要补办有关手续;

2.因机构变更等原因不能补办手续的,

要由变更后的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

料。

归档材料一般不得使用复制件。证书、

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单等特殊情况需用

复制件存档的,须在复制件上注明出

处、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或

其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凡规定由组织盖章的材料,应有组织盖

章;凡个人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

及本人签名。

20 整理

规范

档案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

与材料名称相符,无粘贴涂改;材料类

序号和页码填写准确。装订规范,无乱

孔,无脱页,无损坏文字的材料。使用新

型干部档案卷夹。

按照干部档案的审核整理规范进行整

理。

2014年12月17日

推荐访问: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审核 干部 规范

版权所有:文秘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文秘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文秘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6010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