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2-12-28 19:10:03 来源:网友投稿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1  1.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完整文档)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1

  1.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和身体健康标准;

  3.有音乐类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2

  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2月10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络报名系统或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台(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网络报名缴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考生于2月20-22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2月26-27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8、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将进行现场直播,同步即时公布分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校考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我校将从严查处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音乐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音乐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音乐类招生考试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mail.ccnu.edu.cn;jub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阅读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1)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具备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

  2。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全省作文大赛中获得奖励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者;

  4。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华中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务系统自动随机生成,面试进程及面试结果同步推送到考场外,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2)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介绍3篇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介绍1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新闻传播学专业和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教育学院: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

  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分为师范和非师范)和运动训练 。

  外语学院:英语、俄语、日语、法语、朝鲜语(韩语)和翻译专业。

  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科学专业、生物技术专业。

  计算机科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

  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学。

  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社会学院:社会学、社会工作。

  化学学院:化学、应用化学。

  城市和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科学、旅游管理、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

  物理学院:物理学、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专业介绍2

  国家品牌专业8个:教育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

  国家重点专业3个: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3)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介3篇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介1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为年度总计划的5%,即225人。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具备2017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提交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以取得专利证书为准);

  2.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者”及以上奖励者;

  3.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全省作文大赛中获得奖励者;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含)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文学作品两篇(含)以上或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者;

  4.具有招生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有相关书面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三、招生学科

  入围合格考生只有在填报入围学科相关专业才享受自主招生优录政策,各学科对应专业及报名条件如下表所示:

报考学科可报考专业报名条件
计算机类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1234
信息技术类教育技术学(免费师范)、信息技术类(含教育技术学<非免费师范>、数字媒体技术、科学教育)1234
教育学类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特殊教育(免费师范)、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非免费师范>、特殊教育<非免费师范>1234
*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免费师范)、*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基地班、汉语言文学<非免费师范>、汉语国际教育)34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1234
政治学类思想政治教育(免费师范)、政治学类(含国际政治、哲学、思想政治教育<非免费师范>234
法学类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234
历史学类历史学(免费师范)、历史学类(含历史学<非免费师范>、历史学基地班)234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免费师范)、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非免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1234

  备注:各学科大类中所含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

  四、报名选拔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全部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统一报名。

  考生须上传个人手写自荐信、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有效获奖证书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须由在读学校加盖公章)邮寄到我校。

  个人自荐信包括个人特长、对所申报学科的认识、对学习该学科的优势以及进校后的学习计划等,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分学科择优选出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五、考核方式

  考核以分学科面试的形式进行(新闻传播学类须加试笔试),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学科特长和潜质选择1个学科参加面试。理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5个:计算机类、信息技术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和地理科学类;文科生可申请的学科类有7个:*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和地理科学类。

  各学科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在该学科方面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及培养潜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新闻传播学类考核总分=面试分数/100*60+笔试分数/100*40,面试和笔试总分均为100分)。

  六、入围合格及录取办法

  1.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分为A类和B类两大类,各学科参加面试人数前15%以内划为A类,其他入围合格考生划为B类。

  安徽省、福建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0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一本线上10分(含)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若我校在该省(市、区)无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不含国家专项),以提前批投档线为准)下3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其他省(市、区)A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即可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模拟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一本线按当地参照线(一段线)执行,自主招生选考科目与我校公布的2017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3.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填报的专业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学科专业一致。

  4.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日程安排

  1.2017年3月24日至4月12日,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考生须于4月13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2.我校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于2017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3.2017年4月30日—5月10日,初审合格考生登录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元(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收费),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2017年6月11日,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5.2017年6月18日,分A类、B类确定最终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报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信息三级公开。

  八、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务系统自动随机生成,面试进程及面试结果同步推送到考场外,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防止暗箱操作。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九、其他

  1.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自主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入围合格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在学院。

  4. 考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免除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费。

  5.本简章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介2

华中师范大学历年排名表
年度全国排名省内排名分类分类排名总分
2017363师范365.73
2016343师范467.92
2015303师范368.62
2014363师范366.72
2013414师范464.62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4)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招生简章3篇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招生简章1

  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迁至昆明合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法商学院、师范学院。1946年抗战胜利后,组成*的三校复员北返,师范学院整建制留昆独立设置,定名国立昆明师范学院,1950年改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学校恪守西南*“刚毅坚卓”的`校训,形成了“学高身正,明德睿智”的校风。云南师范大学是云南省培养教师的最高学府。2007年通过了教育部对学校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

  学校有一支学术水*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教育培养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的多种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创办于1956年,1985年举办夜大学,1993年成立*教育学院。2005年*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合并,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06年1月25日,经*学位委员会批准成立*教育学硕士点,2007年9月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教学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各教学院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进行,充分保证教学质量。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统一在教育部的网站上注册。本科毕业生达到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60年来,云南师大*高等教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4万名本、专科毕业生,现有在读本专科学生15142人,研究生20名,一直享有良好的办学声誉。1992 年被国家教委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997年获“云南*高等教育优良学校”称号。2012年荣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省级研究生优秀论文奖及论文指导奖。

  21世纪的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将进一步更新办学、管理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弘扬“学高身正,明德睿智”校风,秉承“面向社会,面向边疆,强化能力,严谨求实,注重质量”的宗旨,努力为云南基础教育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2016年将继续在全省各个省内函授教学站(点)和昆明招收函授、夜大办学形式的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专科三种层次的多种*专业的学员(详见《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省内函授站(点)及招生专业》和《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一览表》)。热忱欢迎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各行业有志者报考。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招生简章2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行政人员,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社会青年及各行业有志者。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招生简章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考生报名时请特别注意填写大龄、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等加分照顾条件,并附上相关证明。(具体加分照顾条件以报名时省招考院公布的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5)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一) 报考类别:学校将自主招生专业(类)划分为文经法类、理工类、农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和参加测试。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在所选类别中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并确认好专业志愿顺序,具体类别及专业参见附件1-3,浙江、上海考生只能选择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下不足六个专业的须填报所有专业)。

  (二)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选择报考专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学校不得超过3个。

  (四) 材料提交:

  1.身份证或户口簿;

  2.思想素质考核表,请考生和学校如实填写,凡情况不属实者一票否决(见附件4);

  3.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请上传封面和内容页,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请上传杂志封面页、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和含ISSN刊号页,出版著作请上传封面页、目录页、含ISBN书号页);

  4.报名申请表(系统中导出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五) 资格审查

  1.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根据考生上传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报名条件全面审核,确定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2.学校于2017年4月25日至5月4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向社会公示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考生在网上自行查看是否取得测试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经公示无异议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5月6日8:00-5月15日18:00在报名系统中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学校对交费成功的考生不做退费处理。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一) 测试安排

  5月20-31日 考生请登录西南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管理*台(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在线确认考点并打印准考证。

  6月11日8:30-18:00 现场报到交验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报名材料原件审核通过者在准考证上盖章生效准予参加测试,材料不全或不实者将取消测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审核材料原件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报到地点选择考点时公布。

  6月12-13日 测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和考生随机分组。测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报到时的通知。

  (二) 测试方式和分值

  学校采取“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试方式,总分300分,综合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

  1.综合笔试:综合笔试着重考察学生数理逻辑、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为90分钟,分选择题和命题作文两部分。

  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及专业发展潜力、创新意识、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辩能力、突出特长等素质,根据考生报名类别,由专家组对测试考生进行分类分组测试。

  3.学科特长附加分:学校将根据考生学科特长的"相关材料给予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加分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如有符合加分条件的材料,请于5月20-25日登录西南大学自主招生考试学科特长附加分申请认定系统(点击访问,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分别为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按系统中要求提交认定申请,学校自主招生专家组将根据标准予以认定。

  4.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科特长附加分。

  (三) 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6月20日左右访问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

  (四) 合格考生确定

  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分为A、B两类,其中A 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40%,B类考生占合格考生的60%),并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类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西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一) 录取条件

  1.合格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上海“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参照线(一段线)线上20分执行。其他合并本科一、二本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合格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且只能填报与取得的自主招生资格专业一致的六个专业。

  3.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二) 专业安排

  A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其前两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B类合格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学校确保将考生录取到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专业。

  学校将根据考生合格类别(先A类后B类)和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三)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进行公示。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6)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篇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长安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数为60人(年度总计划的1%以内)。自主招生计划不做分省计划。

  注: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专业(类)。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维护公*公正,确保机会公*、程序公*、结果公*。

  2.自主招生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体检结果没有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受限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转发http://125.76.215.86/html/409.htm网址),高考志愿与自主招生选报专业(类)一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可投档,投档考生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浙江上海新高考试点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入围合格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达到BB。浙江上海考生选科应与公布的专业选科范围一致。

  3.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简章,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议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与专业类后,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长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相关监督部门对招生考试进行监督。

  2.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进行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3.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建立有完善的监督机制,并公布举报渠道。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7)

——鲁东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篇

鲁东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1

  注:1.各考点仅限考点所在省考生报考;考生在规定考点取得的成绩有效,在其他考点取得的成绩不予承认。

  2.考生不得同时报考音乐学(声乐方向)和音乐学(器乐方向)两个专业方向。

  3.山东省报名截止时间为截止日期当天下午5点。

鲁东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

  每生每年8800元(校企合作、中外合作专业除外),按山东省主管部门批复的学费标准收取。

鲁东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8)

——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一年多少钱3篇

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一年多少钱1

  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领取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等,均是通过使用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办理的个人银行卡来完成的。

  学校委托*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为每位2012级新生办理了一张*银行长城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了每位新生。现将使用此银行卡缴纳学费等有关事宜介绍如下:

  1.此银行卡具有存款、取款、汇兑、消费等功能。新生可凭此银行卡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家银行存取款(仅限于*银行的网点)或汇款(任何银行及邮政储蓄所均可,汇款单填写格式:收款人为学生本人,账号为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本人学费银行卡上的号码,收款银行为“*银行湖北分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2.新生到校报到时,请学费已被划扣的新生直接到所属学院迎新点领取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收据,同时补签《学费代扣授权书》。

  3.所有新生必须在缴清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后,学校方予以学籍注册。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可持乡镇以上*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有关材料,到校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清学费。助学贷款限额为每学年6000元,不足部分由新生自筹缴清,然后予以学籍注册。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4.新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并记住自己设定的密码(到校完成首次缴费后方可设定,此前银行卡只有存入功能,没有取款功能,这可以确保存入资金的安全);每办理一笔存款或汇款,银行会给你出具一份回单,也请妥善保管,作为必要时的查询依据。

  以上华中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和新生缴费须知数据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录取通知书和学校官网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一年多少钱2

  所有师范类专业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生活费用补助标准依照武汉市在校大学生基本消费水*确定,基本每月400元左右。

  非师范类文理科专业执行收费标准基本为4500-5850元不等。

  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9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不等。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的学费,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表格:

  上述华中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同学们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一年多少钱3

  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领取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等,均是通过使用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办理的个人银行卡来完成的。

  学校委托*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为每位2012级新生办理了一张*银行长城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了每位新生。现将使用此银行卡缴纳学费等有关事宜介绍如下:

  1.此银行卡具有存款、取款、汇兑、消费等功能。新生可凭此银行卡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家银行存取款(仅限于*银行的网点)或汇款(任何银行及邮政储蓄所均可,汇款单填写格式:收款人为学生本人,账号为学校统一办理的学生本人学费银行卡上的号码,收款银行为“*银行湖北分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2.新生到校报到时,请学费已被划扣的新生直接到所属学院迎新点领取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收据,同时补签《学费代扣授权书》。

  3.所有新生必须在缴清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后,学校方予以学籍注册。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可持乡镇以上*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有关材料,到校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清学费。助学贷款限额为每学年6000元,不足部分由新生自筹缴清,然后予以学籍注册。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4.新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并记住自己设定的密码(到校完成首次缴费后方可设定,此前银行卡只有存入功能,没有取款功能,这可以确保存入资金的安全);每办理一笔存款或汇款,银行会给你出具一份回单,也请妥善保管,作为必要时的查询依据。

  以上华中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标准和新生缴费须知数据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录取通知书和学校官网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3篇(扩展9)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选5篇)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国防生报名前须填写《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向驻校选培办提出申请,驻校选培办审核基本情况后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审批后方可报名。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可关注我校官方微信(hunnuxww)查看历史推送:【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即为下篇推送。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

  学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如下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所有在校全日制非带薪研究生均享受。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万元。

  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5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应用统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制为2年;金融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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