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时间:2023-04-12 09:55:08 来源:网友投稿

“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当前,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供大家参考。

“寒冬送温暖”救助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当前,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前言

  大爱无言,真情无疆。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中的一泓清泉,使身处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得到心灵的慰藉;爱是一片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二、活动主题

  “情暖冬日,爱暖夕阳”

  三、活动目的随着寒流的到来,**已经迎来了数次降温,然而,我校保卫处以及我校周边几个轻轨站协管老人和环卫工人仍奋斗在工作的第一线,此次活动,在萧瑟的冷风中,将热水送到他们手中,让他们即使在冬日,也可感到春天的温暖。

  四、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此次冬日阳光送温暖活动,使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感受到了大学生志愿者对他们的关爱,展现了当

  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了轻轨老人、环卫工人在工作中饮水困难的问题,时刻将弱势群体冷暖记在心头,以达到送温暖的活动目的。在今后的日子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志愿者团将广泛开展各类扶贫助困送温暖活动,更扎实、更细致作好送温暖工作,传递真情,传递爱心,把关爱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五、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31日

  六、活动地点

  **理工大学校内以及周边

  七、活动计划参加人员

  “**”志愿者团全体成员

  八、活动形式

  以“送一杯热水,温暖一颗心”的形式将温暖送至工作在第一线的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心中。

  九、活动前期准备

  准备暖壶、茶杯茶叶等活动工具

  十、活动宣传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十一、活动流程

  1、12月1日下午12点30分准时集合,男生打热水,女生整理茶杯茶叶为活动做最后的准备;

  2、下午一点钟活动准时开始,全体人员按照预定的顺序将热水送到门卫,轻轨老人以及环卫工人手中;3、整理活动物品,活动宣告结束,全体人员开会进行活动总结。

  十二、活动要求

  全体人员准时集合,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形象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三、活动影响

  此次活动虽然规模不大,但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让那些在寒风中仍旧坚持工作的轻轨以及环卫工人感到了温暖,同时展现了**理工大学学生的良好形象,可以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参与进此活动中。

  十四、可行性分析

  此次活动规模较小,活动的场地就在学校内以及周边,可谓是近在咫尺;而参与活动的人员由本团人员组成,约有十几人,队伍并不庞大。因此,本次活动成本较低,人员不复杂,而且大家对活动场所较为熟悉,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并且此次活动具有较高的意义,实施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当前,各地普遍大幅降温,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XX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

  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今年冬季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做好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22年12月上旬至2023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

  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随着疫情十条颁布,应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并于2023年XX月XX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精神为指导,全面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以救助管理站为平台,以**、城管、社区等部门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乡镇(街

  道)、村(居)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对本辖区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县民政局和县**局。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站、救助服务站、街头救助点、流动救助车、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民政救助管理机构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新闻媒体、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县民政局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居(村)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要结合实际在车站、高速路口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临时救助点,配齐食品、御寒衣被等临时救助物资,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站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民政救助机构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人员。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县民政局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做好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要组织救助站职工接种疫苗,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实施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四是强化服务管理。县民政局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卫健健康局要配合民政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的,民政局要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履行主要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加强监管,每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县**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县民政局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各类媒体发布寻亲

  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寻亲工作。三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领导小组汇报请示,拟定安置方案,按照程序予以安置。民政局要加强同**局沟通联系,对**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至相应的养老机构、敬老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供养,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

  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和**、城管等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强化对基层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各乡(镇、街道)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督导。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1月12日、4月3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

  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冬季已进入一段时期,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门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发〔2022〕**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

  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XX领导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

  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当前,各地普遍大幅降温,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统一领导支持,**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和**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巩固

  “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XXX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

  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

  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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