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务公开规章制度(四页)

时间:2021-10-12 08:26:35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党务公开规章制度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省委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决定和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等情况,校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总支、支部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党务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党务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党务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党纪、工作纪律及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如有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须报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批准同意后进行公开。

  二、党务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校党务公开的目录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制定,各党总支、支部党务公开目录由机关党委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党务公开依照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应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机关党委和各党总支、支部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党务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

  1.长期公开。长期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 x 个工作日内公开,直到事项变更、撤销、办结之日结束。主要包括党的有关政策规

 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等。

  2.定期公开。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应定期公开。定期公开可视情况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限不少于 ** 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费收缴情况;业务工作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

  3.即时公开。对动态性、阶段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应即时公开。即时公开须在公开事项确定之日起 x 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 ** 个工作日。主要包括党组织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党务公开方式

 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校园网平台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及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报纸、外网和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公开。

  五、有关要求

 1.畅通信息收集渠道。设立热线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明确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并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

  2.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其主要职责:对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反馈;监督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党员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等。

  3.处理好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事宜。党员按有关规定向机关党委或所在党支部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在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将申请及办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推荐访问:党务 规章制度 公开

版权所有:文秘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文秘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文秘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陕ICP备16010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