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保全申请书7篇

时间:2023-01-23 0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解保全申请书7篇写申请书时直截了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是非常关键的,为了让自己的申请书更顺利的通过,我们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内心诉求,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解保全申请书7篇,感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保全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解保全申请书7篇

写申请书时直截了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是非常关键的,为了让自己的申请书更顺利的通过,我们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内心诉求,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解保全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解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男,____________生,汉,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号房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___市房预许(20____)____号,开发企业:__________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州市____________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____________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_______________房只剩下第____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____市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保全申请书篇2

申请人:路基工程12标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施工所在地: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住所:

申请人收到贵院(**)六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七十万元保证金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法律、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四〕二十九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一九九二〕二十二号《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精神是一致的,均应当严格执行。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该案外人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提出的一个法律概念,其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但是该法并未对其含义、性质和作用做出解释。

推测立法本意及考诸工程实践,创设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主要在于促使中标方充分履行契约义务。具体而言,它有如下几方面的作用:一、确保招标人权益。可藉由交纳履约保证金来认定中标人有足够的履约诚意,如果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况时,招标人可获得相应补偿;二、督促中标人履约。如中标人欲撤出工程,必须要考虑到保证金遭没收的风险,故可通过收取履约保证金来有效抑制中标人不履行工程的行为;三、保障农民工工资。在发生中标人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情况时,可用保证金解决这一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认定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因此,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无论是发包方(招标人)收取承包方(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还是总包方收取分包方的履约保证金,皆为行业惯例,且本质一样,都是为了履约担保。

因此,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如交纳方没有违约,则返之,若交纳方出现违约,则归收取的一方,道理就这么简单。如果把履约保证金理解为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归交纳的一方所有,则该款在性质上就形同借贷,起不到担保的作用,这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也有悖于创设这一制度的目的。

三、保证金归属

申请人和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行业惯例收取了履约保证金180万元。由于其不具备施工能力,严重违约,自行提出退场要求。此时申请人没收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的条件成就,故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尽管如此,申请人依然于**年11月21日、**年1月16日两次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有收据为凭。

四、结论

从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从保证金归属中可以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财产保全范围应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案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案外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但是,人民法院不应对其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从交纳的一刻起,就效力待定,既不履于收取的一方,也不属于交纳的一方,而是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其最终的归属;

四、根据行业惯例和合同约定,此款不再效力待定,而是属于申请人所有;

五、履约保证金已于**年11月21日、**年1月16日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

综上所述,申请人作为被申请人与有限公司六武高速路基工程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案外人,法院不应采取保全措施;有限公司交纳到申请人的保证金效力已定,属申请人所有;事实上申请人已于**年1月16日全额退还有限公司高速路基工程部;申请人已无法协助法院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复议,退请贵院依法审理,解除对申请人的保全措施和协助执行义务。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解保全申请书篇3

申请人:**x,男,1948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灵芝新村79栋101号,联系电话:13682****** 身份证号码:440321********x

被申请人:**x,男,1952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一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139751******

身份证号码:43020219********

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x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

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查封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被申请人的仑库;冻结建设银行卡号:6222802920******x,户名**x的账户资金;冻结农业银行卡号:62284810907********x,户名**x的账户资金;冻结交通银行卡号:62226006**********,户名**x的账户资金。

申请人愿以名下的长沙碧桂园威尼斯城的房产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保全申请书篇4

继续保全申请书一: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回族,20**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某某的申请分别于20**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某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二o**年二月二十日

>继续保全申请书二:继续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书>>(272字)

申请人:宁波***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浙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路***号。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象山支行帐户内140万存款再次采取冻结措施。(银行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20号。)

理由:

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货款纠纷一事,贵院因原告申请在20**年10月8日对被告的上述账户内140万存款进行了冻结,现在即将届满6个月,但诉讼尚未终结,为此特向贵院申请续冻。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特别授权代理人:

2024

>继续保全申请书三: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380字)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年1月依法作出(20**)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解保全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_______,因___________。鉴于上述情况,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你院辖区内,故向你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人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担保。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保全申请书篇6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公司财产保全申请书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申请(立案号为:京%%民初字第038%%号),现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资产,恳请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资金¥¥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附件5:@@@银行定期存款单)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解保全申请书篇7

申请人:杨**,女,汉族,1978年0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镇**路**号**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手机:139872****x。

被申请人:李**,男,白族,1975年0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手机:139872****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 定期存单:账户39500**********,存款500000.00

(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6.3存入;

2、 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分行开户,存款不详,

卡号6227**********,账号39500******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路**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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