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仲裁院申请书7篇

时间:2023-05-28 09:25:04 来源:网友投稿

仲裁院申请书7篇仲裁院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2号。  法定代表人:____,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仲裁院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仲裁院申请书7篇

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工作,相信大家在写申请书时一定十分用心,我们在申请书中使用的语句一定要是精准无误的,下面是小编为您分享的仲裁院申请书7篇,感谢您的参阅。

仲裁院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2号。

  法定代表人:____,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17号。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四,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____元(不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年,经建设工程招投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______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揽建设被申请人______训练馆工程项目,合同就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于______年8月完成施工。______年3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结算时,被申请人提出工程中钢结构屋面按照含钢量进行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均约定钢结构屋面按800元/㎡(成活价)计算,并未进行变更。申请人完成1117.2㎡钢结构屋面工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请人按照钢结构屋面含钢量进行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特申请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2

申请人:,男,汉族,1x年**月**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年6月至2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年6月至2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年6月至2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年**月**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院申请书篇3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此致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_________ 份

(2) 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文书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前应当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一条例》规定,劳动争议是指: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发生的争议,比如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只有在上列几种情形下,争议双方当事人方可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提起仲裁程序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应当推荐代表人进行劳动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同时,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既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第二,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因此,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三,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书时,应当有正本和副本两份,正本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

仲裁院申请书篇4

申请人:

性别:女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地址:广西

现常住有效通讯地址:广州

被申请人全称:广州**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单位性质:私营

邮政编码:510000联系电话:136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晖路二楼

现办公地址:广州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13号东方红创意园

仲裁申请:

1、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年1月1日起至20**年1x月1x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2**x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补足因旷工扣款造成的20**年10月工资不足额部分的24**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申请人离职的待通知金4**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1**x0元;

6、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重新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双倍工资、20**年1x月未足额工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合计:45**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年1月1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文案策划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客户的文案的编辑、撰写和项目的策划、统筹工作。申请人20**年1月至3月的试用工资为20**元、20**年4月至20**年2月的工资标准为2800元、20**年3月至20**年12月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20**年1月至8月的工资标准为4200元、20**年9月至11月工资标准为4700元。

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尽心尽职工作,被申请人在申请人试用期间签署一份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申请人自入职以来,20**年1月至20**年7月被申请人单位未为申请人购买社保。20**月8月至20**年10月被申请人也均未依法为申请人足额缴纳社保。

20**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请人需请假3.5天北上参加婚礼。申请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递交请假条,被申请人表示假期长,需考虑。10月16日,申请人再次递交假条,被申请人只口头批复1.5天假期,同时临时表示申请人10月17号需出差深圳,建议申请人机票改签。申请人表示与朋友同行,特价机票无法退改,且申请人已将假期期间的项目工作妥善安排给相应人员,相关人员均已知晓。现,被申请人驳回请假需求,申请人无奈旷工3.5天。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经事先请假擅自脱岗者,以30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30分钟视同一次计算),每次扣100元;达31分钟者视为旷工”进行旷工罚款,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累计罚款5300元,最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发放;被申请人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次将按照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第6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及在没有出示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以“在公共平台发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骂和诽谤公司,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当即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实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离职证明,且该份解雇通知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再求职。现要求被申请人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请人没有依法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合法结算工资及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下,申请人一直工作到20**年11月17日。

申请人已事先请假并妥当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请人均不批复假期,迫使申请人旷工赴约。事后被申请人以公司制度为由对申请人做出旷工罚款,并以“一年内累计旷工3次”为由在11月17日当即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而申请人连续旷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请人单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计旷工3次”条件。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8条、第40条、第46条、第47条、第72条、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20条、第24条)《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第61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第1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今,被申请人不愿支付经济赔偿金、双倍工资、足额工资等及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无奈之下,申请人唯有诉至仲裁委,请仲裁委查清事实,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计算公式:

仲裁请求2的计算公式:

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最多11个月的双倍月工资差额:

20**年2月、3月的月工资为20**元;

20**年4月至12月期间的月工资为2800元;

合计20**×2个月+2800×9个月=25600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仲裁请求3的`计算公式:

20**年10月工资差额:4700(10月份工资标准)-71.79(请假期间无工资)-723(旷工期间无工资)-1478.21(已发)=2427元;

?10月份工资标准为4700元,计工资天数为22.75天,现10月实发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请假相应工资为71.79元,旷工3.5天应扣除相应工资为4700-22.75×3.5等于723元。】

(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51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4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第三条)

仲裁请求4的计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请人10月份的工资标准4700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0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

仲裁请求5的计算公式:

经济赔偿金:

20**年1月起至20**年11月止,申请人工作年限为3年;

20**年12月的工资标准为3500元,

20**年1月至8月的月工资标准为4200元,

20**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资标准为4700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故经济赔偿金为(3500+4200×8个月+4700×3个月)÷12个月×3个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5

申请人:银某某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6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

20**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年2月23日至20**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年8月15日至20**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年x月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x

**年x月x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6

申请人:王某,男,某年某月某日生,原系某公司职员,住广州市海珠区,电话:

被申请人:某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法定代表人:电话:020-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损失860x80%x5=344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补交两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支付经济补偿金860元(3440x0.25=860元);

4、合计人民币43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4月应聘到某有限公司,20**年3月聘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约。由于公司管理人员管理水平极其有限,解聘时没有为申请人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劳动手册,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失业待遇核定手续,没有提醒或为申请人办理失业证,等等。总之,几乎没有任何手续或提醒。

以至申请人在此后的求职和生活中屡屡碰壁,也失去几次工作机会和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机会,给申请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申请人在与一些单位和部门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才明白这些手续的.重要性,积极督促被申请人提供一些便利,办理了劳动手册和失业证。

此外,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两个月的试用期间,没有交纳任何社会保险费用。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失业保险条例》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o**x年三月十四日

仲裁院申请书篇7

申请人:王强王强**x,男,汉族,电话:**********x住所:**********************邮编:****x

被申请人:王强王强**********************x住址:********************邮编:******法定代表:******x职务,总经理电话:******x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年9月8日到20**年10月9日双倍工资计2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9月和20**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9月至20**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12月1日至20**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年终奖2750元。合计金额:22497.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09月08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那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10月9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08日到20**09日工资计20**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年12月1日至20**年3月5日工资88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年9月至20**年3月加班工资2567.04元(112小时×15.28元/小时×1.5倍=2567.04)

此致

敬礼

**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王强王强

(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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