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21 11:32:1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车辆,公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重庆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MSG-XZGL-E-201406-001名称民商集团车辆管理制度版本V1-0页码第11页共11页编制陈俊超修订李登莉审核秦万榛批准孙飞生效日期2014年06月12日民商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公司车辆使用有序、性能稳定、管理和责任清晰,从而能更便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重庆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MSG-XZGL-E-201406-001

名称

民商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版本

V1-0

页码

第11页

共11页

编制

陈俊超

修订

李登莉

审核

秦万榛

批准

孙飞

生效日期

2014年06月

12日

民商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使用有序、性能稳定、管理和责任清晰,从而能更便捷高效地为集团和所属子公司所有部门或人员服务,又能良好的控制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所属子公司所有车辆、外借车辆和租赁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所属子公司使用车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专职驾驶员、及临时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

3、

责任管理部门

1.

集团所有的车辆管理,由集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4、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

使用范围

公务外出、公务出差、专用车、会议或活动用车、

接待用车、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

使用规定

2.1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除专用车外都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审核后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由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先后顺序、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车辆安排;特殊情况用车(如:租赁车辆等),需由行政管理部门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2.2.

所有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部门或个人,须提前半天告知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申请手续。

2.3

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等因工作使用车辆但无法及时办理用车手续的,需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待核准后方可派车,但用车手续需在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及时补办。

2.4对已安排确定的车辆,严禁私下调换安排其他车辆或私下调换驾驶员。

2.5主城区内外出办事的人员,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原则上公司不安排车辆;如因接待、财务提取大额现金等特别需求的,可根据车辆的使用安排来派车。

2.6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车。

3停放规定

3.1当天用完车辆后,必须当天将车停放在公司指定的车库,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在指定外的地方停放。

3.2驾驶员因私自把车开回家、在指定车库外停放,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或赔偿公司损失并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3.3确实因公务需要,车辆需停放在外者,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停车。驾驶员必须做好防盗措施,以保证停车安全。

4行车记录

4.1

公司的车辆每次出行或返回时,驾驶员务必做好当天当次的行车记录,完整真实填写《驾驶员行车记录表》,包括:出车时间、目的地、里程起数、费用记录(停车、过路、加油、洗车等)、返回时间、里程止数等数据。

4.2

每月5日前,驾驶员应按要求向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提供车辆的相应的台账和数据报表(如:《车辆月度数据统计表》)。

5.

外借车辆使用规定

5.1外借车辆分为:借用外单位的车辆和公司的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两种情况。如借用外单位车辆使用的,最好协调对方单位的驾驶员随同车辆一起,以确保使用中车况稳定。如公司的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时,最好驾驶员随车一同派出。

5.2如需外借车辆,使用单位或部门需填写《车辆借用申请表》,经行政管理部门及行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外单位车辆或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

5.3外借车辆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承担报销,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5.4公司车辆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人员的,发生的违章或罚款需由使用单位或人员承担。

6.

租赁车辆使用规定

6.1

条件规定

因公司车辆调度不过来,或需求特定车型的情况,需要另行租赁车辆的,由用车部门或人员填写《车辆租赁申请表》,经部门审核后到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并需经集团行政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门安排正规租车渠道租赁车辆及签定租赁合同(内容中,需约定清楚费用、违章或事故责任承担等)。如未经批准,私自租车者费用不予报销。

6.2使用规定

使用租赁的车辆时,如公司专职驾驶员无驾驶任务时,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无法协调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时,可由用车部门(或单位)自行协调人员负责驾驶。

6.3费用规定

租赁车辆产生的费用,按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并将费用计入用车部门。

5、

车辆检查

1.日常检查和管理

1.1

车辆的日常检查由驾驶员负责,检查内容包含车辆的外部表面油漆、机油、水箱、、油箱、雨刮器、车窗玻璃、离合器、刹车、油门、轮胎气压、轮胎完好性、灯光、喇叭、内部操控部件等的安全性和完好性。

1.2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将会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车辆的内外部情况,包含卫生清洁、物品是否齐全、证件是否齐全、车辆内外有无损坏、里程数据与记录是否一致。

1.3

每月底,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网上查询公司车辆违章信息,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负责督促驾驶员处理。

1.4驾驶员每周需提交车辆规定的行车记录,由行政管理部门对日常工作和行车数据进行管理。

2.行车前的检查

2.1检查车身有无刮痕、轮胎气压及完好性、玻璃等是否正常完好,外观检查,作为区分车库保管责任或驾驶员责任处理的依据;

2.2车辆内部,检查仪表指示,内部物品设施、证件是否齐全等;

2.3经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出车;如有上述异常情况,请立即电话通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和处理,否者视为车辆完好。

3.停车后检查

3.1停车后制动,作好记录并关闭车内灯、电源,确认车门已锁好,再离开。

6、

保养和维修规定

1.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分管领导审批后,到指定的4S店进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维修或保养、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或保养,其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车辆出差期间的维修与保养除外,但需事前电话告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

2.

途中抛锚:需要维修的情况,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可就近维修,返回后补办维修手续和按规定报销维修费用。

3.

当车辆维修或保养费用超过规定金额后,经批准后需与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同行前往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或保养。不同档次车辆,规定金额如下:

A.

总价5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5000元;

B.

总价30-50万元的车辆,3000元;

C.

总价0-30万元的车辆,2000元;

4.

保养或维修后,报销费用时须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4S店出具的维修或保养项目的明细单、发票,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分管领导审核,总裁签字后方可报销。

5.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情况,需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6.

关于车辆清洗,原则上洗车频率不得低于3天/次,正常使用情况下车内或车外有明显灰尘或污迹时安排清洗,特殊情况下(如接待领导需要、雨后车辆污迹明显)可及时或临行前清洗;。

7、

费用管理规定

1.

车辆的加油,统一采用充值的油卡,每次充值应掌控好所剩余额和油卡充值到账周期;充值时按规定填写《车辆加油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及时充值,尽量避免现金加油。取得充值发票后,及时报账。驾驶员每次领用油卡时,需签字登记。

2.

洗车,一般情况下需到指定地点洗车;外地出差时,可就近洗车。充值卡洗车的情况,报销时需附洗车明细;单次现金洗车的,发票背面需注明洗车日期。

3.

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在报销时票面背面需标记费用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外出事宜。

4.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同时公司有权向驾驶员追究其违规行为而给公司产生的费用。

8、

违章处理规定

1.驾驶员应当遵守现行交通规则,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所受到的驾照扣分、罚款等行政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纳入绩效考核。任何事由均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1因无照驾驶、证件不齐、酒后驾驶的情形;

1.2由于驾驶员主观原因造成的闯红灯、违章停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未按规定张贴保险等标识、其他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

1.3因乘车的公司领导提出违反交通规则的要求,驾驶人员未作出或虽作出解释说明但仍予执行的驾驶行为,造成的违章情形;

1.4因驾驶员主观原因,不熟悉或不懂交通规定,造成的违章情形;

1.5公车私用情况下,所有违章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1.6未经允许将车借给他人私用或私自出车,所有违章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1.7其他主观原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造成的违章情形,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2.

其它确实由客观原因,造成的违章情形(如:外地出差)等,在提供充分的证据后,经过行政管理部门、集团行政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承担责任。

3.

以上情形的违章,驾驶员应在违章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妥善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监督管理。

9、

事故处理规定

1.

车辆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根据情况立即拨打120安排急救伤患人员、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及时报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公司应迅速派人协助处理。

2.

根据情况,应及时拍照事故现场,记下相关事故车辆车牌号、行人和对方驾驶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简要信息。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3.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我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4.

必要时驾驶员需要提交关于事故的书面情况说明及《车辆事故现场记录表》,并提交交警队、法院等相应的事故处理报告、鉴定或评估报告等依据材料。

5.正常公务外出,在规定的行车途中,因下列不同情形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按如下规定办法进行处理并纳入绩效考核:

5.1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事故对方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所涉及到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由事故对方责任人或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5.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我方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由公司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所涉及到的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进行理赔。对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公司先行对外或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后,公司有权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向驾驶员追偿公司遭受的相关经济损失。

5.3由于外部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车辆事故,经综合认定与驾驶员无任何直接责任的情况,所涉及到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由公司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处理事故,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理赔,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公司全额承担。

5.4驾驶员因未经批准用车,公车私用、私自出车、将车辆外借给他人私用等情况,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罚款、车辆受损等,由该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全额负责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同时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5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声称责任方逃逸,但经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后并未发现该情况实际存在,所造成的损坏和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承担所涉及到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6在驾驶员应自行承担或向公司清偿相应赔偿的情形下,因特殊情况,经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集团行政分管领导确认审核及集团总裁批准后,可按批准的方案由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或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5.7如公司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公司有权向其追偿因其逃逸行为致使公司承担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0、

车辆档案管理

1.

行政部对每台车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登记表》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保险购买时间、路桥费购买时间、车辆型号、购买时间、年审时间、保养要求以及车辆照片与行驶证等各种证件的信息。

2.

车辆的行驶证、交通信息卡、保险卡(单)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等交由行政部指定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进行管理;

3.

车辆的相关维修、保养明细单、票据的复印件等交由行政部指定管理人员存档。

4.

车辆的钥匙、随车工具、证件(含行驶证、保险证、标识卡等)经填写《车辆物品移交登记表》后由驾驶员负责严格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毁,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补办和赔偿。

5.

驾驶员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后,需签字并按手印确认进行存档。

11、

其他

1.驾驶员的职责和要求

1.1驾驶员经办理入职手续,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1.2

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路桥费等各项费用的缴纳、证件办理、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1.3

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将车辆随意转借他人、禁止酒后驾车、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违章驾驶及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交通法规的行为。

1.4

驾驶员日常保证联络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因工作需要及时到岗。

1.5

工作时间,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1.6

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油耗;安全驾驶,规范驾驶。

1.7

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领导和办事人员工作,主动配合部门的后勤服务。

2.

工作加班规定

2.1涉及到加班的相关管理政策,具体参照人力资源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

违反规定处理办法

3.1

违反以上规定和职责要求条款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绩效考核、辞退、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2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发生下列情形,当月绩效考核可参照如下办法执行,如有调整按当期绩效合同为准:

3.2.1手机电话未保证24小时开机,影响工作并受到投诉的情形,扣5分/次;

3.2.2工作中言谈举止不文明,受到投诉的情况,扣5分/次;

3.2.3未遵守安排,私下更换车辆或调换驾驶员的行为,扣5分/次;

3.2.4未按规定做好每次的行车记录信息,记录信息不全或不真实扣5分/次;

3.2.5未按规定提交车辆相应的数据报表,扣5分/次;

3.2.6未按规定程序维修和保养的行为,扣5分/次;

3.2.7车辆发生违章或违章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行为,扣5分/次;

3.2.8车辆的相关证件、物品丢失,扣5分/次;

3.2.9未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私自出车,扣10分/次;

3.2.10违反公司停车规定的行为,扣10分/次;

3.2.11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的年审、保险、路桥费缴纳等事项,扣10分/次;

3.2.12车辆发生事故或损坏,根据责任程度扣10-20分/次;

3.2.13违反绩效考核红线项目,具有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冲报假账其中任何一项行为的,当月绩效为零分。

3.2.14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其他未列入的事项,如发生后可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另行给予不同程度的绩效考核扣分。

3.3驾驶员因其违规行为而被暂扣驾驶执照不能驾驶车辆至重新取回驾驶执照期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该期间的,驾驶员被暂扣驾照的违规行为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在该期间内取回驾驶执照的,驾驶员重新恢复上班,但驾照暂扣后至取回驾照的期间薪酬按事假规定计发。

本条款规定如与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管理规定由冲突时,按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3.4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车辆丢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公司的损失。

3.5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一律给予辞退处理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5.1酗酒驾驶;

3.5.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或死亡;

3.5.3被依法吊销驾驶执照;

3.5.4未经批准,擅自将车借予他人;

3.5.5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用于自己或他人,从事盈利或非盈利的行为;

3.5.6交通肇事后逃逸者;

3.5.7因驾驶员责任造成公司承受2万元及以上金额的经济损失情况;

3.5.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的情况。

4.

说明

4.1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4.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所有。

12、

附件

1.

《车辆物品移交登记表》

2.

《车辆使用申请表》

3.

《车辆借用申请表》

4.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5.

《车辆档案登记表》

6.

《车辆租赁申请表》

7.

《车辆加油申请表》

8.

《驾驶员行车记录表》

9.

《车辆月度数据统计表》

10.

《车辆事故现场记录表》

MS-XZ-CLGL-02

用车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用车

车牌号

用车事由

(简要列明)

同行人员

预计行程

行车路线

出车地点

经由_______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_

计划用车时间

__年___月

日(上

/

下)午

时至____年___月___日(上

/

下)午

时止

申请部门

审批

行政管理部审批

填表时间:*年*月*日

MS-XZ-CLGL-03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编号:

车牌号

里程数

申请人

维修/保养项目

损坏原因

费用预算

(标明维修/保养项目费用明细)

费用合计:

选择的修理厂名称

审核意见

行政管理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司机验收

备注:此表格由行政管理部存档。

MS-XZ-CLGL-04

车辆档案登记表

编号:

日期:*年*月*日

车辆名称

型号

车牌号

燃料名称

座(吨)位

发动机号

轮胎尺寸

厢型

外型

百公里耗油

其他

购车日期

购入价格

初始里程

制造日期

经销商

驾驶员

附属品

¨收音机

¨放音机

¨热风

¨冷风

驾驶员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保险记录

保险公司

保险证件号

保险期限

保险内容

年检记录

驾驶员行车记录表

用车记录

序号

日期

用车人

司机

出车时间

用车前里程数

地点

过路费用

返回时间

用车后里程数

加油记录表

加油前油量指数

所加油量

费用(元)

1

2

3

4

5

6

7

备注

附注

1.使用流程:用车申请人→派车审批→用车→司机填写→行政部留存

2.填写要点:(1)用车人栏,可填用车者及随行人数;(2)用车要求栏应为车型等;(3)用车时间,要有弹性范围;(4)备注栏可填特殊事项,如合用车、交通事故等

11

篇2:《供应商管理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供应商,word

《供应商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QM-021文件名称供应商管理制度类别及编号版本号第一版执行日期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为确保公司采购的顺利进行,使对供应商的管理有章可循,能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供应商提高供应质量,特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经营产品的供应商的选择、质量评审、动态

《供应商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QM-021

文件名称

供应商管理制度

类别及编号

版本号

第一版

执行日期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为确保公司采购的顺利进行,使对供应商的管理有章可循,能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价,激励供应商提高供应质量,特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经营产品的供应商的选择、质量评审、动态管理。

3、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收集供应商资料、协助供应商的评审与动态管理。

3.2

仓储中心:负责供应商产品质量初检、在库及发放管理。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4

参加供应商质量审计和质量评估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具有足够的质量审计和评估的实践经验。

3.5

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部门的人员不得干扰或妨碍质量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供应商独立做出质量评估。

4、正文:

4.1

供应商的选择

4.1.1

选择原则

4.1.1.1

产品必须从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供应商处采购。

4.1.1.2

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具有相应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检测设施设备条件和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售后服务完善。

4.1.1.3

价格合理、信誉保证。

4.1.1.4

就近原则。

4.1.2

产品的选择:应综合考虑企业所经营产品质量风险、企业在业界的知名程度及产品质量。

4.2

资料收集:资料收集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进行联系。资料包括:

4.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

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

4.2.3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

4.2.4

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4.2.5

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及检验报告。

4.2.6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包括质量认证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质量审计报告)。

4.2.7

《供应商质量体系调查表》(采购部向被选择的供应商提供,由供应商填写盖章后交回)。

4.2.8

产品报价、供货保证等其它采购需求的资料。

4.2.9

除质量认证证书(包括质量认证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质量审计报告)外,其他项为必须提供资料。

4.3

供应商调查原则和管理制度

4.3.1

由采购部牵头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分别对供应商的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等做出审核,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4.3.2

供应商调查必须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免本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

4.4

供应商考核与监督原则

4.4.1

与供应商签订合约之后,应当定期、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4.4.2

供应商考核结果将用于对供应商的评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以帮助落后供应商进行改进,激励供应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4.4.3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及时解除与不合格供应商的供应合作协议,增加合格供应商的供应。

4.5

供应商关系管理原则

采购部必须与供应商保持一定频率的互访,以促进与供应商建立起战略关系,保证其对本公司的战略供应。

4.6

交期监督

采购专员应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交货期监督,要求其准时交货,同时记录由供应商原因引起的各种超额运输费用。

4.7

质量监督

4.7.1

采购部应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由质量部和采购部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作记录,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连续两批产品均不合格时,应暂停向其采购。

4.7.2

责令不合格供应商查明原因并提高产品质量,如果有所改进,再另行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如果供应商不能在限期内提高产品质量,则由采购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之后,终止与其合作。

4.7.3

由于供应商产品存在隐性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及索赔,由供应商进行赔付。

4.8

互访制度

采购专员应对其负责的供应商进行维护,经常与供应商进行互访和检查,以便增强彼此间的交流合作、掌握最新的市场信息和产品发展趋势。

4.9

互访频率

采购专员对销售规模较大的A、B级供应商必须保证1次/季度的互访,对C级供应商保证1次/半年的互访。互访中应当沟通双方的合作状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交流各自企业的信息并提出下一步的合作计划。

4.10

互访形式以及要求

4.10.1

电话互访,限于日常性事务沟通。

4.10.2

上门拜访,限于专项任务及重点问题。

4.10.3

大型商务会晤,限于整体策略性、方向性、规模性的洽谈。

4.11

互访标准

采购专员与供应商进行互访时应遵循以下7条标准。

4.11.1

采购专员外出拜访供应商必须经采购部经理以上人员同意。

4.11.2

采购部经理、采购主管需要指导采购专员拜访供应商,并定期参加商务会谈。

4.11.3

确保与供应商间的信息沟通,包括产品信息、市场信息、销售信息等。

4.11.4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做好****。

4.11.5

注意外出拜访时的个人着装。

4.11.6

高级客人来访时,采购部门人员应做好接待工作,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做好桌牌、资料的展示、检查幻灯片及礼品等是否布置到位。

4.11.7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进行正式商务谈判时必须填写备忘录并建立档案。

4.12

其他形式的供应商维护

4.12.1

公司采购员、质量管理员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4.13

建立供应商档案

为了便于管理,必须对所有供应商建立资料档案,由质量管理部设专人管理供应商的档案资料。供应商的档案资料主要应包括4.2项所列内容。

4.14

收集供应商资料

4.14.1

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由采购专员将该供应商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

4.14.2

因故不能按期整理的,应由责任人做出书面说明,由采购主管定期催办。

4.14.3

整理的档案应包括涉及该供应商的全部文件材料和记录。采购现场监控系统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作为辅助档案资料保存。

4.14.4

公司采购档案不符合要求的,责任采购专员应尽快补齐相应材料,保证档案的完整、真实、有效。

4.15

变更供应商档案

若供应商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责任采购专员应及时要求其向采购部提供书面报告,并及时更新供应商档案资料。

4.16

查阅供应商档案

相关人员在调阅供应商档案时,应先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查阅完之后应当及时归还。

篇3: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勘查,管理制度,质量,公司

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一、总经理a)负责领导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b)批准质量手册和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二、管理者代表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c)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三、质管部a)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

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勘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经理

a)负责领导公司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b)批准质量手册和发布质量方针和目标。

二、管理者代表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c)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三、质管部

a)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b)负责组织编制与质量方针和目标相一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一条

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中。

第二条

(制定与发放)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门。

第三条

(统计、核查与修订)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信息管理是企业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生产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能得到及时收集、传递、分析和处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质量反馈的含义

质量信息:主要分产品质量信息和工作质量信息两个方面。

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是指生产的全过程中(包括开发设计一制造一售后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名工序,在发现前阶段,前部门,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存在各种质量不良因素,以及用户反映的各种质量问题时,进行的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分类、传递和处理。

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是指企业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其它部门和其它人员的活动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达不到要求时,而进行的信息反馈和处理。

(二)质量反馈方法、原则及程序

1.质量反馈可分为公司内质量信息反馈和公司外质量信息反馈两大类。

2.质量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按规定及时反馈。

3.质量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后对前、下对上。

4.质量反馈一般按照质量信息反馈程序路线和传递方式进行。为了提高各种质量信息的处理效率,除必要的定期质量信息反馈以外,各部门应选用最佳传递路线,尽可能地减少传递环节。

(三)质量信息的处理

1.质量的反馈中心是全质办,各种规定的定期质量报表及重要的质量信息应及时报送全质办,全质办必须对每个信息及时反馈处理。

2.各责任部门在接到全质办或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后,一般问题必须在三天内作出反馈处理。

(四)外协、外购件质量反馈

1.公司际质量保证体系内协作公司的质量问题,由各部门书面直接反馈给全质办,由全质办按公司际质保体系的要求,负责填报质量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协作配套公司,同时存档备查。

2.外购件和质保体系以外的其它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各部门可超反馈到职能科室(如外购件反馈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到供运科、外协件反馈到生产调度室),由职能科室与外协公司或生产公司解决,职能科室应将联系落实情况填写产品质反馈表报全质办。反馈时间,如果在上述的时间内质量问题沿未笪到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应报全质办或分管公司长,以作进一步研究和采取措施。

(五)用户来信来访及用户走访

1.用户来信来访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各部门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卡”向全质办反馈,其中可由部门直接解决的,则由该部门负责组织解决,并将措施意见和处理结果填写在“质量信息卡”上,报全质办存档。

2.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调查者整理后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表”报全质办,由全质办负责组织反馈处理。

第四章

质量审核

(一)质量审核的任务是对我公司的产品质量、工序质量以及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作质量与产品质量的提高,以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用户的要求。

(二)质量审核的种类:

1.产品质量审核。

2.关键工序质量审核。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三)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为质量审核领导机构,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质办)负责质量审核的组织工作,下设产品质量审核组,工序质量审核组和质保体系审核组。

(四)全质办负责编制质量审核年度计划,与年度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一起下达。

(五)全质办按审核计划,事先通知被审核单位,被审核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做好审核前的准备工。产品审核组由产品设计室、情报标准化室、检查科、全质办人员组成;工序审核组由工艺员、质管员、设备员、操作者组成;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组由全质办及有关部门人组成。

(六)质量审核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写好审核报告

(七)各种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报告,要求完整齐全,清晰,审核者、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均签名,并将有关重要情况按信息反馈路线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各类资料由全质办存档。

(八)审核着重于调查研究实际工作现状,从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质量审核程序:制订审核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组织审核活动

写出审核报告

向领导汇报

制订管理措施

反馈

存档。

(十)质量审核周期:

1.产品质量审核每月进行一次。

2.工序质量审核不定期进行,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质量保证体系审核一年进行一次。

第五章

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产品管理档案和原始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作业量的真实记载,是质量跟踪和质量分析的重要依据,是原材料进公司,半成品入库、产品出公司的凭证。因此,对原始记当的填写、归档、保管、查阅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见下表。

一、由检验科负责各种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内部报表的拟定、修改及编号工作、并规定其传递程序。

二、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按表式认真填写,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对原始记录、台帐和种报表的填写情况,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三、所有各质量原始记录,统一由检查科编号按>,归类存档,各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

四、除按公司技术文件归档程序规定的资料外,有关质量原始资料保存期限按《原始凭证存档分类表》规定办理。

序号存档资料入原始凭证名称提供时间存档时间存档地点备注

1.各种省、部、国家复查测试资料

2.同行业质量检查报告

3.上报质量报表按月(季)归档

4.本公司每月质量检查报告

5.新产品质量鉴定测试报告及有关资料

6.产品耐久试验报告

7.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记录

8.产品(零件)性能抽试记录

9.报废单

10.不合格品申请回用单

11.理化试验原始资料

12.成品入库

13.首件检验记录

14.技术服务,“三包”情况及国内外重要用户对产品质量评价

第六章

服务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产品服务,使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服务管理范围包括为集团客户服务部和最终客户提供的服务活动。

第二条

集团客户服务部负责具体的对最终客户的服务。品管部负责由集团客户服务部、最终客户和销售事业部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置。研发产品部负责编制完备的用户使用手册,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

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依据“服务管理程序”。

第四条

为保证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由品管部负责客户投诉事件的处理和跟催,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处理客户投拆事件,做到让顾客满意,且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五条

(接受投诉)客户投诉主要来自销售事业部和集团客户服务部,本企业也接受最终客户的直接投诉。客户投诉由品管部统一处理,其它部门接到客户投诉后均应转品管部。客户投诉内容一般包括:与产品品质有关的投诉,包括产品品质有缺陷、产品规格不符、产品故障等;产品配错或缺少配件、部件等;客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六条

(投诉记录)品管部接到客户投诉电话、来访、信函、传真后,均应记录于“客户投诉记录表”中,能立即处理、回复客户的,在“处理情况”栏做简要说明;须采取后续处理的,填写“客户投诉受理单”,此时在“处理情况”栏注明“受理单”编号,以备追溯。

第七条

(分析判断)品管部根据客户投诉内容,确定具体的受理责任部门及是否开立“CAR表”。将“客户投诉受理单”提交责任部门处理,跟摧处理过程。

第八条

(处理与回复)责任部门应调查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并提出投诉的具体解决方案(如整机退换、更换部件等)。客户投诉解决办法由责任部门填入“客户投诉受理单”的处理结果栏,经主管核准后,统一由品管部迅速通知客户并做好回复记录。

第七章

内部质量记录、统计与培训活动

第一条

各部门按职能分配负责各自分管的质量记录,品管部对全企业质量记录的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以便取阅和查询,提供产品达到所要求的质量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内部质量质量记录包括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及来自分承包方的有关记录等。

第二条

质量记录的具体办法依据“质量记录程序”。

第三条

品管部负责选用适合的统计技术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及相关统计技术的应用,以验证产品特性和过程能力,并做为质量改进的依据。**部门负责统计技术的培训安排。

第四条

统计技术应用的具体办法依据“统计技术应用程序”。

第五条

部门负责组织对从事与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素质,以满足工作需求并保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八章

质量体系的评审

第一条

为使质量体系持续运行,实现企业质量方针、目标,企业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企业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企业总经理策划并主持管理评审。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决议的形成和实施。企业领导和部门主管参加管理评审,责任部门执行评审决议。

第二条

管理评审的频次为每年至少一次,间隔不超过一年。管理评审时机取决于以下情况:A。

当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B。当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C。当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D。当顾客投诉连续发生时;E。内部组织发生重大变化时;F。当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第三条

管理评审的形式为会议评审(主要形式)、现场评审、总经理做出评审。管理评审内容包括:

1.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

2.质量体系在外部环境变化下是否持续有效和适用。

3.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4.资源是否满足质量体系的运行要求。

5.产品质量实际水平。

6.顾客投诉等质量信息反馈中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

评审工作分为准备、汇报、评议、决议、修订、归档六个部分。

1.评审前,由总经理进行策划,明确评审议题、目的,由管理者代表进行筹备,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

2.管理者代表和各有关部门主管就会议议题,汇报各自分管事项。开始评议前,首先对前次管理评审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证实决议中规定的任务都已完成。

3.对本次议题进行评议,就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结论性的评价,对体系文件是否需要修订做出决定。对评议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或缺陷,分析原因,做出纠正决议,指明责任部门或人员及完成期限。

4.管理评审应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签发。决议内容的执行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跟踪落实。

5.管理评审决议如要求修订体系文件,则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6.管理评审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归档保管。

第九章

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

第一条

企业对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等实行严格控制,确保其适用性和完整性。技术工程部负责文件编号、登记、发行、回收和作废;正本文件和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信息上网与维护。各职能部门和权责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与更改、审核、批准。各有关部门负责维护本部门及网上相关文件。

第二条

控制范围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三阶文件、设计文件、记录表单以及外来文件等。其中,受控文件指用于质量控制的文件,任何时候都处于最新版本状态。发行时其上

印有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发给顾客和外部有关人员参考用,发行时为最新版本,其后不对其跟踪更改的文件。发行时,其上盖有蓝色[非管制发行]章。三阶文件指支持程序的工作规范、指导书以及工艺文件。外来文件包括外购标准、规范及顾客提供的资料等。

第三条

文件的制订、审核与批准具体为:

1.质量手册:由技术工程部制(修)订,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行。

2.程序文件:由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制(修)订,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会审,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发行。

3.三阶文件(除设计文件外)及记录表单:由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制(修)订,如仅属该部门职责,责权主管负责审核,部门主管批准后即可发行,否则需经相关部门主管会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4.设计文件:由研发产品部相关人员制(修)订,研发产品部主管负责审核,经研发事业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行。

制(修)订、审核(或会审)和批准文件时,应注重其符合性、完整性和适用性。

第四条

文件的发行具体为:

1.文件经批准后交由文控中心编号,按类别登录于“文件一览表”。

2.文件应按封面所列必须持有该文件之部门或人员名单发行。末列入封面的部门或人员如需要该文件,应填写“文件申领表”,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到文控中心领取。

3.文件发行时,领用人应在“文件签收表”上签名。文管员在文件左下方“收文”栏注明收文者代号(具体代号依据代号规则而定)。

4.受控文件在发放时,在文件右上角加盖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用于企业外部,以及作为培训、参考等用,处部用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发放,并加盖蓝色“非管制发行”章。

5.为了减少发行量,实现无纸化办公,对经批准的文件实行上网发行。

第五条

文件的更改具体为:

1.文件更改的提出、审核和批准应由文件的原制订、审批部门或人员进行,如有变更应调阅相关背景资料。

2.文件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填写“文件更改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性能的变更)

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文件更改单”经审核、批准后,交文控中心编号,并对被改文件进行版本升级和换页作业,确保在发放新文件的同时,收回旧文件,在任何时候,任何场所都能使用有效版本。

3.临时性更改填写“多功能单”,该单应经审批,并可用于“通知”、“申请”或“报告”等其它用途。

4.网上文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由文控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维护。

第六条

文件的保管与使用具体为:

1.文件正本连同“文件一览表”、“文件签收表”、“文件更改单”等由文控中心一起保存。载有文件信息的媒体(如软盘)也由文控中心保存。文件正本不盖管制发行章。

2.文件归档条件应符合通风、干燥、防火、防虫、防鼠等要求,避免霉变、受损。

3.外来文件,一律由文控中心单独分类登录于“文件一览表”中供借阅。若外来文件只由某特定部门使用时,可将文件转移至该使用部门,并在表中“存放地点”栏注明。

4.各部门应设兼职文管员,负责本部门的文件接收、更改控制和保管等。文控中心发行的文件不得擅自复制、涂改和外借。

5.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到文控中心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收文号仍采用原文件收文号。文件丢失后,应办理申请手续,必须在“文件申领单”中做出说明(必要时做出检查)。补发文件时须给予新的收文号,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的收文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6.员工离职时,应办理文件归还手续,经文控中心签字认可。

第七条

文件的作废具体为:

1.过时失效的受控文件,须缴回文控中心并放置盖有“作废”标识的纸箱内,待取出利用其反面时必须加盖“作废”章。

2.如使用部门有特殊需要而必须保留旧版文件时,文控中心须在“文件签收表”中备注,并加盖“旧版留用”章于该文件上,以示区别。

3.外来标准、规范等应随时注意修订情况,过时被取代的,如有保留价值,按1处理。但要及时购入新标准、规范。

4.文件作废后,应在“文件一览表”的“备注”栏注明签字。

第八条

设计文件的发行、更改、保管及作废等由研发部自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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