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范文

时间:2021-10-23 14:44:09 来源:网友投稿

 x ** 区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 ** 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2.5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1.2.6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7** 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1.2.8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2.9** 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2.10** 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 区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毗邻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并对 ** 区范围内造成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管理。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指挥机构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职责,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决策部署;在 ** 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指挥 ** 区范围内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助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救助工作。

  2.2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 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1)** 区宣传网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对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的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监控网络虚假言论及负面舆情,加强舆情引导处置。

  (2)** 区改革发展局:建立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被征用物资、劳务等的补偿标准和办法;会同 ** 区应急管理局做好中央、省和 ** 区三级救助资金及应急救助资金拨付工作;及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迅速到位。

  (3)** 区规划建设局:负责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防灾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4)** 区公共服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修复、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应急供水工作;统筹社会救助和慈善捐赠工作,负责将符合条

 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和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5)**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及时监测因灾害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污染、变化等情况,开展灾区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6)**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居住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督促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 ** 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决策部署;负责自然灾害的统计、核查,分析评估灾情趋势;负责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受灾群众生活需求,开展对受灾群众的应急救助工作;负责受灾群众过渡期安置、冬春期间生活救助等灾后救助工作;指导做好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牵头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8)** 区公安局:负责维护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证社会稳定;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管控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确保救灾物资车辆、救灾人员通行。

 (9)** 区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发布及宣传工作。

  (10)** 区消防救援筹备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救援和消防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11)** 区震灾预防中心: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开展地震监测及趋势分析,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指导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及损失评估并提出救灾意见;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12)其他部门、单位在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3 专家组

  ** 区成立专家组,对 ** 区减灾救灾工作决策和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 ** 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提出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措施建议。

  2.4 三县协调机构

  三县建立健全县级自然灾害救助机制,按照国家要求成立减灾委员会,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救助工作。

  3 灾害救助准备

 ** 区公共服务局、规划建设局、气象局等部门及时向 ** 区安委办和履行救灾职责的部门和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区规划建设局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区安委办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判分析。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1)向可能受影响的县减灾委员会或应急管理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 ** 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救灾准备工作情况,并向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 区及三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

  4.1 信息报告

  4.1.1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突发自然灾害报告后,立即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和 ** 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并逐级上报至 ** 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领导,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和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

  发生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事发地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 20 分钟内向 ** 区应急管理局、** 区行业主管部门和 **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电话报告,30 分钟内书面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在 30 分钟内向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40 分钟内书面报告。

  发生较大自然灾害,事发地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在 1 小时内向 ** 区应急管理局、** 区行业主管部门和 ** 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报告。**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在 2 小时内向省应急管理厅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报告。

 发生一般自然灾害,事发地县应急管理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

  4.1.2 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 区应急管理局和受灾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执行灾情 24 小时零报告制度,逐级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 区应急管理局立即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灾情稳定后,** 区应急管理局应在 10 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告。

  4.1.3 对干旱灾害,三县应急管理局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 10 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1.4** 区管委会、三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 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4.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应急广播、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预警、灾情等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县级以上减灾委员会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应急处置

  针对 ** 区发生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需救助人数等情况,应急响应由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5.1 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先期救助工作:控制并监测灾害现场,防止灾害继续扩大;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并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放灾区附近的安全应急避难场所,集中安置受灾群众,提供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救助服务;维护好灾害现场和救助场所内秩序;按要求收集并报告灾情信息。

  5.2 响应分级

  5.2.1 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①死亡(含失踪)30 人以上;

  ②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10 万人以上;

  ③倒塌或严重损坏房屋 1 万间以上;

  ④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30%以上,或 20 万人以上;

  ⑤** 区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中涉及社会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他 **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Ⅰ级响应,需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的;

  ⑥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

  ⑦** 区党工委、管委会或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 ** 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党工委、管委会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由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启动Ⅰ级响应,并向 ** 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3)响应措施

  ** 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受灾县相关人员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救灾支持措施。

  ②协调 ** 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与国家、省派出的工作组负责同志前往灾区了解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和协调受灾地区应急救助工作。

  ③**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适时组织灾情会商,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及时发布灾区需求。

  ④**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并于每日 12 时前向 ** 区应急管理局通报有关情况。

  ⑤**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实时灾情、灾情发展趋势及灾区需求进行评估。

  ⑥**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2.2 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①死亡(含失踪)10 人以上,30 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

  ②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 1 万人以上,10 万人以下;

  ③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3000 间以上,1 万间以下;

  ④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业人口20%以上、30%以下,或 10 万人以上、20 万人以下;

  ⑤** 区范围内,发生事故自然灾害事件中涉及社会群众的伤亡、紧急转移安置和需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等情况,其他 ** 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预案Ⅱ级响应,需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的;

  ⑥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高。

  (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 ** 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3)响应措施

  由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①**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员及有关受灾县相关人员参加,分析灾区形势,研究制定对灾区的应急救助各项措施。

  ②由 ** 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带队,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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