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党组对于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报告(汇编)

时间:2021-11-03 09:23:55 来源:网友投稿

 4 篇 某局党组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最新汇编)

 篇一:

 市委编委: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 的通知》(遂编委发〔2021〕 10 号)

 规定, 现将我局 2020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我局机关编制 20 人, 实有 20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9 个(均为正科职), 实际配备正科 6 人, 副科 2 人。

 下属参公单位遂宁市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编制 14 人, 实有 14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7 个(2 正 5 副)。

 现实际配备正科 2 人, 副科 3 人。

 下属参公单位遂宁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编制 6 人, 实有 6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2 个(1 正 1 副), 实际配备副科 1 人。

 下属参公单位遂宁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编制 6 人, 实有 5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2 个(1 正 1 副), 实际配备正科 1 人。

 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水利工程开发建设中心编制 15 人, 实有 14 人, 空 1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3 个(1 正 2 副), 实际配备副科 1 人。

 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编制 4 人, 实有 4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2 个(1 正 1 副), 实际配备正科 1 人、

 副科 1 人。

 下属事业单位遂宁市电力工程办公室编制 5 人, 实有 5 人, 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2 个(1 正 1 副), 实际配备正科 1 人、 副科 1 人。

 二、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一)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规范人员调配。

 2020 年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 4 名, 副科级领导干部 3 名。

 通过面向社会招考, 录聘专技人员 3 名、 参公人员 1 名。

 局内人员调动 8 人。

 人员提拔、 招录、 调动工作均严格执行编制相关规定,做到事前向市委编办申请, 事后进行备案, 无超职数配备和超编制用人情况。

 (二)

 加强事业单位管理,

 做好年检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 做好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和年度报告公示。

 2020 年下属事业单位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市水利工程开发建设中心均涉及法人变更, 我局在负责人变动后一个月 内及时办理了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工作。

 (三)

 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动态更新系统。

 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和信息更新, 对涉及单位变动、 职务调整、 职级晋升的人员均及时在系统进行更新, 并打印机构编制表和人员信息表报市委编办。

 三、

 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情况

 全面履行三定规定职责, 落实党组机构编制主体责任,我局严格按照三定开展各项工作, 科室之间、 部门之间通力协作, 相互配合, 运转正常。

 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 在自然灾害防救的职

 责方面与市应急管理局, 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方面与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在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方面与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应急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通力协作, 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四、

 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通过改革, 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实现了 各部门优化、 协同、 高效, 有利于更好地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

 机构改革后, 水利部的职责更加清晰明确, 履职更加顺畅高效。

 具体而言, 强化了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节约用水、 河湖管理保护等职责。

 同时, 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 在保持水利部门主体职责完整性的基础上, 划出了 部分职责, 能够更好发挥各相关部门在防汛抗旱、 水环境保护、 农田水利等方面的专业和管理特长, 形成了 水利局与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有效衔接、 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

 五、

 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高效便捷办公, 简化办事程序, 建议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系统, 建立网上申报, 网上管理, 网上审批程序。

 篇二:

 一、

 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一) 学习***关于本部门、 本领域机构改革、 重大体制机

 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 学习机构编制党内法规、 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实施办法) 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

 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

 (一) 我局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文件要求,设置机关行政编制 6 名, 其中局长 1 名, 副局长 2 名, 股级职数 3 名; 机关工勤 2 名。设立下属事业单位 5 个, 分别是县商务经济信息中心、县招商信息服务中心、 县投资促进局一分局、 县投资促进局二分局、 县投资促进局三分局。

 其中县商务经济信息中心核定编制 16 名; 县招商信息服务中心核定编制 8 名, 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 1 名, 副科级领导职数 2 名; 县投资促进局一分局核定编制数 2 名; 县投资促进局二分局核定编制数 2 名; 县投资促进局三分局核定编制数 2 名。

 (二) 在具体工作中, 严把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 认真执行我局“三定” 、 权力清单及机构编制批复。

 (三) 我局严格按照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的要求, 在确保编制有空余的前提下, 按程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严格按程序申请机构编制事项,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档案和机构实名制管理台账, 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不存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

 构、 超规格配备干部, 未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 未超编进人, 按时上下编。

 篇三:

 按照《关于开展 **** 年政府部门职责履行评估检查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 (银机编发【****】

 25 号)

 文件要求,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精心部署, 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自评。

 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我局现行“三定方案”应为 **** 年 ** 月 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银机编发【2008】

 45 号)

 , 为市人民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 机构内设 5 个科(室)

 , 分别为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 土地征储科、 土地整理科、 综合交易科, 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30 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 副处级 3 名, 科级领导职数 5 正 3 副。

 同时, 因我局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 拍、 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 并连人带编划转 6 名工作人员给市国土资源局, 我局现人员编制核减到 24 名, 领导职数未变。

 **** 年 x 月 , 我局由原“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

 **** 年 x 月, 按照《关于给市土地储备局核增监察主管职数的通知》 (银机编发【201 2】

 41 号)

 文件, 我局增设监察室并核增正科级监察室主任职数 1 名; 201 2 年 1 1 月 , 按照《关于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的通知》 (银

 机编发【201 2】88 号)

 文件, 我局计划财务科更名为征收安置科。

 现我局机构内设 6 个科(室)

 , 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24 名, 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副处级 3 名, 享受正处级待遇 1 名, 享受副处级待遇 1 名, 科级领导职数 6 正 3 副, 其他人员 1 1 名。

 二、

 机构职能调整情况

 **** 年, 我局将原承担的“土地出让招、 拍、 挂交易”职能交由市国土资源局, 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职能交由市财政局承担。

 经职能调整后,我局自 2008 年以来主要职责为:

 承担市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中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城市建设的需求, 制定国有存量土地储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政府储备土地的整理和管理; 按照市政府土地供应计划, 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等。**** 年,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银政发【201 2】

 1 29 号)

 文件精神, 我局主要职责调整为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为主,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由市国土资源局、 各辖区政府承担。**** 年,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储备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 4】

 5 号)

 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于 **** 年 x 月 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 3 号)

 ,由我局承担我市土地储备具体职责, 并承担储备土地的管护、 前期开发整理、 临时经营利用等职责。我局主要职责在近年来虽经多次调整, 但我们在机构编制执行上始终能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结合市

 人民政府的职能调整履行职责, 能严格控制编制内人员, 做到编制数、 实有人员数和工资核算人数相对应。

 三、

 机构编制自查情况

 1 、 能认真执行“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

 我局 **** 年前后主要承担了我市征地拆迁、 土地收储、 土地招拍挂出让及土地出让金管理等重要职能, **** 年剥离了土地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出让金管理职能, **** 年以后的主要职责以土地收购储备、 储备土地融资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为主。

 主要职责虽经多次调整, 但我局能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职责认真履职。

 结合每次职能调整, 我局领导班子能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与“三定”方案相融合, 深入调整和界定科室工作职责, 做到全局各项工作一切以“三定”方案的主要职责为中心并加以贯彻执行。

 在相关职能划转后,能积极与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 确保了相关业务工作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2 2 、 能认真执行机构“三定方案”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 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 无越权审批、 越权行政的情况发生; 二是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无擅自超越“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 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均在“三定方案”和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 结构比例、 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 并经编制、 人事部门审批, 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按照市委编

 办、 市人事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人进人计划,严把进人第一关。

 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 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 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无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者超编进人情况。

 3 3 、 能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我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承办, 每年按照市编办工作部署按期规范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 年 x 月 启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 能按要求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及年检等工作; 按照要求申请注册了“银川市土地储备局.政务”专业中文域名; **** 年 x 月 开办了网络红页(单位版)

 , 实现了我局网上“红色办公楼”的建立, 通过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党务政务信息, 促进了我局党政机关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基础。从自查情况来看, 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制度健全, 程序规范, 成效明显, 没有出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四、 存在的问题因我局现行“三定方案”为 **** 年 x 月 印发的《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银机编发【2008】

 45 号)

 , 经 3 次机构职能调整后, 只是对编制人数进行了增减, 内设科室未因机构职能的调整而变更, 此“三定方案”规定内设科室和职责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需结合机构主要职能和科室实际职责设置内设科室, 重新制定“三定方案”。特此报告。

 篇 四:

 关于开展 **** 年度机构 、 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 (合编办〔201 0〕 1 57 号)

 , 现将 肥西县 **** 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 **** 年、 **** 年、 **** 年、 **** 年和 **** 年县乡机构改 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 32 个机构, 其中:

 县委工作机构 8 个; 县 政府工作部门 24 个。

 县委、 县政府派出机构 3 个、 直属事业单位 9 个。人大、 政协、 法院、 检察院机关 4 个。群众团体组织 5 个:

 总工会、 团县委、 妇女联合会、 工商业联合 会、科学技术协会。从 2004 年起, 我县通过区域调整, 乡镇由原来 31 个调整至目前 1 4 个镇。县本级行政编制为 635 名, 实有人员 798 人; 乡镇行政编制 708 名,实有人员 608 人; 政法专项编制 739 名, 实有人员 681 人。全县县属事业单位 372 家, 事业编制总数 1 0672 名, 实有人员 1 0378 名。

 其中:

 全额拨款编制 8348 名, 差额拨款编制 1 455 名, 自 收自支编制 869 名; 全额拨款人员 7935 人, 差额拨款人员 1 01 7 人, 自收自支 1 426 人。

 二、

 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第 486 号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条例》 、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1 90 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 理规定》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 224 号《安徽省事业

 单位机构设置和 编制管理规定》 , 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 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 4 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 理的通知》 (肥编〔2009〕 1 3 号)

 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 进一步规范 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 管理工作的意见》 (肥发〔2009〕 4 号)

 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 制管理的通知》 (肥编〔2009〕 1 3 号)

 规定,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 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 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 实行总量控制。

 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 加机构编制的, 一律按皖编办〔2005〕 1 44 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 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 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在具体工作中, 严把机关、 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

 每个部门、 单 位进人, 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 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 才同意办 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

 加强事业单位管理,

 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规 定,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 年检,杜绝抽逃、 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 出租、 出借《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 或者出租、 出借印章的行为。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 变 更、 注销登记工作, 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 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截止 **** 年 ** 月 底, 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 248 家, 其 中新登记的 21 家, 注销登记的 1 家, 需要参加年检的 1 68 家, 变更 58 家, 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 1 59 家, 年检合格 1 59 家, 年检合格 率达 1 00%。

 (三)

 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 计软件中进行管理, 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

 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在 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对相关部门、 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 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 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 行了调查摸底, 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 重新下 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 2%的机动编制, 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 也 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 题。

 同时, 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 对卫生系 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 员队伍的建设。

 三、

 严格落实“ “ 三个不突破” ” 情况

 一是政府机构设置不突破, 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 定, 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 严格坚持“精简、 统一、 效能, 统筹兼 顾、 突出重点, 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的原则, 按照省市规定的机 构设置限额,设置政府机构, 设置县政府机构 24 个。

 二

 是现有公务 员总数不突破省、 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

 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 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

 本年度行政、

 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

 **** 年, 合肥市批准肥西县人民政府设 立 27 个工作部门, 经 **** 年政府机构改革整合, 现为 24 个政府工 作部门,减少 3 个行政部门。

 按照皖编办〔201 0〕 31 号文件规定, 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 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 划转或履 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 8 家事业单位(不含 7 家中小学)

 , 给予撤销; 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 任务量较小、 工作职责任务交叉、 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 6 家事业单位, 进行了合并; 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 的 1 6 家事业单位, 进行改制; 保留事业单位 263 家(不含乡镇卫生 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二)

 编制增减情况。

 依据全县学生数, 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 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6459 名, 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721 5 名, 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 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 共减少事业编 制 756 名。

 **** 年, 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 1 1 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 2 名, 增加 9 名。

 五、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 虽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是县 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 年轻的公 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 充年轻的公务员, 队伍老化比较严重。

 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 培训不够, 缺乏集中系统培训。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 力做好以下工作:

 )

 (一)

 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落实皖编〔2005〕 2 号文件规定, 确保乡镇 5 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实现机构和人 员编制“零”增长。

 (二)

 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控制进人渠道, 严格落实人员定 编定岗实名制; 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 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

 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县编办会同组织、 人社、 财政、监察等部门, 定期组织督查, 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 机构牌子的现象, 注销离岗、 辞职、 病逝等人员的编制。特此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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