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1-11-05 09:14:55 来源:网友投稿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工程公司,档案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工程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汇编:行政人事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档案管理制度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1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2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3四、档案的利用4五、档案的保管5六、档案的销毁5七、档案保密制度6附件:档案管理相关表格公司档案管理明细表总则(一)

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工程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

汇编:

行政人事部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1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2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3

四、档案的利用4

五、档案的保管5

六、档案的销毁5

七、档案保密制度6

附件:

档案管理相关表格

公司档案管理明细表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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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次品,废料,管理制度,金属

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制度名称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制度文件编号本制度共3页编写部门:制度审核人:签署:生效日期:发放部门: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1总则1.1本公司作为钨制

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制度名称

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制度文件编号

本制度共

3

编写部门:

制度审核人:

签署:

生效日期:

发放部门: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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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本公司作为钨制品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定的金属废料及次品。为便于回收、管理、合理利用,避免过多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公司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制度。

1.2

公司各车间、部门及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制度。

1.3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日常管理,严防物料流失,减少公司资产损失。

1.4

公司员工应提高认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废、次品的产生,做好废次品的综合回收利用。

2

管理机构

2.1

做好金属废料、次品管理工作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管理工作由生产安全部全面负责,由物质管理部负责管理废料、次品的仓储,生产安全部安排回收、利用。

2.2

车间、班组是收集废料、次品的基本环节,应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废料、次品移交前的库存管理工作由车间或各相关班组负责。

3

金属废料、次品的范围

3.1

碳化钨车间:W粉、WC粉、蓝钨的地面料、台面料、筛上物、脏化料以及沉淀池废料等。

3.2异型车间:各种异型棒料次品、待处理品、地面料、台面料、磨削料、脏化料等。

3.3合金车间:废合金料、地面料、台面料、脏化料等。

3.4微型钻车间:废中间料及废钻、磨削料等。

4

管理制度

4.1有关车间、班组负责对金属废料、次品的日常收集工作,按不同品种做好标识,分类存放。

4.2严格禁止将废料、次品(如地面料等)重新混入产品中,造成物料脏化或产品品质降低。

4.3生产安全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车间废料、次品进行盘点,并组织移交工作,交由物资管理部入库。

4.4废料、次品的交接手续按物资管理部相关规定办理。

4.5生产安全部负责对可回收利用的废料、次品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安排回收。对于实在无法利用的废次品由生产安全部、物资管理部、技术研发部商讨,由物资管理部出售。财务部审核、收款。

4.6各生产车间要积极配合对废料、次品进行回收,回收费用由生产安全部、财务部进行核算,在经济责任制中核减车间总成本。

4.7车间、相关部门及个人均无权对废料、次品进行私自处理。

5

奖惩制度

5.1落实该管理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是有效推动该项工作开展的有力措施。

5.2对于回收、管理、利用废次品工作成绩优异的人员,公司将予以一定的奖励。

5.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视经济效益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5.3.1对提出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确实减少废料、次品产出的员工。

5.3.2对回收、管理、利用废料次品提出改进意见,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5.3.3对举报车间或个人私自处理废料、次品,并经查实的人员。

5.4对于一切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者,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

附则

6.1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属公司生产安全部。

6.2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生效。

篇3:财务管理制度(4)

财务管理制度(4) 本文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4) 本文简介: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

财务管理制度(4) 本文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作需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章

年度预算管理制度

第三条

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当年的环卫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第四条

应根据当年环卫事业发展计划和实际任务需要,由财务部门会同业务部门核准人员、机械设备和当年的工作任务等基础数据,依照市财政局有关预算编报规定,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

按照规定的年度预算报送时间和要求,及时报送年度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预算编制的程序:行政事业单位提出建议数;财政局下达预算控制数;行政事业单位依据预算控制数编报正式预算;财政局正式批复预算。

第三章

经费报销制度

第七条

经济业务结束后,经办人按规定整理票据,经主管业务处(室)领导审核并签名,财务处复核,局领导审批后,再办理请款或报销手续。

第八条

各单位或部门应严格做到一事一请款,一张支票对应一项业务。经济业务结束后一周内(以发票时间为准)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第九条

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所取得的原始发票必须是合法的。原始发票应具备:顾客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或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和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填制单位印章、填制人及收款人等要素。报销时,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以及经办处(室)领导审签并注明用途,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条

当使用支票付款方式时,支票收款单位应当与所取得的原始发票的填制单位名称相一致,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

第四章

帐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单位应在统一设置的会计账簿中登记、核算。严格按照适用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运用规范的记账方法,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严格、规范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计算机输出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第五章

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严格规范资产的核算,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建帐、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财产清查,资产的增减须及时入帐,保证账实相符;明确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人、保管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台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第十六条

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要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出租资产要及时、足额收取租金,按规定上缴固定资产占用费。

第十七条

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往来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帐户。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报经财政局、人行批准。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及时划转账户余额,不得套取现金、转移资金。按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资金,并按核定的支出内容使用资金。

第十九条

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坚持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配置。固定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帐;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第六章

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第二十条

局领导班子是财务工作的领导集体,对局财务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务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行政领导对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面责任。领导班子明确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审批工作,重大的财务支出实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对会计管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贯彻、监督本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对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进行事前审核;单位内部要认真落实会计岗位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

第二十三条

坚持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内部牵制手续,实行印鉴与支票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支出凭证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

第二十四条

坚持审批稽核手续,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第二十五条

严格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的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第二十六条

严格遵守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按月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加强现金的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控制库存现金数额,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管理本单位票据,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保管票据;票据所收款项要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

第二十八条

单位财务支出实行分类审批制度:

日常财务支出事项:必须先申请,经同意后办理。凡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具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购买物资还应有验收人签名,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重要、大额的财务支出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财务主管对其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

第二十九条

重大财务支出决策事项的具体项目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政府中心工作、印刷品、对外宣传活动等。

第三十条

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资料、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单位名称、移交日期、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七章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和具体实施由局财务处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处以前所制订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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