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
甲方(总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
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意见》 的相关
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 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 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
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农民工维权工作组审核, 农民工实名
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邮乙方负 责。
三、 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 月劳务分包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 农民工工资发放和考勤办法:
1、 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 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甲方应及 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没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2、 乙方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档案进行登记造册, 注明工种、 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 甲方委派劳资专员 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会同
乙方劳务负责人代表其签字,乙方授权 为劳务施
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 出勤。
五、 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 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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