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经营范围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一章 宗 旨
为搞活流通,进一步发展经济,促进企业财务规范,为国家创造财富,
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股东
同出资设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地址:。
、 共
第三章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自动化成套设备,机电及高低压设备,二类机电,仪器仪表,五金化工产品的零售、批发。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 贰仟肆佰万元整
公司实收资本: 贰仟肆佰万元整
第五章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缴额(万元) 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和监事;
4、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5、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其他权利。
第九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一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
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 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以出资比例优先购买。
第十二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以及
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的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者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开和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本章程第十三条第八款、第十款、 第十一款规定事项所做出的决定, 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暂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首届执行董事由 担任。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7、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
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
6、提请聘任或解除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监事每届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可兼任。
监事由股张瑞云担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
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忠实履
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不得收受贿赂和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违反法律、 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主持股东会议;
2、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
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5、其他职权。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依法经审查验证后,与第二年 1 月 1 日送交各股东。
财务会议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财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于干部实行聘任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合同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解散:
1、公司的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决;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
4、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依法责令关闭;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
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并由全体股东签名、 盖章、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 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散权属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股东共同协商定理,自公司设立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甘肃祥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30 日
按摩技师承包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需求,强化浴场内部管理,为浴场将来拓展铺下一条坚实之路,保障技师技能优异提高,效益双赢之目的,经乙方主动提出意向,经董事会考评,研究决定,同意乙方承包工作,并
负责浴场内在场
技师日常管理、培训、服务、工作,对承包工作相关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件如下:
一、
承包服务范围:
技师
等服务技术。
二、
甲方权益:
1、
甲方有权核定技师人数及整体素质进行考核,必须根据营业状况,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和奖励。
3、
在协议期内,甲方有义务提供乙方人员食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推出合法新项目,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
乙方权益:
1、
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及管理人员的监督,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则按甲方规定条款予以处罚。
2、
乙方人员在与顾客沟通之间,不得诋毁公司生誉,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视情节轻重)
3、
乙方有义务在与客人沟通中推销其它按摩项目,并了解客观存在的问题,顾客不满意的方面及时反馈给甲方高层管理人员,以便甲方不断完善内部机制,达到顾客满意。
四、
其它事项:
1、
乙方需在人员进场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抵押金人民币
元,协议期满后,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违约或者由乙方原因对浴场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
视情节扣除押金或追加赔偿。
2、 如因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导致不能正常运营,双方将所产生的利润分配结清,协议无条件终止,损失双方自行承担。
五、 协议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