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3-04 08:55:09 来源:网友投稿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3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全文完整)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本单位生产工作安全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危险作业许可的类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策划、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及关闭等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危险作业许可的控制。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令第13号

  《XX市安全生产条例》

  XX市第XX届*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X次会议修订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

  a)临时用电;

  b)动火作业

  c)有限空间作业

  d)高空作业

  e)吊装作业

  5、职责

  5.1为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单位危险作业许可类型;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5.2危险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生产方案、措施的编制和实施,并对危险作业实施检查。

  6、管理程序

  6.1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

  6.1.1申报与审批

  6.1.1.1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班组应落实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控制措施,编制作业方案,包括相应安全措施,报备审批。

  6.1.1.2审批负责人应到危险作业现场核实作业方案中安全措施的有关内容,在各项安全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予以批复。

  6.1.2危险作业的实施

  6.1.2.1作业班组接到经批复的作业方案并履行告知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措施有关要求,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完成。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实施危险作业、扩大危险作业区域或私自延长危险作业许可时间。

  6.1.2.2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作业时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6.1.3危险作业的检查和监督

  6.1.3.1危险作业时限一次不得超过七天,危险作业未关闭前,作业班组安全负责人每天负责检查危险作业实施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

  6.1.3.2危险作业辖区负责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许可的实施,确定监督频次、方式。监督中发现违反本规定或措施要求时,有权勒令其停止危险作业并提出整改要求。

  6.1.4危险作业许可的关闭

  危险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清理作业现场,经所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危险作业许可关闭,作业单位将作业记录整理归档。

  6.2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的策划

  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如下要求:

  a)实施作业许可的对象、范围和类别;

  b)具体的安全作业措施;

  c)风险分析;

  d)风险消减措施及现场确认;

  e)作业过程的监督、监控;

  f)危险作业结束的关闭等。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

  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清除工作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二、气焊工所使用的设备工具一律不准粘有油脂,调节器、割枪、焊枪与软管的接头不准漏气。

  三、焊、割枪的嘴子避免撞击,使用前检查有无堵塞。如果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将乙炔阀门关闭并及时检查。

  四、橡皮导管的长度应在15米以上,两导管颜色要有区别,绝对禁止调整使用,导管横过马路时要加防护。

  五、在焊割铜、锌等金属物或涂有漆颜料的工件时,工作地点要选择在通风良好,并戴好口罩。

  六、不准割、焊受力的物件或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油类的桶,焊接时,应先除压,清洗干净凉干,打开所有口,倒口向上,方可焊接。

  七、高空作业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使用安全带等。

  八、在工作时,注意勿将皮管扭转弯折,严禁在工作时将皮管绕在身上、踏在脚下或夹在两腿中间。

  九、皮管不可与火星、高热溶渣、高热物体接触,以免灼坏皮管而引起危险。

  十、如发现氧气管着火,要立即将氧气瓶总阀门关死。

  十一、使用切割机时,必须注意名牌上规定的气压,不要随便乱调,不正常时应立即修理。

  十二、乙炔发生器要严加保管和使用,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发生器、安全器、压力表应保持良好方可使用。

  十三、清洗发生器,不得用金属棒敲打,清洗和装电石时不得站在发生器上面,禁止向桶内投掷或用力过猛,以免碰击引起危险。

  十四、开启电石桶时,要选用适当工具,不能猛砸猛打,以免发生火花爆炸伤人。

  十五、乙快发生器及导管等与乙快接触的任何部分,禁止自己用紫铜作零件。

  十六、工作时,先开焊抢上的乙炔阀门,其次开氧气阀门,适当调整火,熄火时,先关上氧气阀门,再关上乙炔阀门。

  十七、水封安全器应支枪各装一个,共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焊枪,又必须另装一个总的水封安全器。

  十八、工作时,在未装调节器前,首先吹净气门嘴,方可使用。

  附:1、氧气瓶标记要清楚,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开启氧气瓶嘴门时,应动作缓慢,禁止用锤子打,要用专门工具。

  2、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在十公尺以上,与暖气设备应在一公尺以上,如不能保持上述距离者,须采用隔离措施。

  3、搬运氧气瓶要轻抬轻放,不得撞击、滚动。

  4、用完的氧气瓶,应放在空瓶的存放处,不得乱放,保证瓶帽、橡皮圈完好整齐。

  5、瓶口不能粘有油物和漏口现象。

  6、不得将瓶口的氧气用光,一般低于1/2大气压时,应立即调换。

  7、在冬季,氧气瓶、发生器过滤等如果发生冻结时,不能用火烤,要用热水或蒸气解冻。

  8、氧气瓶在使用前,应先固定好,以防发生危险。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具安全操作规程。

  2.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5.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6.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沙、蒸气加热解冻。

  7.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瓶上。

  8.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氧气和乙炔瓶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立即卸压。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阅读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1)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一、 流程

  生产指令单 查库存成品,不足领料 生产 入库 交单、总结(所有产线过程必须全程品质控制)

  二、 目的与适用范围

  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三、 职责

  1、生产部车间主管对车间所有事务负总责,对本车间的所有生产事宜进行安排,并不定期地对生 产现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2、生产文员全力协助生产主管工作,并与办公室文员相互协调工作,对车间内的人员考勤、生产订单、生产进度、工资、物料及其他相关事情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

  3、拉长全力配合主管组织生产,协调人员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及时排除生产异常,并保管好本拉线的物料,当天生产情况及时汇报;

  4、员工必须根据当前工作安排尽职尽量做好本岗工作,树产品质意识,确保产品质量。

  四、 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生产部下发的生产指令任务单安排各项生产制造事宜。

  A、各项制造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均需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B、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

  C、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D、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E、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严格按照使用要求使用,并根据点检计划进行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2、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A、定置管理

  a) 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未经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串岗、睡岗和脱岗;b) 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c) 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d) 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e) 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B、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a)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b) 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c)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域,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d)个人衣物、矿泉水、可乐等饮料,不得放在产品上,应放在拉长(或班组长)指定的区域,并且饮用后,必须立刻放在垃圾桶内。

  C、整理整顿要求

  a)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b)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c)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d)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每个员工工作有序,保持肃静,姿态端正。

  e)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生产现场工作纪律

  A、 必须配戴厂牌;

  B、 禁止在车间打接电话、看信息、发信息,禁止在车间大声喧哗和吵闹,禁止工作时看报纸、闲聊、交头接耳以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扣10-20元/次;

  C、 不得擅自离岗、窜岗,离岗人员必须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位,窜岗、离岗不佩带离岗证扣5元/次;

  D、 禁止在厂区内打架斗殴,打架斗殴50-200元/次;

  E、 禁止上班打卡后外出办私事,违者按旷工论处。

  4、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A、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B、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助焊剂)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C、 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D、 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E、下班后要注意检查各车间是否已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如未关好,要及时关好。

  五、 工作任务

  1、根据生产指令单,结合交期与实际,量化工作任务,使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2、做到当天的工作任务当天完成,尽量不往后推延;如有生产异常等特殊情况需妥善安排补救措施。

  3、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应确保产品质量。

  六、 奖励与处罚

  1、奖励

  生产部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总结一次,总结的基础上,由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员工和班组*时的绩效考核,评选出生产部门先进,报批后给与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2、处罚

  A、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员工,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于5-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或屡教不改的员工给与100元以上的罚款。

  B、对于年终考核不及格的员工报人事部给与开除(或辞退)的处分。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

  1目的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 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 内容

  3.1 质量管理

  3.1.1 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 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 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 工艺管理

  3.2.1 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 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 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 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 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 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 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 定置管理

  3.3.1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 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 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 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 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 , 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 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3.4 设备管理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 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 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 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 , 做到证机相符。

  3.4.6 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一般事故 3 天内 , 重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 坚持八字要求 , 即 : 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 设备运行中 , 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3.4.9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 保持设备清洁 , 严禁泡、冒、滴、漏。

  3.4.11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 , 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 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 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计量管理

  3.6.1 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管理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 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 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 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 劳动纪律

  3.8.1 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 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 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 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 文明生产

  3.9.1 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 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3.9.3 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 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3.9.5 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 、冒、滴、漏。

  3.9.6 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 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 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 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10 安全生产

  3.10.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 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 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 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 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 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 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 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 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 奖惩

  4.1 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 对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少于60分的部分按2元/分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4.4 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月底统一发放。

生产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厂发展,结合本厂生产车间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本厂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二.人员管理

  1.车间全体人员务必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到,主管主持);考勤制度,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22:00;每月厂长根据生产进度安排公休一天;

  2.车间员工务必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命令或工作安排;

  3.全体车间人员务必按要求佩带工牌,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4.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吃东西,聊天,听歌,离岗等行为,吸烟要到厂指定区域;

  5.对恶意破坏工厂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总经办严厉处理;

  6.车间人员如因特殊状况需要请假,应按厂请假程序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方可离开.

  7.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人员说普通话,禁止拉帮结伙.

  三.作业管理

  1.车间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生产流通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负责人报告研究处理;

  3.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保证工序内环境卫生,通道或公共区域主管安排人员协调清理;

  4.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务必持车间主管开具的领料单不得私自拿走物料.生产完成后,如有剩余的物料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5.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移交物料要交际协调好,标示醒目;

  6.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好自己的工作太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最后离开车间要将门窗,电源关掉,若发生意外事故,将追究最后离开者的职责以及生产主管的职责.

  7.车间人员严格按工艺规程及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职责.

  四.生产现场物品摆放及清洁卫生

  1.原材料直接放置到生产现场的,仓管员务必按规定的位置并摆放整齐,标示清晰;各生产现场原材料保管和适用,由该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工序直接操作使用员工直接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放置物品。

  2.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状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3.包装好的产品应放置在暂放区内,标示明确,以便检查验收及转序寻找,搬运方便,防止在使用型号,规格时拿错。

  4每日在清理现场时务必将不能回收的废物及时放到垃圾桶或外面的垃圾堆里,现场清理余料时,将有用的余料清理出来,能及时合理分配使用。

  5.若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价值较高或良性物品,从重处罚。

  五.工程技术人员(出模师)评审

  1.工程技术自行设计,放样品经过第一次评审不合格,修改后第二次评审仍不合格的,罚款100元;

  2.工程技术放样品评审合格后,投入生产,未将生产资料传达给相应的部门一次罚款100元。(例如:效果图,模板,模板台帐,材料清单,工艺流程,以及技术指导性文件等)

  六.本厂物料管理单据的使用

  1.本厂生产用物品,半产品,成品以及派工单所使用表格均要填写生产编号;

  2.要填写生产编号的表格如下:

  《申购单》《采购单》《进仓单》《领料单》《退仓单》《生产日报表》《员工派工单》《成品入库单》《不合格处置报告》《工序检验报告》《产品交接单》《来料检验报告》,质量记录不真实,统计错误,造成损失的从严惩处,每次处罚50元。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2)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一、主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二、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三、术语

  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四、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其它危险作业。

  五、危险作业审批

  5.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安全监督部门审批。

  5.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人员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施工。部门负责人*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现场指挥人。

  5.3危险作业的人员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安全*门备案。

  5.4危险作业作业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六、危险作业的实施

  6.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部门负责人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6.2作业前,部门负责人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6.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6部门负责人和危险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6.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爆炸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3)

——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的概念

  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

  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压力容器操作。

  6、冲压机械操作。

  7、锅炉司炉作业。

  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十八周岁。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四、复审与培训

  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电工进网许可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运行电工每年复审一次,未按期复审和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和进网许可证自行失效。

  2、凡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单位申报将复审人员的操作证、许可证,交到公司安技员统一办理。

  五、复审内容

  1、检查作业期间安全行为,违章记录和事故责任。

  2、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事故案例教育。

  3、进行理论和实际考核。

  4、健康体检。

  六、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工作。

  3、建立建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复审考核试卷和体检表保留四年,审验表保留八年。

  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从事原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情节给予批评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罚。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4)

——企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

企业现场管理制度1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5)

——作业管理制度3篇

作业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市、区三级业务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科学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制定开发区实验中学作业管理制度。

  一、作业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及各教研组长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实

  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学校作业管理整体要求,并将工作具体分工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每个层面各负其责。级部主任负责作业过程监控与监督记录,教研组长负责制定本学科的作业设置与评价制度,进行作业设计与评价的指导,带领学科老师进行作业改革探索,备课组长带领组内老师进行作业集体备课。

  三、控制作业总量

  课外作业的科目及数量要求严格执行《烟台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若干规定》的通知(烟教〔2012〕37号)中有关规定,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

  四、作业设置与评价

  作业的布置要依据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精选习题,建立“必做+选做”模式,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无效重复、难度过大的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丰富作业类型,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既要有练习型、预习型作业,也要有扩展型、创新型作业。除书面作业外,鼓励布置综合实践作业、实验操作作业、小组合作探究作业以及个性化作业。教师必须认真、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后的作业要标明批改时间,以备随机抽查。严禁让家长、学生代为布置、批改作业的做法

  五、作业备课制度

  学校建立完善的作业备课制度。学校把作业计划具体落实在教学计划里,每周备课组教师在集体备课中实现作业的集体备课。集备作业的过程中,要求老师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做到布置作业适量且具有针对性。

  六、建立作业监测、公告和问责制度

  每周的作业在前一周通过集体备课集体决定,当周每天各备课组长在级部QQ群里向全体老师公示当晚作业,经级部主任审核通过后布置给学生。然后由任课老师把当天作业在班级家长QQ群里公示,让家长监督作业并监督学生在家作业情况。学校通过执行作业审查监督表,实行学生、家长、级部主任和教务主任四级监督管理制度,教务处每周根据上报监督表进行实地学生作业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七、作业考核评价

  每学期教务处牵头对教师作业工作进行每月一自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学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学校层面发出简报,第二次量化后结果计入教师个人常规绩效考核中。

  八、作业问题问责

  学生作业管理与监督工作是一个系列工作,各部门分工要落实到位,各负其责,一旦出现作业问题,要责任到人,个人责任将扣除绩效考核中的常规一栏分数,部门责任直接记入部门工作业绩考核。

作业管理制度2

  一、作业编写

  1、制定计划

  每学期初,备课组全体教师应该开展作业专题研究活动,在集体备课时对校本作业的编排进行具体研究,备课组长分配好组内教师的编写任务,确定学期内作业范围、作业要求等基本内容,每位老师必须提前一周将下周要用的校本作业编写完成。两人一组合作,便于撰稿及审核。以上一届校本作业为范本,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届学生实际学情作精准修改,鼓励题目原创,定稿后存档,供下一届借鉴改进。

  2、明确题量

  (1)语文、数学、科学、英语每一课时一份校本作业,每一章(单元)一份综合性练习,提倡语文以布置拓展视野、提升素养的课外阅读作业为主。

  (2)每一课时版面为16K正反一面,其中英语学科为8k一面,上下左右各空出2cm,字体为五号宋体,行间距不得低于16磅,标题写在页眉上,并编号,在标题旁边注明撰稿人和审核人。综合性练习8K双面,每两周一份。

  (3)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初三社会每一课时的习题量为:七、八年级中等生完成作业合计时间不超过20分钟,九年级中等生数学、科学不超过25分钟,语文、英语、社会不超过20分钟。双休日作业以日常两次校本作业的量编写。七、八年级社会、思品*时不布置回家作业,双休日可以适当布置(不超过25分钟)。

  3、各班主任要协调好本班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各任课老师要服从班主任的协调。

  4、注意作业形式的多样化,可根据学科特点及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布置一些动手操作、社会实践等较为开放性的作业。寒暑假全校布置以培养动手能力为主的创新创意作业,积极争取国家级的创造发明专利。

  5、严禁教师将书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减少机械性的抄写作业。

  6、作业公示。每个老师布置的作业必须在校网中公示,实际作业与公示必须保持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7、不允许使用除了与教材配套的练习之外的教辅资料,禁止集体购买或暗示学生购买各种样式的教辅资料。

  二、作业批改

  1、教师应该及时批改作业,鼓励个性化批改,可在批改中书面表扬、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批改时,要根据学生对作业的态度(如:是否做完、是否认真等)和准确度进行多维度评价,注意培养和保护学生作业的积极性。

  2、对学生作业中错误,教师应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并对学生订正的情况进行检查,禁止把作业批改等任务转交给家长或学生。

  3、建议教师对学困生面批作业,通过面批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学生对作业进行有效订正。

  三、作业检查

  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学校教学处对教师校本撰稿、作业布置、批改、反馈等方面组织检查并进行评比,根据校本作业质量划定A、B、C三个等级,与教师的评先评优直接挂钩;每学期不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作业调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作业量是否适当;

  2、作业内容是否太难或太易(即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教材和大纲要求);

  3、作业题型是否体现多样性,是否布置了分层作业;

  4、作业格式是否规范,基础知识、巩固练习、能力拓展内容比例是否合理;

  5、作业批改是否及时、认真;

  6、有无布置惩罚性作业;

  7、是否允许学生以自己思考问题的研究痕迹代替作业;

  8、有否违规购买教辅资料,

  9、有否抄袭现象,如何处理。

  10、有否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或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

  对作业调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学校将以通报形式提出严肃批评,以教学事故按《实验中学绩效考核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作业管理制度3

  为搞好本单位噪声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健康和安全,使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5、对易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技术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6、当班工人每天对噪声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记录,企业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新、改、扩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技术改造和引进项目、及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危害"三同时"评查,没有评查或评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

  8、对于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无法彻底消除噪音的情况下,必须给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以减少或减轻对员工的听力损害。

  9、企业应安排接触噪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6)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菁选3篇)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1.2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1.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1.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1.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1.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2.2特殊高处作业。

  1.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1.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1.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1.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1.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1.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1.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1.2.3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1.2.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1.2.3.2.在无*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1.2.3.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1.2.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1.3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1.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1.3.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1.3.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1.3.4.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1.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1.3.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1.3.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1.3.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1.3.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3.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1.3.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1.3.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3.13.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安全第一,重在预防新人,学习了!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1.安全隔离。

  2.清洗和转换。

  3.通风。

  4.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5.防护用具和照明。

  6.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为了加强罐内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

  2、范围:进人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责任者:安全部、罐内作业单位

  4、程序:

  4.1切断

  4.1.1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4.2.清洗、置换和清理

  4.2.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4.2.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3采样、分析或检测

  4.3.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4.3.1.1含氧量在18~21%之间;

  4.3.1.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3.1.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3.2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4.3.3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4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4.4.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4.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4.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4.4在设备内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台,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4.5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4.6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4.5安全监护

  4.5.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5.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3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5.4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4.6罐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6.1《罐内作业许可证》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4.6.2检修单位在接到《罐内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4.6.3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罐内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罐内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4.6.5进入罐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4.6.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7)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菁选3篇)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1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特编制此制度。

  二、规章制度

  1、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要时要同时办理其他作业证,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一定要明确有限空间内的有害因素及其浓度。

  3、作业负责人要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都要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4、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公司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5、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写明危险有害因素。

  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护工作。要针对作业环境的实际要求,配备足量、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劳动用品后再进行作业,场外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以免事故的发生。

  8、事故发生后,切忌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后,监护人或事故发现者应当及时呼救,在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护措施后,方可入内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而导致事故伤亡人数的增加和事故的扩大。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10、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予以记录。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

  1、目的: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厂范围进入危险有害因素且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3、权责:

  3.1作业部门负责提出申请要求,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并落实好事前预防措施;

  3.2作业部门负责确定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段、作业种类、使用工具及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3消防部负责检测、分折及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定义及分类:

  4.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4.2封闭、半封闭设备:储罐、反应塔、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4.3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暗沟、地坑、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池、地下电缆沟等。

  4.4地上有限空间:垃圾站、温室、冷库、烟道等。

  5、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5.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是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先检测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含量,将检测结果记录“作业申请审批表”内,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5.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其中氧气含量:18%

  5.3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在氧气浓度、可燃性气体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5.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采取必要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

  5.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5.7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器具,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必须设有专人现场监护;

  5.8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5.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前应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见附表,以下简称“作业申请审批表”)。逐项落实各项措施,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5.10作业(施工)完毕后,现场及时清理干净,安全监控员、操作人必须在表内签名确认;

  5.11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6.1严格按照“作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7.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7.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7.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7.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7.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8、禁止以下作业:

  8.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8.2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8.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8.4超时作业。

  8.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9、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9.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9.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9.3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9.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 相关文件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

  《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 制造部、 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管理部及安全办负责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是本单位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安全办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 公司对有限空间实行危险分级管理。根据有限空间内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种类和含量、入内作业的频繁程度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有限空间分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二级危险有限空间、三级危险有限空间。

  第十条 制造部会同管理部参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公司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

  第十一条 管理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识别和危险级别判定工作。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共同识别、讨论、判定形成本单位的《有限空间清单》,并上报安全办。

  第十二条 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清单》进行补充、审核、确认,报公司管理部主管批准后,形成公司《有限空间清单》,由安全办下发各单位执行,同时报安全监督管理处备案。

  第十三条 制造部应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等有关标准,组织各单位在有限空间入口处或醒目处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安全办予以协助和监督指导。告知牌内容应包括警示标志、作业现场危险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危险有害因素浓度要求、应急处置措施和联系方式等。各单位应在日常加强对告知牌的维护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职工严格执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条 各单位对有限空间控制应按照“优先综合治理、其次封闭隔离、而后作业控制”的原则进行,具体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顺序如下:

  (一)采取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等措施从本质上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

  (二)采取改进作业组织、封闭隔离等措施,减少或消除有限空间作业。

  (三)按照本制度及有关规定、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有限空间清单》形成或集中更新后,制造部、管理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讨论技术设备改造、作业组织改进、封闭隔离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时应形成改造计划、改进方案等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六条 各级《有限空间清单》均应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坚持在日常持续关注、不断识别并及时上报安全办进行增减和完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集中识别、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级《有限空间清单》。

  第四章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第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第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作业票》办理程序如下:

  (一)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清单》和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具备基本作业安全条件的定性结论,并告知作业负责人。如结论为“否”,则本流程终止,不得作业。如结论为“是”,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则应向作业负责人发放空白《作业票》并指导其填写。

  (二)对于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应通知管理部进行检测。对于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由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检测。

  (三)检测完成后,检测人员将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填入《作业票》中,签字确认,并将检测时所取样品封存保管(样品至少保留8小时)。

  (四)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共同确定、安排好作业监护人,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识、气防知识、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识,并组织落实防护措施。交代完毕、防护措施落实后,作业人、监护人共同在《作业票》中签字确认。

  (五)检测合格、措施落实到位后,作业负责人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并将《作业票》报审批单位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其中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管理部审批(必要时应由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二级和三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票》由所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必要时,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二十条 《作业票》管理要求

  (一)作业票共四联,第一~三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第四联由审批单位留存备查(保存期1年)。

  (二)《作业票》要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和作业详细地点、部位,作业期间应根据有限空间内介质的危险程度,确定检测分析的时间间隔和作业票的有效时限。作业时限要求一般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不应超过4小时,每隔4小时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进行一次复查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过程间断超过1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二级、三级危险有限空间连续作业通常不超过8小时,装置(设备)全面停工(停车)检修期间不超过24小时,作业过程间断超过4小时应重新检测分析,超过8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第二十一条 检测分析单位应具备较高的检测分析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取样要具有代表性,在进行检测分析时要确保自身安全,必要时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检测过程中,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在现场进行监护。

  第二十二条 作业负责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备较高的应急处置、指挥和急救能力;

  (二)负责办理《作业票》;

  (三)在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在《作业票》规定的时限和地点,依照作业标准、安全标准组织作业;

  (四)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空间内发生的变化,当作业条件异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第二十三条 监护人的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具备基本急救常识,掌握应急报*式。

  (二)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的状况,与作业人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第二章 (三)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落实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时,有权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

  (六)发现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质时,应立即下达暂停或终止作业的指令,并及时通知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七)在作业前后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工具、材料等进行清点。

  (八)有限空间作业完毕后,监督对有限空间予以恢复或封闭。

  (九)监护过程中如发现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或出现异常,应立即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报警,不得盲目进入空间内施救。

  第二十四条 作业人能力要求和职责

  (一)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及自救措施,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二)严格执行“五不作业”的原则,即:没有有效的《作业票》不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作业时间、地点与作业票不符不作业;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三)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四)与监护人保持有效的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五)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的、强令冒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实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反映。

  (六)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症状或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发出撤离信号,向监护人传递信息,并立即撤离现场。

  第二十五条 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属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分别指派一名以上人员担任监护人。作业人员分属不同单位时,双方应协商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设置专职指挥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统一指挥。

  第五章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环境检测合格标准如下:

  (一)氧气含量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规定,如: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20mg/m3,硫化氢浓度不超过10mg/m3。

  (三)可燃性气体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为2.1%)。

  第二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有限空间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断开、加堵盲板,并按规定进行吹扫、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第二十八条 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先停机、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九条 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必须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作业工具等,进入煤气环境还应携带便携式报警仪。

  第三十条 有限空间内如需进行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必须同时办理上述作业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第三十二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及特别潮湿场所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应在12V以下,凡超过12V的电气设备都必须设漏电保护器且保持良好绝缘和接零保护。

  第三十三条 电器设备、焊钳、手持电动工具、导线进出有限空间必须事先切断电源传递进出。暂时不用的焊钳、电气设备、工具应切断电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板上,严禁将带电的焊钳、电气工具随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间的金属体上。

  第三十四条 在有限空间内使用二氧化碳、氩气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不间断通风换气,确保空气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条 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保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三十六条 有限空间应急要求

  (一)管理部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基地级和单位级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预案应确定救援人员及职责,明确救援设备器材,科学、规范策划事故处置程序。预案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演练后应及时进行可行性评估、修订。

  (二)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作业负责人应组织拟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路线和方法,并在《作业票》中注明,作业人应牢记。

  (三)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隔离式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四)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立即启动有关预案,指挥内部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每年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三十八条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三十九条 有限空间检测分析及应急所需设备、工具、仪器等由装备动力部组织配备。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等应作为安全防护报警用具进行管理,装备动力部应组织各单位建立《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登记台帐》,开展日常维护管理和定期检定工作。安全环保部应对各单位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的建账登记、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时,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应通报安全环保部和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并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告知其有限空间危险状态。安全生产协议应明确承包单位承担的检测分析、安全管理等责任。作业过程中,我方不得为其出具检测分析结论、审批《作业票》等。外委施工组织单位(部门)、安全环保部、有限空间所属单位应加强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等,规程应分别单独制定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规程编制过程中安全环保部应予指导。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安全环保部审核并报安全监督管理处备案后下发执行,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熟记并严格遵守。

  第七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未按要求建立并动态管理《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未按要求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的,对责任单位处每例100~3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条 有限空间作业未办理或违规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对责任单位处2000~4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同时,违规情况应在基地范围内通报。

  第四十五条 《有限空间作业票》未按要求随身携带的,对责任人处50~1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第四十六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视情节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第四十七条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300~5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存在违章、违规行为的加倍处罚。

  第四十八条 作业过程中违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规定的,视情节每项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400元罚款,并责令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第四十九条 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或培训无记录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条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未分别单独制定不能保证与各个有限空间一一对应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条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100~20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第五十二条 未按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3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条 未与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对责任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五十四条 有限空间检测分析及应急所用设备、工具、仪器配备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条 其他违反本制度及有关规程、预案规定的,由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视情节作出处罚决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制度所用记录见附表。

  第五十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办制定,报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八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8)

——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菁华1篇)

进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规定要求

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

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

在厂动火作业区内动火必须到安全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登高作业

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部审批。

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设备内作业

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 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对于进入有害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30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在带电运转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停电、挂牌等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在生产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取暖。

各种安全作业票证要保证完整无损,不得损坏、乱画。

现场作业时必须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安全装置

现场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操作工“六严格” 严格进行交接班。

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严格执行操作票。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动火“六大禁令” 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 严禁空档溜车。

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起重作业“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预防事故“十问” 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心理状况是否正常。

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

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

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

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

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 要正确使用与清洁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作业台面要整洁。

正确使用、定位摆放模具、量具、工夹具。

机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摆放要牢靠。

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手推车、小推车要定位放置。

塑料箱、铁箱、纸箱等搬运箱要定位摆放。

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要定位摆放。

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

通道、走道要保持畅通。

通道内不能摆放物品(如电线、手推车)。

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易燃物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下班后,要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废料、余料、吊料等要随时清理。

地上、作业区的油污要清扫。

垃圾箱、桶内外要清扫干净。

工作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地上、门窗、隔壁要保持清洁。

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1

三懂 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1

三会 1

一会报警。

1

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1

三会扑救初起火。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9)

——营业厅现场管理制度

营业厅现场管理制度1

  一、现场巡检:

  是指店长或值班长周期性地、有效地进行环境、设备、人员、业务服务规范的检查与巡视。

  1.现场巡检的目的

  关键是确认现场环境、设备、秩序、服务质量等符合规范要求,其次是找出目前营业员和营业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加以改正。

  2.现场巡检的周期

  每天全面定时巡检不少于3次,班前1次,班中至少2次。

  班前巡检:重点内容在于环境和硬件设施方面。

  班中巡检:做全面的巡检,每1次全面巡检可分两轮,分别针对硬件巡检和业务服务巡检两方面内容。

  3.现场巡检的内容

  班前巡检:设备设施运行情况、6S、人员仪容仪表等。

  班中巡检:现场秩序、台席配置情况、各岗位人员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遵循业务服务规范和其他工作要求)、各类物料是否充足等。

  4.巡检记录整理

  每月对巡检记录进行整理,对经常出现而仍未有改善或者改善效果不佳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下一阶段的整改计划并实施和跟进,确保同一问题不反复出现。

  二、现场交接班管理

  1.交接班管理的目的

  确保各岗位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的有序性,保障现场的营业秩序和服务质量。

  2.交接班管理要点

  1)人员管理:明确和规范人员到位时间、交接班前必做事项如换装、准备营业用相关物品和票据等,明确交接班的规范如接班时间、交接班方式和时间控制。

  2)现场秩序和服务纪律维护:确保交班人员有序入座,采用分批交接的方式,避免同一时间交接班造成的客户业务无人受理的情况。

  3)明确交接班人员双方的责任:由于漏交(交班时遗漏相关事项或未早退未交班)、错交(交班时信息错误或交错人)而影响的问题,由交班人负责;由于漏接(未及时接班)、错接(接错班)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3篇(扩展10)

——车间现场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现场设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 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 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 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 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 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 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 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 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 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 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 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 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 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 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 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 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 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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