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 图书 借阅制度
一、图书资料只对本院教师、研究生、本科四年级学生办理外借手续,其他读者只限内阅。
二、读者凭借借阅证进入资料室阅览,图书资料的外借,原则上教师和研究生限借图书 6 册,借期三个月,限借期刊 2 册,借期一周。学生限借图书 6 册,借期一个月,逾期不还者将暂停其借阅资料室的图书资料。
三、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的学习环境。严禁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
四、借阅的图书资料如有遗失、损坏,按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管理办法》处理。
五、教职工调离、退休之前,毕业生离校之前须还清所借图书。
湖北师范学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