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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的文化进化思想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启示

时间:2022-10-26 15:55:02 来源:网友投稿

哈耶克从以扩展秩序为内容的逻辑演进方法论出发,提出了演进理性的哲学思想和知与无知的认识论,并由此评析生物进化论、社会生物学进化论等建构进化论,进而形成其独具特色的演进文化论。辩证继承是当代中国传统文化复兴过程中的主要思维方式,而哈耶克的演进文化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思维向度,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和文化传统的现代性转向有着方法论上的启示。

[关键词]哈耶克;文化进化;中国传统文化;复兴

[中图分类号]B5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0)12-0062-03

戴传江(1967—),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教师,南京大学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哲学。(江苏南京 210016)

本文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儒家思想的当代合法性及其价值创建模式”(项目编号:V0733-101)的阶段性成果。

哈耶克是20世纪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在文化哲学等领域有着极高的成就。哈耶克的演进文化论将人类文化归结为自生自发的秩序,后被称为扩展秩序,演进理性和知与无知的认识是其中重要的方法论范畴。在当代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过程下,哈耶克的演进文化论可以启迪我们对于文化发展的新认识,帮助我们厘清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的关系,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复兴及文化传统的现代性转向。

一、扩展秩序是哈耶克文化进化论的逻辑原点

扩展秩序是哈耶克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在其早期著作中被称为自发秩序。演进理性和知与无知的认识是扩展秩序原理的逻辑推演,也是哈耶克文化进化论的哲学基础。

哈耶克认为,所谓秩序是指“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某个时间部分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其余部分作出正确的预期,或者至少是学会作出颇有希望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1](P54)所谓自发秩序,在哈耶克晚年的一部带有总结性的著作《致命的自负》中又被称为“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包含三层含义:(1)它是一种自发演化而非人为设计的社会秩序;(2)它是一种基于竞争和普遍交往关系的人类合作秩序;(3)它是一种由简单的小群体向复杂的大社会不断进化的扩展秩序。[2]由理性、政治、法律、道德、经济等要素构成的人类文化就是一种扩展秩序。

关于人类的理性,哈耶克继承了西方学术传统中从休谟到波普的演进理性主义或有限理性主义思想,主张进化论理性主义。“人之理性既不能预见未来,亦不能经由审慎思考而型构出理性自身的未来。人之理性的发展在于不断地发现既有的错误。”[3](P44)也就是说,理性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经由不断试错、日积月累而艰难获得的非意图性经验总和,随着历史不断演进,具有历史局限性。因此,理性的功能旨在点滴的建设而不是全盘的建构,在于发现既有秩序某个方面的错误,修缮给定整体的部分而使整体得到发展。与进化论理性主义相对的是建构论理性主义,其基本命题之一是人生而具有智识和道德的禀赋,而这种禀赋能够使人根据审慎的思考而型构文化或重构社会。这种理念在笛卡尔那里得到了全面的表述,其典型立场是“人凭借理性,就能够重建社会”。基于对人类理性的自负,建构论理性主义者蔑视文化传统,以大破大立的态度消灭现有文化制度并建构自认为全新的文化制度。哈耶克终其一生都是在批判、鞭挞建构论理性主义,褒扬、推崇进化论理性主义,认为建构论理性主义的张扬必将扼杀人类的自由,摧毁人类的文明。

理性因演进而呈有限性,知识同样如此。哈耶克把知识分两类:一类是人们陈述此事或他事为何的知识,如科学知识,它的获得与积累过程服从演进的而不是理性设计的法则,人们在得到相关知识的时候总是又发现更大的有待认识的领域,从知到无知再到知,不断循环,不断试错,人类的知识也就不断丰富。另一类是人们对环境所做的调适而获得的成就,即通常我们称之为制度、规则、传统、习惯等知识,它们是由无数代的无数的个人与环境进行调适的产物,人们知道它们的存在,但对于它们形成的深层原因及未来的准确发展却总是无知的。[3](P23)当然,哈耶克并不是“不可知论”者,只是基于人的认识能力和理性的有限性,他认为只存在着分立的、有限的、分散的知识,并不存在着先验的整体性知识。只有承认现有知识的分立性、有限性及更广领域上的无知,人类才能避免终极真理式的狂妄,人类的文明才能健康地前进。正如哈耶克所说:“苏格拉底认为,承认我们的无知,乃是开启智慧之母。苏氏的此一名言对于我们理解和认识社会有着深刻的意义。”[3](P19)

二、哈耶克文化进化论的辩证推进

关于人类文化的进化,哈耶克认为,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最先具有的是人的本能,并在人际交往中逐渐形成了本能所不具备的某些抽象原则,即习俗或道德,也就是所谓的文化,而同样由进化产生的是理性。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有着较大的差异。生物进化是通过基因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的本能极其缓慢地无意识地进行的。文化进化,特别是有关私有财产、契约、交换、贸易、竞争、收获和私生活的规则的进化,既不是本能地进行,也不是人类理性的主动选择,而是一种介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活动,不仅通过生理上的双亲,而且通过无数个“祖先”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文化进化经由个体学习传递各种习惯和信息,经过集体选择发挥作用,因而比生物进化快得多。当然,两者也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它们都随着不可预知的环境做出不断的调适,都否认有先验的进化规律,都遵循同样的自然选择原理,维持物种的生存优势或繁殖优势。

哈耶克批判了社会生物学的建构文化论:“当代‘社会生物学’的主要错误在于,它假定语言、道德和法律等现象,不是经由模仿式的学习传递在自然选择的进化中产生,而是通过现在由分子生物学阐明的‘遗传’过程传递的。这种观点虽然是处在两个极端的另一头,但是它的错误与以下观点并无两样:人类自觉地发明或设计道德、法律、语言或货币这类制度,因此他也可以随意加以改进。”[4](P22)建构文化论自负于人类的理性,认为文化是人类基于自身的理性的主动建构,社会文化的发展也应该由人类按照理性原则进行设计。哈耶克认为,这种“致命的自负”恰恰是近代激进主义思潮及其实践带给人类无穷灾难的根本原因。

文化进化的产物,体现为文化传统。人类文化的进化,又必须尊重传统,向传统学习。文化进化过程是一般性正当行为规则下的“少数人的尝试和多数人的模仿”过程,同时也体现为一个相互“竞争”和相互“胜出”的过程,其中没有强制、暴力、欺诈和鲜血,有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自愿合作和公平交易,人们在其中可以自由地选择各自的偏好、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当然,哈耶克的文化进化论有严格的规定性,即抽象性或一般性、目的独立性、可普遍化性或适用于人人的平等性、否定性等。社会整体文化形态实际上是政治、法律、宗教、经济、道德等诸多文化形式相互竞争、相互依存的和谐共存体,国家政治制度应该与人们日常生活实践的文化形式相协调,不可越位去建构其他文化形式,而应该维护各种文化形式的生存权、话语权,防止人类生活一般正当性行为规则受到侵犯。

道德进化是人类文化进化的重要方面。哈耶克将人类的道德分为自然道德和社会道德。自然道德是“小群体聚集在一起并保证该群体内部进行合作的本能”,这种由遗传而得以继承的道德本能,主导着小群体内的合作,仅限于相互了解和信任的同胞之间的交往。随着人类群体的扩大,为了和谐相处,人们“划定了个人决定之可调整范围的禁令(不得如何)。人类通过发展和学会遵守一些往往禁止他按本能行事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而不再依靠对事物的共同感受,由此建立了文明。这些规则实际上构成了另一种道德”,即社会道德。[4](P8)作为本能的自然道德会阻止或堵塞自身的扩展,但人类“在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文明动力必然会推动自然道德扩展并形成社会道德,社会道德一旦形成又会制止或限制自然道德。

三、对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启示

随着当代中国传统文化复兴潮流的兴起,传统方法论面临着理论或现实困境。激进者传承“五四”之势,以现代西方文明价值为基点去批判、否定传统文化,但他们得面对这样的现实:“**”以政治力量摧残传统文化,事实上也摧毁了中国人几千年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市场经济伦理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也就缺少了文化底蕴。文化保守者立志于复兴中国传统价值观,但他们必须承认,中国传统文化缺乏自由、民主、法治等现代文明价值要素。学术上的文化保守者立足于重释传统,赋予传统思想以现代西方学术的新形态,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西方文明核心价值的嫁接与融合工作仍未能完成。当代中国社会对待传统文化的主流话语和研究方法是辩证的继承,但这种以“吸取精华、剔除糟粕”为特征的哲学批判式思维方式容易使发言者置身于传统文化的情境之外,从而难以引起传统文化价值接受者的情感认同和主动接纳。按哈耶克的演进文化论来说,这三种方法论属于建构式文化论,按任何一种方法论去建构社会文化都是不可接受的。但是,这三种文化研究方法都是允许的,因为任何个人或群体的文化实践都是允许的,不可以有任何的强制。各种文化形式相互竞争、相互依存而达到的动态平衡,国家政治的功能不在于建设什么文化,而在于确立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底线及各种文化形式和谐共存的规则,保证文化自生自发地演进。

在文化演进的过程中,特定时代特征的文化被理论家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了下来,从而形成了文化文本,文本中所承载的文化内容也被称为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在本质上是过去的,以过去的文化为体。文化传统是特定的人群受特定文化类型价值体系的制约,因现实的需求而吸收异质文化,进而形成大多数人认同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文化传统中虽然有传统文化的因素,但它在本质上是现在时的。基于哈耶克的文化进化论,传统文化可以被摧残,文化传统却不会中断。但当前中国社会对于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区分不清,无论是批判论、弘扬论还是扬弃论,其落脚点是传统文化,对现实的文化传统却缺少深刻揭示,其研究成果也就成了一厢情愿的假设,为中国现代化寻求文化资源的努力可以说是文不对题。当前中国文化的现代化应该是文化传统的现代化。对传统文化的弘扬有助于我们认识并发挥文化传统中的传统文化价值,对文化传统的研究可使我们认清文化传统中传统的和近现代的文化要素,以有针对性地对其做出现代文明价值取向的调适。

当代中国文化复兴运动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道德重建。按哈耶克两种道德的划分,中国传统道德,特别是儒家伦理,是一种宗法社会的农业文化的道德传统,属于自然道德。儒家伦理在“独尊儒术”的政治强权下被规定为社会道德,客观上破坏了社会道德传统的自然演化,而儒家道德也没有能够扩展为社会道德,这就导致了古代甚至当代中国人不同程度地缺乏社会公德。个体中国人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个人私德,但在公共观念、纪律习惯、组织能力、法制精神等方面则有明显的短缺。在哈耶克看来,任何强制性道德建构都是不可接受的。当代中国传统道德复兴运动发自民间,只是部分有着较深传统文化情结人群的道德实践。针对传统道德遭受严重创伤的现实,社会要提供更多的支持,但不可主导传统道德的发展,应该保障一切道德形式的话语权使之自由竞争、碰撞、互动。由于“本能和理性之间”的文明动力,在市场经济良性发展和政治民主化的现实需求下,以“仁孝为本”的传统道德会自然地扩展,以平等互利、诚信为本为特征的现代公民社会道德也会自发地形成。

[参考文献]

[1](英)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第1卷)[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2]高全力.哈耶克的道德进化论与中国当代道德转型问题[J].学术月刊,2004,(8).[3](英)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上册)[M].北京:三联书店,1997.[4](英)哈耶克.致命的自负[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龙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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