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实践报告

时间:2021-10-14 09:04:23 来源:网友投稿

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 本文关键词:混凝土,事故处理,实践,质量,报告

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 本文简介:-7-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关于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扬州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楼工程施工混凝土质量事故及处理的思考内容摘要通过对扬州SDP项目办公大楼及宿舍楼工程施工混凝土质量事故原因的分析,及处理措施的全面调查,提出对该事故的几点思考,今后的具体施工中要结合多种预防处理措施,尽量

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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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关于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

——扬州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楼工程施工混凝土质量事故及处理的思考

通过对扬州SDP项目办公大楼及宿舍楼工程施工混凝土质量事故原因的分析,及处理措施的全面调查,提出对该事故的几点思考,今后的具体施工中要结合多种预防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结合建筑学领域的相关知识,对发生事故工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计算书、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等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并对混凝土生产的所有环节(包括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进行全面检查。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经过几年运行后,极易出现由于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而导致的混凝土配合比计量失控、混凝土外加剂计量失控等问题。在今后的施工工作中,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的养护应得到重视。

关键词:商品混凝土

事故

处理

思考

前言……………………………………………………………………………………………………2

一、工程概况…………………………………………………………………………………………2

二、事故经过…………………………………………………………………………………………2

三、混凝土质量事故原因分析………………………………………………………………………3

(一)主要材料质量检测……………………………………………………………………………3

1、水泥的检测

…………………………………………………………………………………3

2、水的检测

……………………………………………………………………………………3

3、石子的检测

…………………………………………………………………………………3

4、砂的检测

……………………………………………………………………………………3

(二)事故分析………………………………………………………………………………………5

四、处理措施…………………………………………………………………………………………5

五、几点思考…………………………………………………………………………………………6

参考文献………………………………………………………………………………………………7

关于混凝土质量事故处理的实践报告

——扬州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楼工程施工混凝土质量事故及处理的思考

前言:随着建筑施工工艺改革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框架结构、大模板、滑升模板等建筑体系得到普遍应用,建筑工程中现浇混凝土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成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一环。以下就作者在日常工作实践过程中,以淮南市鑫城花园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的原因及处理为具体案例,进而提出作者本人对该事故的几点建议。

一、工程概况

扬州SDP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楼组建开始,将由一栋10层的办公大楼,三栋5层高的员工宿舍楼和地下车库组成,该工程由江苏顺大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化工上海林同炎李设计,北京达华监理有限公司,中城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基础型式为桩基础,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基础型式为独立柱基础,结构为框架结构。发生混凝土质量事故的为该工程中的2#,3#楼,工程于2007年12月21日开工,发生混凝土质量事故时施工至8层结构。

二、事故经过

该工程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经过与建设、监理共同研究择优选择了某商品混凝土公司。2#楼8层结构混凝土于2008年1月1日17:00浇注振捣完毕,在浇注至电梯间处大约第114m3混凝土时,监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发现混凝土颜色和和易性有异常,建设单位立即通知了混凝土公司,因混凝土已浇注下去,只能等拆模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混凝土进行查看,施工单位于1月7日拆除剪力墙模板后,建设、监理、施工、混凝土公司等单位技术人员对混凝土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电梯间处混凝土仍未水化凝固,混凝土呈离析状,部分结块,部分呈疏松状,强度低,用锤敲击,纷纷散落,混凝土强度显然没达到设计要求,工程被停。随后,监理公司下发了暂停令并紧急通知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08年1月8日上午组织了由质监站、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商品混凝土公司等单位技术人员参加的混凝土质量事故专项会议。

三、混凝土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一)主要材料质量检测

1、水泥的检测

在混凝土中,水泥与水形成水泥浆,包裹在砂粒表面并填充砂粒间的空隙而形成水泥砂浆,水泥砂浆又包裹石子并填充石子间的空隙而形成混凝土。在混凝土凝固前,水泥浆起润滑作用,水泥浆在凝固后起胶结作用,把砂石粘结成一个整体。水泥是混凝土中的胶凝材料,它的性能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由检测结果可知,该水泥性能合格,不会引起混凝土的强度问题。

2、水的检测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不含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油脂和糖类。凡是PH值小于4,硫酸盐含量(以SO2-4)超过水重1%的水,都不宜使用。对水质有怀疑时,可将该水与洁净水分别制成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对比试验,如该水制成的试件强度不低于洁净水制成的试件强度,则认为该水可用。

3、石子的检测

该工程所用石子为5~40

mm的碎石,其含泥量为0.5%,针片状含量为10%,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的要求。同时,该类石子长期应用,从未出现过影响混凝土强度问题,也未出现过碱骨料反应,而且混凝土碱骨料反应引起的破坏与该工程的混凝土形态不同。因此,认为该石子不会引起混凝土强度问题。

4、砂的检测

该工程所用砂为本地产河砂,其性能检测结果表明该砂不会引起混凝土质量问题。

经调查,商品混凝土厂所提供的混凝土配比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185:327:721:1130:6.9:58,

重量比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0.57:1:2.20:3.46:0.021:0.18

试配计算书如下:

(1)试配:

(2)水胶比

(3)

按坍落度180mm选择用水量:

掺加缓凝高效减水剂,经试验减水率β=20%,掺量为1.8%,则掺加外加剂后用水量,取185。

(4)

胶凝材料用量,外加剂掺量

,按等量内掺15%,

则:,,

外加剂=

(5)

计算砂、石用量

假定砂重量为2420,则:

则:

经计算:,

(6)基准配合比

每立方米材料用量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185:297:754:1132:6.3:52

(7)分别按增加0.05%,减少0.05%水胶比进行试配,即按0.48%,0.58%水胶比试配,沙率各减少、增加1%,则每立方米用量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185:327:721:1129:6.9:58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185:271:786:1130:5.7:48

经试配,各项指标如下表:

密度

坍落度

强度

和易性

0.48

2430

170

35.6

0.53

2410

185

31.3

0.58

2400

195

27.0

较差

确定配合比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185:327:721:1130:6.9:58

重量比为:

水: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0.57:1:2.20:3.46:0.021:0.18

经复核,计算书无误。故混凝土配合比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事故分析

当2#楼发现问题后,混凝土供应单位就对该批混凝土进行了原因分析。对原材料及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了检查,对浇筑时留存的样品再次复验,该批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粉煤灰、缓凝减水剂、砂石等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搅拌设备保存的数据也与配合比相符,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看,初步判断是减水剂超掺造成的混凝土超缓凝。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防止开裂,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正确使用外加剂也是减少开裂的措施之一。

在混凝土的施工中,为了提高模板的周转率,往往要求新浇筑的混凝土尽早拆模。当混凝土温度高于气温时应适当考虑拆模时间,以免引起混凝土表面的早期裂缝。新浇筑早期拆模,在表面引起很大的拉应力,出现“温度冲击”现象。在混凝土浇筑初期,由于水化热的散发,表面引起相当大的拉应力,此时表面温度亦较气温为高,此时拆除模板,表面温度骤降,必然引起温度梯度,从而在表面附加一拉应力,与水化热应力迭加,再加上混凝土干缩,表面的拉应力达到很大的数值,就有导致裂缝的危险,但如果在拆除模板后及时在表面覆盖一轻型保温材料,如泡沫海棉等,对于防止混凝土表面产生过大的拉应力,具有显著的效果。

3#楼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明显表现在混凝土粘性大,成团但不凝固,颜色呈酱红色(缓凝减水剂颜色),更加判断是减水剂超掺造成的混凝土超缓凝。但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从保存的数据上反映不出外加剂超掺,为此,混凝土供应单位对混凝土生产的所有环节(包括从原材料进场到混凝土出厂)进行了全面检查,最终发现问题出现在生产环节上。主因是减水剂重力秤的控制蝶阀阀芯烧坏,当主机启动后,所有原材料都经设定的配合比重量称重后进入各自的料斗中,搅拌机启动后,原材料自动投入搅拌机搅拌至设定的搅拌时间后放入搅拌车中。但由于减水剂蝶阀阀芯烧坏,减水剂料斗关闭不严,致使减水剂徐徐流入搅拌机中,当重力秤中的减水剂重量与设定的重量不符时,电脑又会自动补偿至设定的重量而不显示累加,间隔时间越长,流入搅拌机的外加剂就越多,因种种原因出现问题的两车混凝土与前一车混凝土的间隔时间就相对较长,由此判定是由于混凝土供应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未及时更换蝶阀而造成了质量事故。

从理论上分析,新浇混凝土中所含水分完全可以满足水泥水化的要求而有余。但由于蒸发等原因常引起水分损失,从而推迟或防碍水泥的水化,表面混凝土最容易而且直接受到这种不利影响。因此作者认为,除了主要的更换蝶阀的问题,在今后的施工工作中,混凝土浇筑后的最初几天是养护的关键时期,在施工中应切实重视起来。

四、处理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和混凝土质量对工程结构的重要性,经各方研究讨论,制定如下处理措施。

(1)暂停2#、3#楼结构的施工。

(2)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人员对已施工混凝土结构进行全面检查,找出存在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部位并在图纸上详细标明。

(3)施工单位针对查出存在混凝土质量问题的部位,将混凝土全部凿除、清理、清洗,凡剪力墙根部或上部有观感不良或质量较差的一并凿除。

(4)对钢筋重新进行处理。混凝土凿除处理完毕后首先将钢筋表面粘结物清理干净,然后重新进行钢筋的绑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经监理单位隐蔽验收后重新支模、浇注混凝土。

(5)浇注混凝土前首先将浇注混凝土结合部位用水清洗,用1:1同标号水泥砂浆处理,再采用比原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强度等级高一级的混凝土,即C35混凝土(内掺聚丙乙烯纤维)浇注、振捣、养护并做好混凝土试块(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和施工资料记录。

(6)对观感较好的结构混凝土,由于7天后混凝土试块强度分别达到设计强度的86%、94%,28天后混凝土试块强度分别达到设计强度的161%、127%。初步判定混凝土质量仅存在于两栋楼混凝土观感不良的电梯间等部位,其余部位达到600℃d进行实体检测后发现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五、几点思考

无论从建筑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考虑,还是从对他人生命安全的重视的社会责任角度考虑,建筑行业都应当把建筑质量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只有全社会都重视建筑质量问题,才能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建造更安全、更坚固的建筑。针对文中所提工程出现的混凝土质量事故,当前我国各大中城市均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工程量短期的激增造成工程技术力量相对的匮乏,一些商品混凝土公司在前几年纷纷上马生产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经过几年运行后,极易出现由于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而导致的混凝土配合比计量失控、混凝土外加剂计量失控等问题,问题小了,可能无关紧要,问题大了,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类似问题的出现而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同时,各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对工程质量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和对相关各方质量责任的监督,不可因问题小而疏之,像文中所述问题,若在2#楼混凝土质量发现异常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我想3#楼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也许就不会发生,也就避免了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今后,对于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具体施工中要靠多观察、多比较,出现问题后多分析、多总结,结合多种预防处理措施,尽量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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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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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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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军.浅谈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J].广东土木与建筑,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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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镇海

混凝土的强度和本构关系:原理与应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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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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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兴文,钱觉时.浅谈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时的含水率规定[J].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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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承志.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技术丛书[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

篇2: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简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重、重伤事故,有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公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篇3: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事故处理,检测,制度,质量

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简介: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检测事故范围:1.1不按《检测报告管理制度》办理。1.2因过失造成仪器损坏、样品损失或丢失。1.3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1.4审查不严,发出的检验报告与原始数据不符的错误报告,引起异议申诉的成立。2检测事故性质:2.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元以下,无人轻伤。2.2中等事故:

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内容:

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

检测事故范围:

1.1

不按《检测报告管理制度》办理。

1.2

因过失造成仪器损坏、样品损失或丢失。

1.3

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1.4

审查不严,发出的检验报告与原始数据不符的错误报告,引起异议申诉的成立。

2

检测事故性质:

2.1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100元以下,无人轻伤。

2.2

中等事故:经济损失在100—1000元或有1人轻微伤。

2.3

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或有2人轻微伤或1人轻伤。

2.4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有2人以上轻伤或1人重伤。

3

检测事故报告:

3.1

检测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大。

3.2

检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给室主任,大事故应急时报告给技术负责人。

3.3

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给主管行政部门。

3.4

事故责任人应在事故发生后二日内写出事故经过书面报告并由所在科室签署意见,逐级上报。

3.5

质量保证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性质。

4

处理制度:

4.1

对违反《检测事故范围》第一条的事故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当月再次发生者,扣除当月奖金,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事故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扣除半年或全年奖金。

4.2

事故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后,科主任应在一周内签署其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3

质量保证部门于十日内对事故提出处理书面意见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执行,同时存档备查。

4.4

处理办法:依据事故的性质,结合事故责任人的态度及工作表现,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扣除奖金,经济赔偿(按所内有关规章制度执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特殊情况:

5.1

检测中发生停电、停水原因时,检测人员要切断电源、水源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因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者,则按事故处理。

5.2

停电、停水所造成的实验中断,应依据该项检测技术方法的要求规定处理,凡违反或超出要求规定的,须重新取样进行检测分析,原检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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