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时间:2021-10-30 11:09:33 来源:网友投稿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研究生,国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研究生除外。

第三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与实践能力”三个方面综合考评,在分别达到申请基本条件前提下,择优选定。

第五条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

1.

英语专业研究生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其他专业研究生英语通过国家大学英语水平六级考试,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水平;

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三)科研与实践能力

科研能力主要从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译著、主持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参加学术会议等方面进行考评。实践能力主要以通过执业资格认证考试进行考评。

1.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认定的四类以上期刊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2)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

(3)独立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课题一项;

(4)独立主持的课题或独撰论文、专(译)著等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项以上。

2.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含来源期刊、扩展版来源期刊、来源集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入选期刊及更高级别刊物上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2)在学校科研部认定期刊目录以外刊物(旬刊、半月刊、单期论文刊等属于增刊或类似于增刊的除外)上发表独撰论文2篇以上,且每篇论文不少于5000字(以版面字数最大化计算);

(3)出版本学科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且提交的独撰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一次(篇),或在小组会议、大会上进行报告一次以上;

(5)独立主持的课题或独撰论文、专(译)著等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项以上;

(6)独立主持校级以上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一项;

(7)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一项以上;

(8)通过国家级或国际型本专业执业资格认证考试,且成绩优异。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其成果须为在读期间所取得,以当年国家奖学金申报截止日已取得原件为准,用稿通知不予采信;且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七条

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果须为上一次获奖后的新成果。

第八条

本办法所指的论文均不包含译文(外语类专业除外)。其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封面的作者;多人合著的著作,申请者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以在著作中注明写作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科研成果积分;在学校科研部认定期刊目录以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在计算科研成果积分时以2篇为限。

第十条

期刊分类和论文自然篇认定以学校科研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基本依据;科研成果积分计算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成果积分计算参考标准》为基本依据。

第十一条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中,按如下顺序择优:

1.获得省(部)级以上道德模范、优秀学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志愿者、优秀支教生、优秀公益活动者等先进个人表彰,或个人先进事迹被省级以上报刊、电视台专题报道;

2.获得省(部)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3.科研成果积分较高;

4.学分绩点较高。

第十二条

研究生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记过以上处分;

3.在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4.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5.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宣传部、科研部、校纪委、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评审、监督学校评审工作;审定评审结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第十四条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评审办公室),挂靠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资格的复核,评审的组织与管理,统一上报、保存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第十五条

各学院(中心)成立由院长(主任)任主任委员、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主任)为副主任委员、导师组组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申报资格初审、初评、公示、复审、资料报送等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每年9月份进行,一年一次。

第十七条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如实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在当年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审批表和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各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并依据本办法和学校下达的指标,进行初步评审。对在资格审查与初评中遇到的难以把握的政策性问题,及时与学校评审办公室沟通。

第十九条

初评结果须在本学院(中心)范围内以网络等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有异议者,须在初评结果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评申请,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或复评,并予以答复。公示结束后,学院(中心)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将初评与复评结果报学校评审办公室。

第二十条

复评申请者如对学院评审委员会复评结果或答复仍有异议的,须在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前,向学校评审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十一条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中心)初评结果予以审定,对复议申请予以复议。审定结果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复议申请者本人。有异议者,须在审定结果公示期内向学校评审办公定提出申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认真研究,予以裁决。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二十二条

学校评审办公室应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按要求上报教育部。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其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五章

指标分配与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学校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与学校当年符合本办法规定评选对象人数的比例,分配各学院(中心)相应指标。

第二十五条

如学院(中心)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院(中心)指标数,由学院(中心)按择优顺序依次排名在指标内使用;如学院(中心)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数少于学院(中心)指标数,则剩余指标集中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时在全校范围内打通择优使用。

第二十六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每生2万元。

第二十七条

同一学年内,研究生既获评国家奖学金又获评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的,可获两个荣誉称号,但只获其中较高的奖学金。

第六章

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在学校建立专门账户列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等,其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当年国家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从2013年9月起施行,原中南大研字[2012]26号颁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

各学院(中心)可在不违背本办法原则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学科特点与研究生培养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和期刊分类目录、单项成果计分标准,报学校评审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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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实施办法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实施办法 本文关键词:奖学金,实施办法,细则,学业,制药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实施办法 本文简介: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与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保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与实施办法》。第二条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和实施办法 本文内容:

化工与制药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与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与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长:喻发全

王雪梅

副组长:刘生鹏

员:郭

嘉、田琦峰、王凯、王荷花、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第三条

评选对象

取得武汉工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的研究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调剂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第1、第2学年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调剂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第1学年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第四条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学习勤奋努力,课程成绩无补考。

2.除新生外参评学年所有考试考查科目和培养环节达到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的要求,即学位课单科成绩(若有补考,则为补考成绩,非系统折算成绩)70分以上,其余课程成绩60分以上。

第五条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者;

3.1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者;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各类行政或法律处分者。

第六条

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与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报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本学科领域JCR1区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排名前三)。

3.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者。

4.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做出特别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者。

硕士研究生申报条件:

特等奖学金的评选除符合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JCR1区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EI、ISCP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

3.以第一申请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者。

4.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做出特别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者。

第七条

一、二、三、四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法

1.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确定各年级的一、二、三、四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2.

一年级新生一、二、三、四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理工科两类,每类按学生比例分配相应的各级奖学金名额。各级奖学金等级按照录取总成绩高低排序,其中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80%+复试成绩×20%。

3.

二、三年级研究生的一、二、三、四等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依据《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参考标准》和《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各级奖学金等级的确认以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以及社会活动表现各项得分累计总分为排序依据。学生获得荣誉或成果的确认时间为上年度评选截止日期至当年评选截止日期,且每项成果或奖励等只能使用一次。

4.

各考核项目得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学生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行、集体观念、学习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

课程成绩

:以学位课平均成绩进行核算。

3、科学研究(可累计加分):科研成果得分=所有参评学年科研成果累计分数之和。

4、

学术活动(可累计加分)

5、社会活动(满分100分)采用加分制,加满100分为止。

6、总分计算方法

(1)研二学生总分=思想政治表现分×10%+课程成绩×70%+科学研究×10%+学术活动×5%+社会活动分×5%

(2)研三学生总分=思想政治表现分×10%+课程成绩×10%+科学研究×70%+学术活动×5%+社会活动分×5%

第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填写《化工与制药学院学业奖学金个人打分表》(见附件3),并附课程学习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论文复印件、奖状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同意后,把所有材料上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办法和《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拟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学院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4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化工与制药学院授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

附件2: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3: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打分表

附件1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加分细则

类别

项目

加分

备注

思想政治表现(10%)

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团成员、班级班长和党(团)支部书记

15

1、

每个人基准分为60分

2、

此类学生可累积加分但满分不可超出100分

研会部长、副部长、班级学习委员和体育委员

10

其他班委

5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10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党校优秀学员

5

学校日常生活学习中,受通报批评者

-50

课程成绩

(研二70%,研三10%)

以学位课平均成绩进行核算

科学研究

(研二10%,研三70%)

SCI发表论文一篇(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100、80、60、40

1、

申请评奖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必须是武汉工程大学。

2、

第二作者论文原则上不计分;但当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分。

EI发表论文一篇

25

ISTP论文一篇

20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

20

一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一篇

10

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学生第二(导师第一)

75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20

公开发明专利

10

申请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生创新基金)且立项并为主持人

5

学术活动

(5%)

国家级各项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

100、80、60、40

1、

同一研究成果同时在校、院级创新学术论坛中获奖以最高得分计分1次。

2、

科研奖项是指有获奖证书的奖项。

3、

团体参加各项学术科技竞赛中,第一成员是满分,第二成员是1/2,第三成员是1/4,第四成员是1/8;

省级各项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

60、40、20、10

市级和校级各项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

40、20、10、5

获校院举办的“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一、二、三等奖以及参与奖

20、10、8、5

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一次

20、5

社会活动

(5%)

参加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包括院级)文艺、体育演出或竞赛等一项

30、20、10、5

1、

各类加分项由学院反馈班级名单,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名单认定。

2、

此类学生可累积加分但满分不可超出100分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讲座、省级及以上志愿者活动

5

附件2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构建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出台的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意见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取得武汉工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培养的研究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评价、学院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评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相关管理人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研究生的奖励进行初评和推荐。

第五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等奖学金五个等级,奖励金额如下:

1.特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5000元。

2.一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3.二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

4.三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不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元。

5.四等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不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

第六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如下:

1.特等奖学金不设获奖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2.一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博士研究生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25%。

3.二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博士研究生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40%。

4.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

5.四等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

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调剂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第1、第2学年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调剂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第1学年不参评且不计入参评人数。

第七条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履行公民义务,积极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团结。

2.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集体观念,思想品德优良。

3.学习勤奋努力,课程成绩无补考,积极投身科学技术研究,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

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未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者。

3.1学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参加的大型集体活动者。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各类行政或法律处分者。

第九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表现,各项得分乘以相应系数后的累计总分为最后得分。各项目计分的参考标准见附件。

第十条

特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与条件:

除符合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博士研究生申报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本学科领域JCR1区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排名前三)。

3.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者。

4.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做出特别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者。

硕士研究生申报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JCR1区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SCI、EI、SSCI、A&H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理论版、《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新华文摘》论文摘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者。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

3.以第一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者。

4.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或做出特别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者。

第十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如下:

1.研究生本人填写《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经导师同意后,报所在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2.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办法,拟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在本学院公示三天。

3.各学院将拟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4.对学院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二条

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十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应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经查实后学校将追回已发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批准,自2014级研究生开始实施。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计分参考标准

1.

一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审主要参考入学考试统考科目成绩。

2.

二、三年级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审参考下表进行打分排序。

考核项目

权重

考核内容

备注

思想政治表现

10%

主要考察学生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行、集体观念、学习态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学习成绩

二年级:70%

三年级:10%

主要考察学生学习态度,考试考核成绩,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

科学研究

二年级:10%

三年级:70%

主要考察学生参与课题、实验室综合表现、科研能力、科研潜力、科研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学术活动

5%

主要考察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及学校组织的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学术论坛和科技活动的情况

社会活动

5%

主要考察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完成社会活动任务及参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附件3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个人打分表

班级:

姓名:

类别

具体项目

加分

合计

所占比例

总分

思想政治表现

基础分

60

10%

课程成绩

学位课平均成绩

70%

科学研究

10%

学术活动

5%

社会活动

5%

总分

篇3: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

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 本文关键词:美国,奖学金,解析,申请

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 本文简介: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美国高校奖学金分为非服务性奖学金(Non-ServiceScholarship)、服务性奖学金(ServiceAssistantship)和学校贷款(Loan)三种。1.非服务性奖学金此类奖学金的申请比率最大,其金额也最多。它包括学院助学金(Fellowship)、奖学金(Scho

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 本文内容:

美国奖学金申请解析

美国高校奖学金分为非服务性奖学金(Non-Service

Scholarship)、服务性奖学金(Service

Assistantship)和学校贷款(Loan)三种。

1.

非服务性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的申请比率最大,其金额也最多。它包括学院助学金(Fellowship)、奖学金(Scholarship)、全免学杂费(Tuition

&

Fee

Waiver)以及其他一些学院本身而定的奖励(awards)。这种awards,不同学院在金额和数量上有很大差别。

(1)学院助学金(Fellowship)

助学金是一种金额最高,但竞争最激烈的非服务性奖学金,一般情况下如果获得一所学院授予的助学金,便是获得了全奖,即除了免学杂费、住宿费、保险费、书本费以外,还给获奖学生一定金额作为其个人消费费用。助学金在申请过程中竞争尤其激烈,一般除了要求较高的TOEFL、GRE或GMAT成绩外,还要有较好的国内成绩单、GPA、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Personal

Statement)。通常TOEFL

100以上,GRE

1300以上,GPA

至少3.5以上,当然不同的学校要求会有所不同。例如UC-Berkeley:

Fellowships

may

provide

a

stipend,fees,and

tuition

to

support

the

living

and

educational

expenses

of

graduate

study.

Although

Berkeley

has

a

strong

fellowship

program,the

number

of

awards

is

limited.

If

you

are

considered

for

a

fellowship,your

application

will

be

judged

competitively

on

the

basis

of

the

quality

of

your

previous

academic

work,on

the

evidence

of

your

ability

to

do

research,and

on

your

promise

of

becoming

a

productive

scholar.

All

awards

are

competitive,based

on

merit,and

offered

to

doctoral

students

of

outstanding

achievement.

Fellowship的数额为:Stipends

range

from

$18,000

to

$27,000

per

academic

year

for

two

years.

(2)奖学金(Scholarship)

奖学金的形式可以是规定一定的金额数量,作为某种奖学金形式颁发给成绩优异的学生。同一所大学可能设置几种甚至十几种不同形式的奖学金,一个学生可以有资格同时申请两种以上的奖学金。通常来说,获得Scholarship的几率要比获得Fellowship的几率大些,但Scholarship的金额比Fellowship要少一些。

在一些美国院校中,设有学费或杂费的全免的奖学金(Tuition

Scholarship

Tuition

&

Fees

Scholarship),它是非服务性奖学金中最容易申请的一种。虽然免去了学费,但由于学费只是总花费的一部分,所以如果要获得足够的资金,还需同时申请其他形式的奖学金。还有一类由公司或者社会组织提供的奖学金,比如有专门给women的奖学金,也有针对学校某个专业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

2.

服务性奖学金:此类奖学金主要指助教金(Teaching

Assistantship)和助研金(Research

Assistantship)。此类奖学金供给学生一定数额的现金或者按月给津贴,并在大多数学院同时免学杂费(Tuition

and

Fees),但要求获得此类资助者每周担任12-20小时的辅助教学或研究工作。申请美国硕士或博士项目的学生获得奖学金的几率会比本科生或本科转学生大得多,获奖者多数都是以拿到这两种服务性薪金的一种来获得全奖的。绝大多数的美国高校研究生院都设置这两种资助。助教金一般要求学生有很强的英语能力尤其是英语口语,不同学校要求各有不同,好的大学通常要求TOEFL100以上,口语23以上,这种奖学金一般由院系提供。助研金则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且由教授通过自己的科研项目提供奖学金。

比如MSU明确规定申请TA的条件:Applicants

that

wish

to

be

considered

for

a

teaching

assistantship

position

must

submit

scores

from

the

Test

of

Spoken

English

(TSE)

or

the

SPEAK

test.

MSU

will

offer

the

SPEAK

test

at

two

locations

in

China

for

Chinese

applicants.而UCR要求托福100以上,TA申请要口语23分以上。

3.

学校贷款(Loan)。

此类奖学金一般只提供给美国本国学生,但并不绝对。比如,2010年入学的学生中,

4.

此外,留学生在美国校园内还有很多可以节省学习和生活费用的机会,例如:宿舍助理,从事这项工作可以得到免费住宿;研究生助理,从事零碎的行政辅助和文书工作;成绩评改员,主要帮助教授审阅考卷及评分;勤工俭学,主要在校内图书馆、电脑中心、校内餐厅做小时工,从中得到一定收入;暑期临时工;外籍学生意外事件或医疗补助。加州洛杉矶分校,加州伯克利分校等都有提供这类Work-Study

Program,例如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提供的项目收入在5000-15000美元每年,专门帮助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又如加州伯克利:The

Financial

Aid

Office

has

a

limited

amount

of

work-study

funds

that

enable

students

to

earn

money

while

in

school,thereby

reducing

the

need

to

borrow

more

money.

Many

graduate

students

use

their

work-study

awards

for

campus,departmental,or

other

jobs

related

to

their

educational

objectives.

Hourly

wages

of

$10–$15

an

hour

are

typical.

The

amount

of

the

work-study

award

will

be

based

on

the

availability

of

funds,but

may

be

as

high

as

$10,000

per

year.

When

you

receive

your

award

notification

in

April

or

May

2009,you

will

be

able

to

request

work-study.

Throughout

the

year,requests

for

work-study

will

be

granted

as

funding

permits.

二.

美国奖学金的申请

美国大学奖学金申请的前提是申请人必须具备优秀的申请条件,并且通常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学生比申请读本科的学生获得资助的机会更多。特别是在国内已获得硕士学位,而且研究成果很多,申请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奖学金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下面谈谈影响美国奖学金申请的其他因素。

1.

专业。一般而言工科,理科比文科,商科更容易得到奖学金。那些“热门”专业获得政府的拨款以及企业和私人的资助较多,因此奖学金的数额要比其他专业多。但对于我国学生来说,如果在大学所学的专业属于那些竞争较激烈的学科范围,最好还是改申请其他与该学科十分接近的相关专业。此外,即使专业不对口,也可以在赴美后要求转专业。

竞争最激烈的专业为:工商行政管理学、牙医学、法律学、外科医学、市场营销学、金融学、美术与表演艺术等;竞争较激烈的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材料科学、信息科学、自动控制、智能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管理工程、心理学、内科医学、临床医学、市场经济学、食品科学等;竞争性一般的专业为:系统科学、运筹学、建筑工程、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船舶工程、动力工程、环境工程、电力工程、激光技术、化工技术、分子遗传学、生物化学、免疫学、药物学、脑神经科学、犯罪心理学、比较文学、美国历史、政治学、社会学等;竞争较弱的专业为:数学、统计学、普通物理学、高能物理学、基础化学、天文学、地理学、地质工程、生理学、海洋生物学、动物学、植物学、农业科学、哲学、教育学、欧洲历史、印第安人历史、人类学、考古学、非洲历史等。

2.学校。不同大学因为地理位置,资金来源等因素有不同的资金实力,自然提供给学生的奖学金也各不相同。比如哈佛大学就有全美最多的奖学金储备,而一些加州州立大学因为奖学金来源主要由政府资助,而目前加州政府任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所以奖学金的申请更加困难。当然了,学校越好,奖学金的申请就更加激烈。

3.陶瓷。对于申请RA的学生,陶瓷显得尤其重要。陶瓷是指留学申请者和申请学校的有关教授通过Email联系,增加自己被录取和获得奖学金的机会。理工科学生套辞意义最大,尤其是要做项目的,进实验室的,比如EE,CS,化学,生物等等,数学、物理和经济学也不差。而文科套辞的意义就真的不大。通常来说,使用“套磁”申请博士要比申请硕士有用;申请理工科比文科有用,因为对于理工科的同学,你所拿到的奖学金其实就是教授的研究经费的一部分,因此与其说是学校给你发奖学金不如说是教授给你发。而对于文科,情况完全不同,研究经费一般由院系决定,教授可以起到的作用很有限。

4.申请材料的准备。国外教授看到的申请人的TOEFL、GRE、GMAT成绩和大学期间的平均分是差不多的。这时,申请人的材料,如推荐信、个人简历、读书计划和研究取向就占了很大的分量。也就是说,除了必要的考试分数必须“达标”甚至较高以外,校方更看重你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背景,重点是强调自己的学术活动,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并与导师建立经常的沟通关系。另外,在个人材料中,推荐信的分量直接关系到能否出国留学,能否获得奖学金等。申请人可选择现在或以前的老师、教授或雇主,比较理想的人选是系主任、专业课教授和自己的导师。如果推荐人是在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教授,他的推荐信会很有用。在申请过程中,导师的推荐信客观、实在,优点和不足兼顾,往往比对学生一味说好更能让校方信服。

在阐述自己社会实践或者实验室经历的时候能够配合视频和图片资料,也会有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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