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规章制度【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电力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时间:2021-10-21 11:47:13 来源:网友投稿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电力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书

**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部(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责任单位:**县水利电业有 限公司部(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为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 生产方针,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指导精神,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 意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有效防范电力事故发生,我部(所)按公司要求,把安全 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并签订本协议书。

一、规定1、根据本部(所)的实际情况,将本部(所)辖区内的变台、变电

站、开关站和10KV线路及城、乡镇所在0.4KV线路进行分片划区,具体分配至员 工,由其个人负责该划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划区分配到个人后,该人员就是这片划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划区第一责任 人应尽职尽责,防止本划区发生电力责任事故。

3、责任人每月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划区内的线路、设备进行检查、巡视、维护 设备巡视检查必须要有文字记录,记录内容为时间、地点、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 检查人员等。没有记录视为没有检查。

5、若检查时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则要写成书面报 告及时向部(所)领导汇报。本部(所)无法处理的,由部(所)领导上报公司处 理。

6、 对责任心不强,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事故隐患不按第 5点规定处理的责任人,发生事故追究其责任。

7、 责任人发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汇部(报)所领导后,部(所)领导不

及时安排人员处理而造成电力责任事故发生的,由部(所)领导负主要责任。

8、对事故隐瞒不报者,公司将严肃查处。

二、 安全责任管辖区分工情况:

1、主任、(所长)具体负责:2、副主任、(副所长)具体负责:3、(人员) 具体负责:4、(人员)具体负责:5、(人员)具体负责:6、(人员)具体负责:

7、(人员)具体负责:8、(人员)具体负责:9、(人员)具体负责:10、(人 员)具体负责:11、(人员)具体负责:12、(人员)具体负责:13、(人员)具体 负责:14、(人员)具体负责:15、(人员)具体负责:16、17、(人员)具体负 责:(员)具体负责:

三、 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自部(所)负责人和责任人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 式二份,其中本部(所)存一份,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一份。

四、 签订期间人员变更情况:

(一)变更人员转交签名:(二)接管人员签名:(三)变更日期:部(所)负 责人签字:部(所)全体责任人签字:**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统一印制二OO六年三 月一日

篇二:供电所安全责任书。

供电所,抄表运行维护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全面落实营销部20**年安全生产 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在“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方面的安全责任,让员工真 正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切实负起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基 础工作,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和安全生产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圆满 地完成安全目标。供电所(甲方)与员工(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安全目 标一、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2、 不发生本人有责任的检修质量、运行质量造成的一般低压设备事故和负有管 理责任而造成的诉讼赔偿事件。

3、 不发生由于恶性习惯性违章而引起的离岗培训事件不发生因运行维护不到位 造成管理片区倒杆断线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

5、 不发生违反云南电网公司执行八条禁令的行为。

6、 不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和误碰事故。

7、 不发生负有责任的或造成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农村人身触电事故。

8、 严格控制管理片区违章建筑,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9、 片区漏电保护器投运率达100%。

二、 交通安全目标

1、 不发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

2、 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生产性交通事故;

3、 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车辆损坏事故;

三、 消防安全目标

1、 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办公场所以及生产场所火警事故;

2、 不发生本人负有责任的电气设备火警事故;实现安全目标的措施一、实现安 全生产目标的措施

1、认真执行公司及供电所有关标准、制度和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电力行业一切

规章制度,将安全工作摆到一切工作的前面,尽全力确保目标的实现。

2、 认真开展管理片区线路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存在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对客户 侧用电安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危急人身、电网安全的客户侧安全隐患及时向 相关产权人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3、 加强《安全供用电协议》管理,杜绝漏签协议的事件,管理片区《安全供用 电协议》、《安全告知书》签定率达100%严格执行云南电网公司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的事项措施和执行两票八条禁令,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 伤害。

5、 接受公司、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主动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制度,确保本 岗位所需的安全业务技能知识。

6、 认真执行《电气操作导则》、《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等规程制度及有关规 定,杜绝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行为,杜绝违章行为;7、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要严 格执行会议精神或者积极提出合理性建议;参加定期的安全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及反 事故演习。

8、 工作前认真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杜绝发生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 具的行为。

9、 组织开展供电所辖区安全用电宣传,及时规范客户不安全用电行为。

10、 辖区发生事故、障碍和不安全现象时,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并积极协助调 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二、实现交通安全目标的措施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违章驾驶行为,例如: 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无证驾车等行为;

2、 严格执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摩托车限速措施,监督同事的违章行为,

并接受同事及公司的监督,认真做好车辆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3、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通知部门领导,并积极协助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 因,吸取教训。

三、实现消防安全目标的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及部门的消防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消防管理措 施;

2、 协助落实消防工器具和消防系统的检查工作,配合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 其完好性、足够性以及可用性;

3、 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吸烟等危险行为,不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发生火警 事故后,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积极协助调查,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奖 惩按照瓜州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材供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 定》、《供电所业绩动态考核实施细则》以及《枠供电有限公司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 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并依据《**供电所业绩动态考核实施细则》、《**供电 有限公司反违章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附则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 限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2、 本责任书在签字人任期内有效。签字人离任后,由继任人补签。

3、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人双方各执一份。所长:责任人:签订日期:年月 日

篇三:电厂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运行维护部20**年度班组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值际:编制:校核:审批:运维 一值生产管理部运维人员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制,确保今冬明春检修技改及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的实现,根据林公司(材公司)《安 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办法》、

《杯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规定,特

制订《运维人员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班组成员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 分解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 工作要求个人是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所承担的安 全文明生产工作,各班组成员分管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 工作负责,并对班组负责。具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人人重视,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理念,严格按照“髙、严、细、实、新”的要 求,抓好责任、制度、考核、监督四个落实,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 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切实将“不安全 不工作”的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确保安全稳定的局面。

认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按照“一级保一级个人保班组”的要 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

协助班长搞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参加每周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参加每天班前、班 后会。完成好厂、部门、班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安全生产目标三、双方责任(一)班组责任1、值长是当值时间内运行、操 作、事故处理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2、负责安排和督促本值人员实施公司在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安全活动文明生 产等方面的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本值人员参加政治、技术、业务和规章制度的学 习。

3、掌握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季节变化,针对设备薄弱环节做好事故预想, 并带领全值搞好事故演习及其他岗位练兵活动值长在当班期间是电站运行设备事故和 异常处理的领导人,全面领导和指挥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对设备缺陷和影响安全的 隐患,要积极安全处理,保证安全运行。

5、 负责好本值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每月向电站运行负责人反映意见和要 求,指导好本值的安全活动,分析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对安全生 产做出贡献和违章、违纪人员的奖惩建议。对本值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6、 带领本值做好交接班前的运行工况、设备状态、图纸、钥匙、图版、资料、 记录簿册、安全工具、工器具和清洁卫生等的检查复核工作。

7、 严格遵守调度纪律,监督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 的规定,认真吸取各类事故通报中所列举的事故教训。根据班组内发生的不安全现象 或不安全苗头,认真进行分析、讨论,及时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及 时将班内的不安全情况向部门汇报,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时填写报表。做好班组安全 情况记录,积累安全资料,做好班组安全台帐。

8、 负责正确执行上级下达或电站批准的运行方式,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运 行工作。对接受调度命令,审查、批准操作票和办理工作票、设备验收及本值人员的 运行管理、生产技术、业务学习等工作质量负责,并做好各种运行台帐管理工作。

9、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对当值许可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并监 督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整。

10、 对生产指挥中下达的一切命令负责。所有下达的操作命令必须符合安规、运 规、调规要求,对违章指挥造成不良后果负直接责任。

11、 发生事故事应坚守指挥岗位,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规定指挥所属人员正确处 理事故。对事故的发生、发展以及处理情况及时向厂部和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四不 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本值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落实防范措 施。

(二)个人责任1、树立高度的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 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正确执行值长指令, 保证安全发用电。

2、熟悉系统设备运行情况,根据值长指令,进行正常的机组开、停机操作,认 真负责监盘工作及定时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缺陷和异常情况时,属于运行处理的应 当及时处理,并及时登记和向值长汇报。

3、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o认真完成设备巡视、设备验收、事故处理、办理工 作票、运行操作等各项工作,并做好各种簿册的记录积极按时参加电站及班值安排的 各种培训、学习等活动,努力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保质保量地完成电站的生产任务。

5、 在交班前,负责做好安全用具,模拟图板、钥匙、图纸、资料、记录簿册、 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的检查整理。在未办完交班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在处理事故或进 行重要的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6、 在值班期间,积极做好事故预想,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时应坚守岗位,听 从值长指挥,正确处理好事故,事故后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必须如实提供现场情 况和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7、 做好并保持所管辖设备及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保证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 工作奖惩规定》,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的方针,切实把“安全是第一责任、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的理念落实 到工作中,按照“高、严、实、

电力安全规章制度

电力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 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 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 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 合。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 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 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 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 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家电 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 照执行。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 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 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7种事故:1、重大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 瓦解;4、电厂垮坝;5、主设备严重损坏;6、重大火灾;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 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 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 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第11条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 不发生人身群亡事故;

2、 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第12条发电、供电、检修、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 级控制:

1、 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失和电网事故;

2、 车间(含工区、工地,下同)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3、 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第13条发电、供电企业及有关调度机构每年实现和百日无事故记录个数: 10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厂1个,其他容量的火电厂2个;500MW及以上容量的水电 厂2个;其他容量的水电厂3个;主变压器容量1000MVA及以上的供电企业1个, 1000'500MVA的供电企业2个,500MVA及以下供电企业3个;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械3 个。

第14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及所属的车间、班组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各 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责任制第15条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 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16条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

1、 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 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 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按本规定第57条定 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 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5、 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安全 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6、 其他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所明确的职责。

第17条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的 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18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

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19条公司系统内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 进行责任追究。在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母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公司系统内各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母公司负责,母公司通过董事会 或执行董事贯彻国家电力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21条公司系统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上 级对下级进行安全监督。母公司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对子公司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第22条安全监督机构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 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

第23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水电施工企业,发电、 供电、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必须设立二级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其他与电力生 产有关的企业、部门及多种经营企业安全机构的设置要求由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 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自定。不设独立安全监督机构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

第24条发电、供电、水电施工、火电施工和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主要生产性车间 设专职安全员,其他车间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 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第25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监督 机构由公司行政正职或行政正职委托的行政副职主管;发电、供电、火电施工和送变 电施工企业一般由行政正职主管。

第26条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安全 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第27条安全监督机构职责1、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

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2、 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监督检 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 告。

3、 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 况;监督所属企业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 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本企业所属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 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5、 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 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 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6、 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和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负有责任 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7、 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 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28条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1、 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 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

篇二: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 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一) 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 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 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二) 市场信息: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 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 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 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 律,以提高班组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班组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 准确快速,在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 营决策的执行。

第二章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第五条设立信息机构,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 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六条设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 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九条班组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 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 或奖励。

第十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

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

第三章行政信息管理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 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二条行政信息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一) 文件收发规定;

(二) 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三)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四)集 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五)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六)保密制度。

第四章市场信息管理第十三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 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四条市场信息分类:业务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一) 业务信息:与班组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 班组、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

(二) 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 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集团 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 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一)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 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篇三: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目录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2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四、安全例会制度?12

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13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

度?.15八、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19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1十、安全防护装备 管理制度22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4十二、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 度.25十三、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8十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0十五、环境保 护管理制度?32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4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36十八、安全 奖惩制度3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46二十、消防保卫管理制度?51 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54二十二、防尘、防毒安全管理制 度56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58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60二十五、临近 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1二十六、到岗到位管理制度76—、安全施 工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 方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项目部安全施工责 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的全体人员必须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施工责任制第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一、负责施工项目部各项管理工 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 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 议。

三、 组织确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四、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 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 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五、 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六、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

件。

七、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 现闭环管理。

八、 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九、 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一、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 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负责。

二、 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三、 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四、 针对工程实施和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 经理协调解决。

五、 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规定,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有 效开展。

六、 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安全专项管理工作,并对工作负全面责任。

七、 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公司颁发 的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 安全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

二、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

术等专业交底工作。

三、 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 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 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五、 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与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一、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 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 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三、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 有关安全技术措滋等实施文件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四、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 器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

五、 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 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六、 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 结安全工作。

七、 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 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八、 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 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第七条施工队(班组)长安全职责一、负责施工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对施工队(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 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基建安全的规程、规 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三、 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 组织安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 录。

五、 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开展风险识别、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 施。

六、 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后进行安全小结。

七、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 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八、 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 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九、 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十、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配合施工队(班组)安全事故的调查,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事故 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第八条施工队(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一、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 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二、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

三、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四、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五、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执行安全施工 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

六、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关安全资料。

第九条施工人员安全职责一、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措 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二、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三、 参加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四、 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五、 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六、 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七、 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 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 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 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 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八、 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九、 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接受事故调查 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十条工程工程部的安全职责:

(一)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协助项目领导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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